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侵犯網民信息安全? 三問網絡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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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開新聞網站,廣告區會出現自己關注過的產品;打開手機,會經常收到各類廣告短信;接到一通電話,對方在推銷或是詐騙中竟能直呼其名……大數據時代,互聯網為人們帶來便利的同時,也給網民隱私保護帶來威脅。隨著各類用戶信息洩露事件的發生,社會越來越關注網絡信息安全問題。

"誰在侵犯網民信息安全? 三問網絡信息安全!誰在侵犯網民信息安全? 三問網絡信息安全!

打開新聞網站,廣告區會出現自己關注過的產品;打開手機,會經常收到各類廣告短信;接到一通電話,對方在推銷或是詐騙中竟能直呼其名……大數據時代,互聯網為人們帶來便利的同時,也給網民隱私保護帶來威脅。隨著各類用戶信息洩露事件的發生,社會越來越關注網絡信息安全問題。

誰在侵犯網民信息安全? 三問網絡信息安全!

用戶信息該誰做主?

近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網絡招聘平臺“智聯招聘”員工參與倒賣個人信息案。該案涉及公民個人信息達16萬餘份,一份簡歷標價5元左右。這一案件引發網民對個人信息安全保護的擔憂。記者注意到,有網友在微博留言:“賠錢嗎?找個工作一天接幾百個貸款電話”“我都工作一年多了,還在被騷擾”。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網民集體憤慨的背後,是對長期以來網絡信息安全問題頻發的不滿。記者在社交網絡平臺上檢索分析網民因信息洩露受到的騷擾和危害,主要包括幾個方面:經常收到垃圾短信和營銷電話;被詐騙份子頻繁騷擾;身份被冒用、個人名譽受損;賬號密碼被竊造成財產損失等。

這些亂象,除了因為不法分子買賣用戶個人信息,也與網絡平臺過度收集用戶信息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明確規定,網絡運營者不得收集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未經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顯然,從法律角度來說,收集哪些信息、信息怎麼用,應該由網民自己做主。

然而,現實中實現“用戶做主”卻非常困難。一方面,用戶在使用互聯網軟件時,通常需要閱讀一份冗長的“隱私條款”,用戶很難識別這些條款中的“坑”;另一方面,如果不同意這些“隱私條款”或是不開通相關權限,用戶將無法使用這些應用。這就近乎在用一種霸王捆綁的方式強制用戶同意對自己信息的使用。

誰在侵犯網民信息安全?

大數據時代,數據就意味著行業資源和商業財富。商業利益驅動著各類互聯網平臺收集海量用戶數據,並進行商業開發。其中,移動手機應用在侵犯網民信息安全方面首當其衝。

比過度收集用戶信息更難規避的是對用戶信息使用邊界的界定。記者下載百度搜索手機應用,並打開《百度隱私政策總則》。其中內容顯示,百度收集的個人信息除了用於改善產品和服務、數據分析和研究之外,還會與“授權合作伙伴”共享用戶的“某些信息”。這些合作伙伴包括“服務平臺或服務提供商”“軟硬件/系統服務提供商”和“廣告、諮詢類服務商/廣告主”。

雖然百度宣稱會對用戶畫像進行“匿名化處理”,並與這些公司“簽署嚴格的保密規定”。但將這些信息提供給廣告主等“合作伙伴”的行為是否有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顯然有待查證。

如何打擊相關行為?

相對於網絡信息安全的紛紛亂象,社會更關注的還是如何解決網上信息“裸奔”、切實保護網民信息安全的問題。

就目前來看,解決這些問題的途徑主要包括技術和監管兩個方面。

在技術方面,加強應用審核已經成為各大應用分發平臺的共識。各類網絡運營商在不斷加強人才和科技投入,持續升級網絡安全系統,穩固網絡後臺,保護訪客隱私。

在監管層面,今年1月,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四部門組織開展了APP(應用程序)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專項治理。

工信部網絡安全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專項治理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通過對百餘款用戶投訴量大、社會關注度高的APP進行檢查評估,發現存在強制授權、過度索權、未經同意收集個人信息和對外提供個人信息等典型問題,並督促企業及時整改。

專家表示,除了技術和監管手段之外,發揮行業協會和企業主體作用,提升開發者自律意識,提升網民信息保護意識,加強網絡生活自我保護,也是重要一環。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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