'法國醫藥安全局批准試行醫用大麻治療'

藥品 大麻 法國 癲癇 法律 歐洲時報 2019-07-16
""法國醫藥安全局批准試行醫用大麻治療

一名女子慶祝大麻在加拿大合法化。(圖片來源:法新社)

【歐洲時報周文儀編譯】據法新社報道,法國國家醫藥安全局(ANSM)7月11日同意按照專家小組6月底定立的框架模式在法國試驗使用醫療用途的大麻。

國家醫藥安全局總局長多明尼克·馬丹(Dominique Matin)指出,本局審核分析之後,批准了藥用大麻專家調研委員會(CSST)的意見。

國家醫藥安全局2018年底已批准在法國開始試驗使用藥用大麻的原則性協議,當時要求該專家委員會對試行方式進行研究。

試驗的規模和收集的數據的質量必須足夠,最終將根據試行結果決定是否適合對大麻的醫療用途制定法律。

專家定立的試行框架為:對處於“治療絕境”、患抗藥性癲癇、因神經病變引起神經疼痛而且不能用其他治療方法減輕疼痛、因化療引起副作用、接受姑息療法(治標,暫時減輕症狀)、因多發性硬化症或其他中央神經系統疾病引起不能控制的肌肉收縮的病人,醫生可開處方,允許這些病人“在實際情況中”試用醫療用大麻。

但醫生絕不可能“開藥方給大麻煙”,這些藥用大麻製品為吸入型製品(大麻籽油、晒乾的花)或口服型製品(口服溶劑、液滴、大麻籽油膠囊)。

委員會的13名專家建議把“最初開大麻製品藥方”的權利保留給在“特殊疾病參考中心”(Centres de référence)譬如“鎮痛中心”或“多發性硬化症專家治療中心”內行醫的醫生。

參加試驗的醫生出於志願,必須接受一段時間網上培訓,方式有待確定。

國家醫藥安全局承諾從現在起與有關的國家單位準備並制定試行的技術方式。衛生部也應確定試行的預算經費。預定於2020年初開始對首批病人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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