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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的3份執行裁定書(以下簡稱“裁定書”),讓華融國際信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華融信託”)一筆4億元信託貸款逾期細節浮出水面。

根據裁定書,2016年11月華融信託向中新房東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新房東方”)發放了一筆4億元貸款,擔保方為馬鞍山中加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加置業”),該筆貸款在2018年5月出現逾期,華融信託遂宣佈貸款提前到期,並通過司法途徑保全財產。2019年1月2日執行裁定書顯示,“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以再次申請執行。”

《中國經營報》記者注意到,早在貸款發放前,融資方中新房東方的控股股東中國新型房屋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新房集團”)就多次被列為被執行人、失信被執行人,2016年4月的一份執行裁定書顯示,中新房集團等作為被執行人無可供執行財產。

中新房東方亦問題重重,其旗下多家公司股權變更頻繁,並被質疑為“偽國資”,關聯的兩家互金公司也因涉嫌非法集資被查。

3.72億待償

根據裁定書,2016年11月15日華融信託向中新房東方發放了一筆4億元的信託貸款,貸款期限24個月,擔保方中加置業以其所有的坐落於安徽省馬鞍山市花山區的620處不動產提供擔保。

華融信託官網產品成立公告顯示,2016年11月15日,華融·中新房東方併購貸款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成立,成立規模為4億元。

2018年5月29日,上述信託貸款因部分本金逾期,華融信託宣佈提前到期。

但上述借貸糾紛的執行過程並不順利。擔保方中加置業兩次申請不予執行,申請不予執行的事由為“該公證文書載明的利率超過了人民法院依照法律、司法解釋規定應予支持的上限”。

2019年1月2日(2018)滬01執995號執行裁定書顯示,“本院在執行過程中,輪候查封了被執行人馬鞍山中加置業有限公司名下產權登記證號為皖(2016)馬市不動產證明第×××××××號等208套房地產。現因當事人自願達成和解協議,申請執行人同意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以再次申請執行。”

根據上述執行裁定書,中新房東方須向華融信託支付本金、利息、違約金、公證費等共計3.72億元。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5月30日,馬鞍山市花山區人民法院公告顯示,中加置業作為原告,起訴了中新房東方。

記者通過多種方式嘗試聯繫中新房東方,其官網電話的語音提示該號碼為空號;年報中留存的兩個手機號碼,對方均表示,已經離職。

一份浦東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2019月4月10日發佈的勞動仲裁公告顯示,“無法向你單位(中新房東方)送達應訴及開庭通知,依照《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規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

記者通過中加置業年報中留存的電話,聯繫上一位自稱是中加置業資料室負責檔案管理工作的女士,該女士向記者推薦了中加置業一位睿(音)姓經理的聯繫方式,該睿姓經理表示,公司不存在了不接受採訪。

融資方兩關聯公司被立案

工商資料顯示,中加置業成立於2009年12月,2016年11月17日,也就是上述貸款發放之後的第二天,中加置業股權進行了變更。變更之後, 中加置業成為稷業(上海)有限公司(後更名為上海稷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稷業”)的全資子公司。

工商資料顯示,上海稷業的股東為中能偉業(上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能偉業科技”)(持股90%)和上海儲聚環保節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儲聚環保”)(持股10%)。中能偉業科技控股股東為中能偉業(北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能偉業投資”,持股比例70%)。中能偉業投資為浙江通熠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通熠實業”)全資子公司,後者系中新房東方全資子公司。中新房東方股東為中新房集團、儲聚環保,持股比例分別為70%、30%。中新房集團為中國建築材料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建材集團”)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82.98%,後者為國務院下屬全資子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中新房系關聯的兩家互金公司已因非法集資被查。

2018年6月19日,錢媽媽發佈《關於對P2P產品展期兌付的公告》提到,我司平臺相關借款人馬鞍山中加置業有限公司等因項目回款緩慢,導致投資者提現延期。

據澎湃新聞報道,2018年6月20日,上海市公安局楊浦分局根據群眾報案,對上海成雨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立案偵查,並對公司高管王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工商資料顯示,錢媽媽運營主體為上海成雨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其全資子公司為中加置業二股東,持股比例20%。

2019年4月8日,長沙市公安局嶽麓分局對外發布警情通報,芒果金融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已於3月8日被警方立案偵查,目前該案件正在偵辦過程中。

工商資料顯示,湖南芒果財富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股東為中新房南方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後者控股股東為中新房南方集團有限公司,中新房南方集團有限公司的控股股東為中新房集團。

記者致電中新房集團官方公開電話提出採訪請求,該公司工作人員在諮詢相關採訪主題並彙報後,回覆記者稱,相關領導在外出差,並拒絕接收記者發送採訪提綱。

與“華融系”糾結頗多

記者注意到,在華融信託發放上述貸款之前,其股東方、子公司等多家關聯機構已經深陷債務糾紛。

啟信寶信息顯示,融資之前,中新房集團有8條被執行人信息。其中在2016年11月11日發佈的(2015)龍法執字第00523號裁定中,中新房集團被列為失信人。

2016年4月3日判決的(2015)龍執字第523號執行裁定書顯示,“經查被執行人中新房遼北置業有限公司、中國新型房屋集團有限公司無財產可供執行”。

2016年10月27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判決的(2016)滬0115執21081號執行裁定書顯示,中新房東方控股有限公司等作為被執行人在法院執行過程中“經向房地產交易中心、證券登記結算中心、車輛管理所及有關銀行等財產管理部門調查,暫未查到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申請執行人也未能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

中新房東方控股有限公司2016年年報顯示,該公司控股股東為中新房東方。

值得一提的是,中新房集團控股股東中國建材集團,通過旗下全資子公司凱盛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持有中國洛陽浮法玻璃集團有限公司53.64%的股份。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華融”)持有中國洛陽浮法玻璃集團有限公司8.54%的股權,認繳出資方式“債權”。工商資料顯示,華融信託為中國華融控股公司(持股比例76.79%)。

華融系旗下華融湘江銀行與中新房集團及其旗下公司也牽涉多起金融借款糾紛。

在中國裁判文書網,輸入“華融湘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新型房屋集團有限公司”兩個關鍵詞搜索結果顯示,兩者之間牽涉的裁判文書超過20份。

記者梳理髮現,上述裁判文書所涉及案件主要為,華融湘江銀行作為出借方發放給中新房集團旗下子公司的信貸資金出現逾期,華融湘江銀行方面申請財產保全,中新房集團則在上述借貸中承擔擔保方的角色。

以(2017)湘03民初169號執行判決為例,法院最終判定,上海乾雲實業有限公司在本判決生效後七日內償還華融湘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貸款本金8994.72萬元、利息47472.14元及支付剩餘利息。中新房集團、中新房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中新房乾雲集團有限公司分別對上海乾雲實業有限公司應承擔的債務在3.1億元的最高餘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記者以郵件、傳真形式向華融信託提出採訪請求,並多次致電華融信託官網公開電話、相關高管電話,但截至發稿,未收到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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