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許昌“農民科學家”遭遇無地可種的尷尬

【記者 楊軒】

在河南,提起尚春生,可以說是“家喻戶曉”。 他種植的紅薯單株重量最高達111.25公斤,刷新了吉尼斯世界紀錄,兩株分別重達90公斤和86公斤的紅薯被中國農業博物館永久收藏,他培育的“菊花宴”無公害蔬菜通過科學技術手段,解決了農藥殘留問題,如今已走進首都北京,擺上了招待外賓的餐桌;他培育的“868”紅薯品種已被推廣到全國30多個省、區、市,累計推廣面積110萬畝,畝均增收1000餘元。他先後獲得了河南省第九屆科技發明銀獎和國家科委“八五”農業科技攻關成果優秀項目獎,被譽為“土裡淘寶”的“農民科學家”。

改革開放初期,社會上興起一股“下海潮”。“別人下海,我下田,鑽研農業科技,廣袤田野裡也能有一番作為。”尚春生說,自此他開始從“教書匠”變成下田農民,過上了田園生活。尚春生為此專門去電大學習農業科技,先後考察了全國20多個省份的實驗場、農場等,還先後拜訪了幾十位農科院和農科所的專家、學者,記下了上百萬字紅薯栽培方面的技術資料。在經歷數不清的挫折與失敗後,尚春生最終培育出“高澱粉868”和“雙季短蔓紅心王”系列品種紅薯,獲得國家科技部“八五”科技攻關成果優秀項目獎。

“以農為根,以人為本,科技興農,造福社會”是尚春生的座右銘。為了讓更多的農民朋友土裡淘金,增收致富, 尚春生在1993年註冊成立了河南省春生種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春生種苗公司”),公司已實現育種、試驗、示範、推廣一體化,每年可提供5萬畝優質紅薯種苗。“尚春生”這個名字如今已成為我國農業領域一個響噹噹的品牌。目前,尚春生已先後成功註冊“尚春生”牌食品、種子育苗、瓜果蔬菜和配套肥料4個系列的農業實用技術商標;

現如今,尚春生的河南省春生種苗有限公司,已經實現了育種、試驗、示範、推廣的一體化,除了向農民提供優質種苗,還提供先進的農業技術服務。 “通過農業技術的推廣應用,提高農產品附加值,幫助農民實現農田綜合效益最大化,不斷提升農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尚春生說,近年來,他們還與印度尼西亞、菲律賓等國家也達成了合作協議,推廣農業實用技術。

“我一直以來有一個夢想,就是要當一位農民科學家,把自己的科研成果轉化為生產力,在國家的鄉村振興戰略中作出積極貢獻,讓更多的農民依靠科技富起來。” 這位年逾花甲從事農業實用技術研發和推廣工作30個春秋的老農民,今年兩會期間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談起自己的未來打算時還躊躇滿志。

然而,就是這樣一位躊躇滿志的“農民科學家”,近年來對地方政府“城鎮化”發展作出妥協和讓步,兩塊育種基地先後被徵用拆遷後,最後一塊育苗基地也於4月2日遭遇了強拆。

租來的三塊育種基地

尚春生是尚集鎮東街村土生土長的“娃”。1993年,時年37歲的他租賃和承包了自家村小組25畝耕地(一共15戶),出資30萬元登記成立了“河南春生種苗研究中心”,公司註冊地址就是“許昌市許昌縣尚集鎮東街村三組”的自留地。1997年9月,許昌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原許昌市科委)獲悉尚春生的科研成果技術,便聯合“河南春生種苗研究中心”建立了“許昌市科委農作物研究示範中心”,尚春生擔任該中心主任。

上世紀90年代,尚春生以公司名義,在建安區(許昌縣)尚集鎮三個村子裡租賃了3處面積分別為58畝(大辛莊)、140畝(大徐村)、26畝(東街村三組,期限由2010年續期至2025年10月)的土地作為育種苗基地。

記者瞭解到,這3個育種基地,大辛莊種苗基地(58畝)2010年被李某以50萬元的價格強行買走;大徐村種苗基地(140畝)在2012年被徵用後,某評估機構對該育苗基地作出1.1億元的評估價格。不過,在雙方協商過程中,突然遭到許昌市示範區(原許昌新區)以及尚集鎮政府、村委會等部門的強行拆除,尚春生得到550萬元補償。

尚春生曾積極配合政府的拆遷工作,關於“東街村三組”的種苗基地,當時擔任許昌市示範區要職的範忠誠,在尚集鎮政府黨委書記辦公室裡,曾親口答應尚春生在此地塊即春生種苗公司的農用地上興建農用生產設施。

根據《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關於完善設施農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要求,“興建農業設施佔用農用地的,不需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即設施農用地分為生產設施用地(育種育苗場所、簡易的生產看護房用地)和附屬設施用地(管理和生活用房用地、檢驗檢疫監測、辦公生活以及存放農產品、農資、和農產品分揀包裝等必要的倉庫場所等)。

最後一個育種基地遭強拆

“在我市,很多農民在老尚的幫助下土裡淘金,增收致富。”2019年3月19日,《許昌日報》在頭版“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在河南代表團講話精神”的欄目中,報道了尚春生帶領農民依靠科技致富的新聞。

不過,距離這則消息報道未滿15天,春生種苗公司最後一個育種基地被當地政府部門強行拆除。這塊育種基地,位於許昌市魏文路與宏騰路口東100米處,與河南實驗學校許昌中學僅一牆之隔。其佔地面積包括尚春生全家的3.5畝自留地,以及從1993年就開始租賃的“東街村三組”的26畝耕地(記者注:2017年修建許昌中學被佔去13畝地)。

4月2日上午9點,許昌市有著26年創業歷史的春生種苗公司僅剩的最後一個育種基地(佔地18畝),突遭許昌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管委會(以下簡稱“許昌示範區”)上百名工作人員的“強拆”。

此時,尚春生正在海南某承包地上挖紅薯。兒子尚勳男打來電話:家中塑料大棚被毀,倉庫房屋被推,速回。

遠水救不了近火。情急之下,尚春生便撥打了許昌市長熱線電話“12345”。接電話的工作人員告知,如果許昌市示範區管委會涉嫌違法強拆,“你就起訴他們政府”。

育種基地包括建築面積不到800平方米的恆溫恆光育種資源房、倉庫、辦公房等8間房屋(2015年興建),以及63個培育原種脫毒紅薯苗和不生蟲蔬菜“菊花宴”制種的育苗、育種塑料大棚。尚春生多年來培育出來的果蔬種苗,均存放在種苗基地的凍庫中,如今全部被毀壞。“上海一名客商在2年前就支付了5萬元定金簽訂供苗合同的種苗,就保存在該凍庫裡面。而其它種苗只有一小部分被拆遷人員臨時拉到村委會的大院裡堆放。”尚春生接受記者採訪時說。

批覆徵收土地未明確

4月18日,記者來到尚集鎮東街村的春生種苗公司強拆現場。18畝育種基地已被夷為平地,大量儲存的農作物種子裸露在殘瓦斷磚之中。

一名村民向記者透露,尚春生在河南許昌市幾乎家喻戶曉,但許昌示範區的幹部,似乎對尚春生的農業科技技術並不感興趣,“政府部門沒有發佈徵地公告和出示補償方案,就要徵地,連物品都沒讓清理搬走,就推倒了春生種苗公司的房屋和大棚。”

在村民提供的4月2日拆遷現場的錄像視頻中,許昌示範區楊帆、尚集鎮黨委書記柴新安、東街村支書尚書志均出現在拆遷現場。

一知情村民告訴記者,東街村三組共有500多口人,目前就剩下尚春生1993年租賃的這15畝“子孫地”,“多年來,徵用村集體土地,都沒召開過村民大會。”

那麼,位於東街村三組的春生種苗公司育苗基地,4月2日是以什麼樣的名義被拆除的呢?

4月19日,尚集鎮政府黨委書記柴新安接受記者採訪時稱,強行拆除的是尚春生私搭亂建的“大棚房”。“徵地補償方案你去問國土部門,尚春生這塊被拆除的土地現在是建設用地,徵地批文應該都有了。”柴新安說。

而關於此前在尚春生東街村三組承包地上修建農用生產和附屬設施一事,柴書記稱其2016年才來尚集鎮任職不清楚事實情況,並說:“尚春生髮展農業肯定會支持,但徵地補償不能漫天要價。”

許昌市示範區管委會一名負責宣傳的工作人員稱尚春生是“敲詐”,政府可以找他的問題。對此,在記者提出質疑後,這名工作人員便惱羞成怒:“這是我的辦公室,你要採訪自己去許昌市委宣傳部……”

在許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示範區分局尚集國土所辦公室,一名趙姓負責人給記者提供了一份落款時間為2017年11月25日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文件”:《關於建安區2017年度第三批鄉鎮建設徵收土地的批覆》(豫政土2017841號文件)。該文件內容顯示,東街村三組批准的徵收土地有1.6822公頃(24畝)。

不過,這個批覆的徵收土地,是不是春生種苗公司4月2日被拆除的育種基地,趙姓工作人員迴應,“該批覆上的土地面積不確定指向那個具體位置的土地。”

東街村村支書尚書志稱,國土局批覆的徵收土地面積,好像就是尚春生這塊被拆的耕地,但對其徵地的法定程序,卻說不上來。對於村民質疑徵地從來不召開村民代表大會的說法,該村支書迴應稱,“只要有人代表就可以不召開村民大會。”

對於上述說法,尚春生予以了反駁。他說,協商補償都未進行過,何來的漫天要價和敲詐?

此前的3月11日,尚春生從海南趕回許昌,柴新安過來協商。尚春生告訴柴書記,如果是土地被徵用,鎮政府應該先拿出徵地公告和其他徵地手續,柴新安答應給其徵地手續查看。不過,等了10天,仍不見柴新安的回覆。隨後,就出現了4月2日發生的“強拆”。

無地可種後“背井離鄉”

4月22日,在許昌市科技局農業科,一名趙姓負責人迴應稱,他也是第一次瞭解到尚春生的遭遇,“因為近年他沒有申報,所以大家都沒有聯繫。”

尚春生說,他曾連續17年參加中國國際高新技術成果交易會(高交會),這在河南的農業科技企業中,僅此一家。

此前,對於城市的擴張和蔓延,尚春生並未預測到自己的命運會與此有著如此密切的關聯。年逾花甲,自己創建的最後一個育苗基地疑被違法強拆,在家鄉無地可種令尚春生頗為失望。不得已,尚春生只好在海南租賃了200畝育苗基地。

想起尚集鎮,尚春生愛恨交加。為了建設育種基地,尚春生曾帶著兒子尚勳男輾轉了大半個中國。上海、深圳、北京等城市,都留下了他們的足跡。尚春生覺得,未來自己註定會“背井離鄉”。

如今,“強拆”幾乎毀掉了企業26年的科研成果。4月25日,尚春生委託北京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他希望通過法律途徑,依法取得許昌示範區和尚集鎮政府的賠償。

“我一定要討個說法。”尚春生這樣告訴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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