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用人以公”,讓德才兼備好乾部脫穎而出
為政之要,惟在得人。如何選人、怎樣用人,往往具有“風向標”意義,直接影響著人心。“要堅持公正用人。用人以公,方得賢才。”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
臨潭縣把握幹部監督工作的規律,遵循“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加大事前、事中和事後監督力度,通過經常教育、談話誡勉、批評指正和嚴肅處理等方式,做到早發現,早干預,防患於幹部“未然”。
一是打好“預防針”。通過定期不定期開展警示教育,把教育預防列入常態,關口前移,做到早預防、早提醒,守住第一個關口。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切實增強黨員幹部自省、自警意識和自我約束能力,讓黨的紀律和規矩內化於心、外化於行,打牢幹部自覺接受監督、從嚴規範行為的思想基礎,避免幹部放鬆自身要求導致思想“生病”。
二是把好“病灶脈”。採取“望、聞、問、切”的方式,及時、全面的瞭解幹部日常情況,強化“八小時以外”的監督管理,使一些苗頭性的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做到早發現、早糾正,避免“亞健康”惡化成“不健康”後再去動手術。通過談話、教育學習,引導幹部強化規矩意識,始終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恪守底線,切實防止小毛病演變成大問題。
三是開好“猛藥方”。在事後的問題查處上,對症下藥,及時問責,嚴肅處理,不姑息遷就。用制度的硬性要求對幹部實行剛性監督,對違紀、違法、違規的嚴查嚴辦,及時清理。(潭組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