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官兵為啥該享受特殊優待?現在終於說清了!(附優待政策)

心臟病 軍事 雪域老兵吧 2018-12-02
西藏官兵為啥該享受特殊優待?現在終於說清了!(附優待政策)

這是一份經過統計的真實數字,反映了西藏軍人真實的生活和戰鬥環境:

知道什麼是“生命禁區”。西藏地處青藏高原,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號稱“世界屋脊”,也稱為南極北極以外的第三極。自然條件十分惡劣。空氣稀薄,嚴重缺氧。夏天含氧量不到內地的80%,冬天不到內地的50%,由於缺氧,不能有劇烈的活動,始終象揹著30斤的一袋面一樣,有負重的感覺。

西藏自然災害種類多,且頻繁,狂風、冰雹、雪暴、冰川、雪崩、泥石流、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時常發生。因此,生物學家稱其為“生命禁區”,西方人叫它“死亡雪域”。西藏部隊的官兵就是生活在這樣的環境之中,一干就是十幾年、幾十年。

西藏嚴酷的自然環境,對長期戰鬥和生活在這裡的軍人造成生理和心理上的損害是全方位的、潛移默化的,對個別臟器造成的病例損害是長期的、無法恢復的:

在高原邊防連續工作8年以上者,患有高原適應不全症的佔100%,患有高原心臟病的在90%以上,100%的官兵都有血色素增高,65%患有消化道疾病,50%患有脫髮、肺心病、關節炎 、精神病、性功能障礙等疾病。好多官兵都是集數病於一身。致使許多官兵不同程度地患有各種類型的高原病,甚至被病魔奪去了生命,給個人和家庭留下了終身的遺憾和隱患。

這就是西藏軍人,他們是用“特殊材料”做成的。

西藏軍人用生命捍衛誓言 :

據西藏軍史館記載,從上世紀50年代進藏至今,已有5000多名將士長眠雪域高原。飛雪凝霜日,正是練兵時。在極端的冰雪天氣中,官兵們常常會進行野戰條件下的快速機動、生存保障、雪山林地戰術演練、雪浴、展腹跳、協力託舉圓木等課目訓練。西藏邊境線長達3800多公里,哨所眾多,很多年輕的官兵在這裡度過了最美的青春年華,一去便是幾年、十幾年。

所以,西藏官兵享受特別優待是應該的!!!


西藏官兵為啥該享受特殊優待?現在終於說清了!(附優待政策)


附:艱苦邊遠地區優待政策!

一、關於幹部本人優待政策

1、對分配到駐國家和軍隊明確的艱苦邊遠地區部隊工作的畢(結)業學員,在執行同類畢(結)業學員首次確定職務、軍銜等級和工資標準的基礎上,高定職務工資檔次。其中,分配到駐三、四類艱苦邊遠地區或者二類島嶼部隊的,高定1個職務工資檔次;分配到駐五、六類艱苦邊遠地區或者特、一類島嶼或者西藏部隊的,高定2個職務工資檔次。在艱苦邊遠地區連續工作不滿3年調出的,取消高定的職務工資檔次。

對主動申請且分配到駐國家和軍隊明確的艱苦邊遠地區部隊工作的畢(結)業學員,可以按照軍隊有關規定給予立功等獎勵。

2、在國家和軍隊明確的駐艱苦邊遠地區或高山海島部隊服役的軍隊幹部,按照不同類別標準享受艱苦邊遠地區津貼、高山海島津貼。

3、在西藏地區以及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地區工作的軍官,服現役不滿20年或者服現役和參加工作不滿20年的,每年休假60天;服現役滿20年以上或者服現役和參加工作滿20年以上的,每年休假70天;服現役滿25年以上或者服現役和參加工作滿25年以上的,每年休假80天。在海拔4500米以上地區工作的軍官,每年假期再增加10天。

部隊駐地不在西藏地區以及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含本數)地區,但本人常年在上述地區流動執勤的軍官;在青海海拔3000米以下(不含本數)地區工作的軍官;在邊防一線連隊工作的軍官,每年休假40天。

軍官及配偶均在西藏地區工作的,每年可以攜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到西藏以外地區休假。

4、在國家和軍隊現行政策明確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二類以上海島工作累計滿5年評定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滿10年評定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現仍在上述地區工作的,專業技術資格外語考試成績作為參考條件。

5、作戰部隊和駐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特類、一類島嶼其他部隊基層指揮軍官提前晉升職務等級的數量,比例是其他單位的2倍。

作戰部隊和駐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特類、一類島嶼其他部隊基層專業技術軍官年度提前調整專業技術等級的數量,比例是其他單位的2倍。

在駐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特類、一類島嶼部隊工作累計滿10年,以及在駐二類艱苦邊遠地區、二類島嶼部隊工作累計滿15年的,以及身體條件不適合的,根據工作需要和本人意願,可有計劃地組織交流到駐其他地區部隊工作。

二、關於幹部配偶優待政策

1、在駐國家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軍隊劃定的三類以上島嶼服役的幹部,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無獨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隨軍。

2、駐國家確定的五、六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類島嶼,以及西藏執行軍隊規定的工資三、四類區部隊,隨軍未就業的軍人配偶基本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月1300元。

駐國家確定的三、四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軍隊確定的二類島嶼,以及西藏執行軍隊規定的工資二類區部隊,隨軍未就業的軍人配偶基本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月1100元。

駐國家確定的一、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軍隊確定的三類島嶼,以及一般地區部隊,隨軍未就業的軍人配偶基本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月900元。

三、關於幹部子女優待政策

1、駐國家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軍隊劃定的三類以上島嶼工作的軍人的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所在地,就近就便優先入地方公辦幼兒園。

駐國家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軍隊劃定的三類以上島嶼工作的軍人的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所在地,根據軍人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意願安排教育質量較好的中小學就讀。

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軍隊劃定的二類(含)以上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中考時可以按照錄取分值10%的標準,降低分數錄取;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軍隊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中考時可以按照錄取分值5%的標準,降低分數錄取;駐國家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軍隊劃定的三類以上島嶼工作的軍人的子女,可以到父母原戶籍所在地區教育質量較好的普通高級中學就讀。

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軍隊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軍隊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參加高考並達到有關高等學校投檔線的,應當予以優先錄取。

2、子女入學時正在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軍隊劃定的二類(含)以上島嶼工作的軍人,其子女不在部隊駐地所在省(區、市)生活,需要跨省安排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由教育部下達軍人子女優待名單到軍人子女戶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納入當地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年度計劃,統籌安排。

3、駐邊防、海防、戈壁、沙漠、鄉鎮、農村和遠離居民區等地的部隊,幹部子女接受教育確實比較困難或質量很差的,可以就近在縣城以上城市開辦食宿站,解決幹部子女上學問題。

4、軍隊幹部符合下列條件的,其子女可以列為軍隊院校幹部子女班招生對象:在駐三類艱苦邊遠地區或者一類島嶼軍隊單位任職累計滿20年的現役幹部,在駐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特類島嶼軍隊單位任職累計滿10年的現役幹部。先後在不同類型艱苦邊遠地區、島嶼任職的,年限累積按照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特類島嶼任職每滿1年,摺合為三類艱苦邊遠地區、一類島嶼任職滿2年計算。

5、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報名條件,在國家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軍隊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軍隊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可以報考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預科班錄取控制分數線應不低於生源所在地有關招生院校所在批次投檔控制線以下80分。

四、關於士兵的優待政策

對於西藏士兵的優待政策,除了全國統一的對士兵在藏“工齡折算”外,其優待政策是根據各省、市具體情況來制定的。

比如福建省閩徵【2017】10號,明確進西藏兵員優待政策。:

激發適齡青年進藏服役的熱情,圓滿完成國務院、中央軍委賦予福建省的西藏兵徵集任務,我省制定出臺了《關於做好進西藏兵員優待工作的通知》


為有效激發適齡青年進藏服役的熱情,圓滿完成國務院、中央軍委賦予福建省的西藏兵徵集任務,經省徵兵領導小組研究同意,西藏兵員優待政策如下:

1、服役期間的優待金,按照不低於當地優待金標準的3倍發放。

2、服役期滿的進藏退役士兵可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並按照閩人發〔2006〕10 號文件和閩政辦〔2013〕87 號文件享受加分政策,服役期滿2年的,即可享受在艱苦地區服役加3分的優惠政策。各事業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面向服役期滿退役的進藏士兵,設置“專門崗位”進行公開招聘;大學生退役士兵參加省公務員“專門職位”招考,同等條件下優待錄取;各國有企業應提供相應工作崗位專門用於招聘服役期滿退役的進藏士兵;自謀職業的按照當地的未就業一次性經濟補助金標準2倍發放補助金。

3、增發的優待金、一次性經濟補助金由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統籌安排,按各縣(市、區)實際批准入伍進藏人數劃撥。

4、除省裡統一規定的上述優待政策外,各地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進藏兵員的其他優待措施,所需經費由各地政府自行解決。

5、其他兵員入伍後隨部隊執行任務進入西藏地區工作滿2年的(必須由所在師、旅級以上部隊政治機關出具相關證明),原則上參照上述政策執行。

在全面落實閩徵【2017】10號文件規定的基礎上,寧德市對進藏兵員還有更大的優待政策:

進藏兵員除享受上級規定的相關優撫政策外,每名進西藏士兵增發一次性獎勵金10萬元,所需經費由各縣(市、區)財政統籌安排,與當年義務兵優撫金一併發放。


比如:天津市關於給予赴西藏服役義務兵若干優待政策

市政府徵兵辦 市財政局 市民政局 市公安局 市教委 市人力社保局

為落實國務院、中央軍委徵兵命令,確保圓滿完成我市赴西藏服役的高原條件義務兵徵集任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徵兵工作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我市自2016年起每年度徵集的赴西藏服役義務兵若干優待政策。

一、對象範圍

本文件所稱赴西藏服役義務兵,是指按照國務院、中央軍委徵兵命令和國防部徵兵辦公室通知要求,自2016年起每年度從我市直接徵集到西藏地區服役的義務兵。其他在服役期間調入西藏地區部隊以及在西藏地區執行任務部隊服役的義務兵,不享受本文件規定的優待政策。市和區縣徵兵辦公室應從政治思想優秀、身體條件出色,且具有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的優秀青年中選拔徵集赴西藏服役義務兵。

二、優待政策

(一)對赴西藏服役義務兵,由其入伍所在區縣人民政府按當年義務兵家屬優待金標準的2倍數額向其家庭發放優待金。義務兵服役期間立功受獎者,給予增發優待金獎勵,具體標準為:士兵榮獲大軍區以上榮譽稱號的按當年進藏義務兵家屬優待金標準100%增發,榮立一等功的增發50%,榮立二等功的增發30%,榮立三等功的增發10%。

(二)入伍前系在校大學生(含已被普通高校或研究生招生單位錄取的新生)的赴西藏服役義務兵,服役期間原學校應保留其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後選擇復學的,由其入伍所在區縣人民政府按當年同等情況退役士兵標準,發給自主就業一次性經濟補助。其中,應徵入伍的專科(高職)生,專科畢業後可免試轉入本校同專業或相近專業的本科學習,屬獨立設置的專科學校學生,由學校報市教委統籌安排;應徵入伍的本科生,本科畢業後3年內參加天津市高校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統一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在部隊榮立個人二等功(含)以上的,畢業後可免試推薦入讀碩士研究生。

(三)對赴西藏服役義務兵,入伍前選擇推薦工作的,由區縣人民政府負責,在應徵人員中組織公開招聘(錄),入伍前辦理人事或勞動關係,以單位在職人員身份徵集入伍。入伍前系普通高校畢業生的,招聘範圍為轄區內事業單位;入伍前系高中(含普通高中、普通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畢業生的,招聘(錄)範圍為轄區內事業單位或國有大中型企業。各區縣事業單位招聘以上人員的,可以採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赴西藏服役義務兵退出現役後,按照政策規定復職復工,用人單位應在其報到當月安排上崗,併發放工資。

(四)赴西藏服役義務兵退出現役後,符合本市公務員考錄條件並參加招考的,其服役期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政法幹警等基層執法崗位面向退役士兵招錄時,可視當年符合招錄條件的西藏退役士兵數量,安排一定比例的職位進行招錄。

(五)入伍前系農業戶口的赴西藏服役義務兵,退役後根據本人意願,可申請轉為城鎮戶口。

三、有關規定

(一)各區縣人民政府按照市人民政府、天津警備區徵兵命令和關於徵集赴西藏服役義務兵有關要求,具體組織本轄區赴西藏服役義務兵徵集工作,負責落實各項優待政策。

(二)市政府徵兵辦負責印製、發放赴西藏服役義務兵專用入伍通知書,並在赴西藏服役義務兵退兵期結束後1個月內將新兵名單抄送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教委和市人力社保局備案。赴西藏服役義務兵本人或家屬憑專用入伍通知書享受優待政策。

(三)赴西藏服役義務兵到部隊後作退兵處理或因個人原因未服滿規定義務兵役年限以及服役期間調出西藏部隊的,不享受以上各項優待政策。對入伍後拒服兵役的義務兵,由其入伍所在區縣人民政府責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天津市徵兵工作若干規定》等兵役法規予以懲處。

(四)赴西藏服役義務兵選改為士官、考取軍校或直接提幹後,不享受以上政策,按國家和軍隊規定享受有關政策待遇。

各區縣人民政府和市有關部門可根據本文件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優待政策和實施辦法,進一步調動我市廣大優秀適齡青年赴西藏服役的積極性。

各省市的西藏士兵具體優待政策,請諮詢當地退役軍人事務廳(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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