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譽為“大唐書魂”的顏真卿,為什麼在唐代不招人待見?

(接上回)

被譽為“大唐書魂”的顏真卿,為什麼在唐代不招人待見?

《顏魯公像》顏梅華繪

——也許正是因為顏真卿在政治上的表現過於優異,反而讓當時的人忽略了他在書法上的成就,唐史上幾乎沒有提到他的書法成就。

《舊唐書·列傳第七十八·顏真卿》近五千字的記述中僅有“尤工書”三個字。

唐代書論家竇臮(dòu jì)在其《述書賦》中列舉了45位唐代書法家,其中並沒有顏真卿。

直到宋代,宋四家之一的蔡襄才把顏真卿發掘出來,影響了整個宋代書法。

也有人說,這是因為宋人“尚意”,注重的是書法內在精神和所表達的情感以及書法家的人品,所以人品堅挺的顏真卿才被宋人大力推崇。

蘇東坡說:“詩至於杜子美,文至於韓退之,畫至於吳道子,書至於顏魯公,而古今之變,天下之能事盡矣。”

歐陽修評價:“顏公忠義之節,皎如日月,其為人尊嚴剛勁,像其筆畫。”

書法理論家朱長文在《續書斷》中說:“(顏書)點如墜石,畫如夏雲,鉤如屈金,戈如發弩,縱橫有象,低昂有志,自羲、獻以來,未有如公者也。”

所以,之前我說歐陽詢在唐代評價不高並非孤例,顏真卿也是同樣的待遇甚至更糟,但這無損於他們的偉大——是金子總要發光的,很多偉大的人物和事蹟往往是在很多年後才會彰顯。相比之下,當代某些“大師”及其粉絲在這些年就急吼吼的要為自己定下20世紀(或者叫當代、現代)XX“第一人”(或者是大師)的稱號,確實有些著急了。

被譽為“大唐書魂”的顏真卿,為什麼在唐代不招人待見?

經歷了“安史之亂”後,顏真卿的書法更上了一層樓。

他將前期的“顏體”反覆錘鍊,煉形煉神,取篆籀方法,圓轉藏鋒,從而神形兼備,終至成熟,一掃初唐以來的那種楷書風貌。

又也許正是這種創新,與當時流行的魏晉書法主流風格相悖,所以“顏楷”並不為時人所喜。

不過,這段時期顏真卿也留下不少傑作。楷書方面有《麻姑山仙壇記》、《大唐中興頌碑》、《顏勤禮碑》、《自書告身》、《顏家廟碑》等,行書則留下了《爭座位稿》、《祭侄文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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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中興頌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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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勤禮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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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書告身》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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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家廟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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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座位稿》部分

顏真卿的楷書自成一家,人稱“顏體”。又與柳公權並稱為“顏筋柳骨”(這個以後介紹柳公權的時候再細說)。

其典型特點是多用圓筆,橫畫輕而豎畫重,對應的兩個豎畫如括號般弧形相對,捺筆有蠶頭燕尾,字體豐腴雄壯,頗具盛唐氣象。

顏真卿雖然與趙孟頫(fǔ)、柳公權、歐陽詢並稱為“楷書四大家”,但他在中國書法史上的地位幾乎可以與王羲之並肩,自宋代以來,成為學習書法的範式,甚至還有“學書當學顏”的說法。

宋代文學理論家嚴羽說:“盛唐諸公之詩,如顏魯公(唐代宗時顏真卿被封為魯郡公)之書,既筆力雄壯,又氣象渾厚。”

尤其是顏真卿的為人,與其書法一樣,剛正有力、氣勢磅礴,是“字如其人”的最佳代表。就連一貫黑他的米芾也不得不承認:“顏真卿(書)如項羽掛甲,樊噲排突,硬弩欲張,鐵柱特立,卬然有不可犯之色。”

明代學者陶宗儀在《書史會要》中評價:“惟其忠貫白日,故精神見於翰墨之間者,特立而兼括,自篆籀分隸而下,同為一律,號書之大雅,論者謂其‘書點如墜石,畫如夏雲,鉤如屈金,戈如發弩’,此其大槩也。又謂如鋒絕劍摧,驚飛逸勢,至其千變萬化,各具一體……其正書真足以垂世。”

清康熙皇帝也讚道:“(顏真卿)生平善正、草書,宋祁稱其“筆力遒婉”,今披閱遺蹟,凝重沉鬱,奇正相生,如錐畫沙,直透紙背,覺忠義之氣,猶勃勃楮墨間。朕重其人,益愛其書,不啻逾於球璧矣。”

被譽為“大唐書魂”的顏真卿,為什麼在唐代不招人待見?

被譽為“大唐書魂”的顏真卿,為什麼在唐代不招人待見?

附錄一:

張旭傳授給顏真卿的十二字訣詳解

張旭傳給顏真卿的是:“平、直、均、密、鋒、力、輕、決、補、損、巧、稱”十二字訣。

平是指橫的筆畫要寫得平,但是,不能太平,要有氣勢,不呆板;

直是說豎劃要從不直中求直,下筆要放縱開來,不能歪斜變曲;

均指的是字的筆畫和筆畫之間的空隙,要均勻自然,不能過遠過近;

密是說筆畫相連處要不露痕跡;

鋒是每一筆的收處都要寫好筆鋒,使它挺健有力;

力字很容易懂,是說字要寫得有骨力;

輕是指筆畫在轉折的地方,要輕輕帶過;

決的意思是說,下筆的時候,一定要果敢堅決,不能膽怯猶豫;

補是頭幾筆沒有安排好,就要設法用下面的筆畫來補救;

損字很重要,是說在一點一畫的書寫上,要讓人感到還有餘意沒有表達出來,能引起人的想象;

巧是要把字的形體結構佈置得富於變化;

稱不但是說字的筆劃結構要勻稱,在一篇字的佈局上,也要大小疏密得當。這樣字看起來才能勻稱。

附錄二:

關於臺北故宮博物院借出《祭侄文稿》等文物引眾怒的詳解

在上一篇文章中,我沒有對借出文物做詳細說明,造成了一些人的誤解。

確實,正如我文章開頭說的:“文物借出展覽是很正常的一件事。”但我為什麼又說臺北故宮博物院做得不地道呢?

首先,文物的交流應該是相互的。也就是說,我借給你展覽,你也得借同樣分量的文物來我這展覽——這已經是國際文物交流的不成文的行規了。但這次臺北故宮博物院卻是單方面借出,日方沒有承諾任何對等的“回報”。

其次,這次借出的文物實在不宜外借。《祭侄文稿》和《自敘帖》皆為唐朝的作品,距今已逾千年,能完好保存到現在,全賴一千多年來歷代收藏家和博物館悉心呵護才達成。這類紙本文物,本身就屬極脆弱、極易損的國寶,可謂展一次傷一次。臺北故宮1984年起陸續精選出70件名作列為限展品,規定每次僅能展出42天,展後須休息三年以上,其中就包括上述兩件文物,甚至還以“保護國寶”之名,對外宣稱這兩件文物不會對外展出。不明白的可以參考法國盧浮宮的《蒙娜麗莎的微笑》,這幅名作何曾出借過?(連離開盧浮宮都不行)

第三,臺北故宮博物院新任院長陳其南,上任伊始就對臺北故宮博物院未來願景喊出“臺北故宮臺灣化”的口號,他說,臺北故宮一直不被認為是“臺灣的故宮”,而是“北京的故宮”,所以他要讓故宮“土著化”、“臺灣化”,內在連結回到臺灣就是他想要做的重要任務。他還曾計劃將臺北故宮的藏品改到臺灣綠營大本營的嘉義展出。

第四,上博、北京故宮、浙博等的國寶級文物已多次到臺北展出,而臺北故宮博物院的文物卻從未來過中國大陸,還說需出具司法免扣押條款才可借出。而這次借給日本倒是非常大方,直到借出前被媒體曝出,這才公佈於眾。

第五,日本方面早就有損壞中國文物的前科。1983年日本大阪建城四百週年紀念,借了中國的兵馬俑展覽(那時候還沒有制定文物出國的一些嚴密的規章制度),結果在展覽時有個日本人突然把玻璃櫥窗和兵馬俑全部砸毀,根本無法再復原。2012年,中國浙江和日本靜岡縣結為友好省縣三十週年紀念日,在靜岡搞了一個展覽。一件叫做靈隱銅殿的寶貝在展覽後發現丟了四尊佛像,由於當時缺乏經驗,這件寶貝沒有投保,日本人也沒有給賠償。還有一次,日本人內藤富卿借了“西泠八家印存”做展覽,給弄丟了,但他只賠了200萬日元(約12萬人民幣),多了沒有——可這件寶貝的價值,遠遠不止如此。這次如果不是輿論弄得這麼大,借出去的文物能否安然回來,我們也只能“呵呵”了。

第六才是我在文章中提到的顏真卿的為人的原因,這樣一個大忠臣的作品,卻被用於討好日本,實在令人不齒。

PS:作者的書店剛開張,雖然沒什麼生意,但宣傳推廣的任務很重,所以更新會受到很大影響(寫這個我賺不到一分錢,我只能靠書店養家餬口了),望大家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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