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劇的特點

戲曲 藝術 文化 梨園雜志 2017-04-14

今日推送《京劇的特點》錄自《十日戲劇》1940年第2卷第32期,作者劉豁公,為民國時著名戲評家。文前有編者注:“豁公文字好久不見了,最近得到港友寄來王熙春特刊,內有劉君《京劇的特點》一文,頗堪一讀,故轉載於此。”

一切事物,至少得有一點新的成分,才能適合於新的時代與環境。京戲卻是例外。

在這無所不新的年頭兒,當然也不一定像古典派那樣的“一成不變”;但有一點,“構造不妨從新,本質必須仍舊”。因為它是特殊的藝術的結晶,差不多一舉一動一字一音都建築在藝術上;欲加改造,那就至少須經一番有系統和精密的測驗,尋出它的真正缺點來,例如封建的思想,不通的戲詞,不切時代的服裝,因陋就簡的佈景等。我的朋友陳彥衡嘗說:京劇的藝術,不但是美,並且是超理想的神祕的,因為它有很多的妙處,“只可意會,不能言傳”。我認為這話是確切的。京戲產生到現在,差不多三百年了,職業劇人,雖還沒有正確的統計,我相信它的數字,一定是很多的。

京劇的特點

劉豁公舊影

但無論劇人多寡,戲劇總只這些,除因禁止及其他關係已經失傳者外;現有的戲,不過二百餘出,從前的劇人唱的也是它。而且每一劇人所能唱的戲,平均是三四十出,即使是戲祖師,戲劇聖人,肚子寬到極處,如譚鑫培、楊小樓、陳德霖那樣的超級劇人,真正能唱的戲,也不過六七十出,以此每一劇人對於某一齣戲,每隔若干日,必要復唱一次,是無疑的,而一般的觀眾對於甲劇人演這齣戲他要看,對乙劇人及其他任何劇人演這出也要看,並且甲劇人再演這戲他還是要看,看的次數愈多,愈加感到興趣,絕對談不到厭惡的話。可知它——京劇確有一種超理想的神祕的藝術力量,能夠抓得住人,而為其他的劇藝所不及的。

有人說戲只有這麼幾齣,反正出不了“西皮”“二黃”,這還有什麼寶貴呢?我說:是的,京劇的確出不了這些範圍,不過你說這話,我就感到你所知道的太不夠了。因為京劇這東西,從大體上看,好像“千篇一律”,而其實“變化無窮”,不但每一齣戲有一種劇情,同時也各有一種作風,唱、做、念、打,各自不同,這是要素,要有心人細細領略的。至於人與人之作風,更有顯明的分野,例如“行善得子”,任何一派的老生都要唱的,試問譚派唱的和孫派唱的同不同呢?又同一譚派,安舒元唱的和譚富英唱的同不同呢?

京劇的特點

安舒元之《打漁殺家》

京劇的特點

譚富英之《打漁殺家》

可是在這戲裡,甲唱“二黃倒板”,乙就不能唱“西皮原板”,甲的唱“一板三眼”,乙決不能夠“一板二眼”或是“一板四眼”,“扮相”“場子”,更有一定,誰也不能變更,但你說它同,它確有不同之點;說它不同,它又有相同之處,這就叫做超理想的神祕的藝術,它確是“只可意會不能言傳”的。

啊,京劇的特點是太多了,但限於篇幅,恕我不能作有系統的論列。

(《十日戲劇》1940年第2卷第3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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