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時評】粗鄙新聞標題何時休?

新聞 交通 法律 央廣網 2019-05-13

近期,一些網絡新聞頗為“另類”地地闖入受眾眼簾。與以往出現過的“三俗”不同,但標題卻粗鄙至極,大有以“簡單粗暴有效”為獨門祕技,不博你點擊誓不罷休的架勢。其實,這樣變種“標題黨”正在拉低網絡新聞的審美水準和文明涵養,既不機智也不有趣,一旦形成風氣則危害不小。

以常識論,對於交通違法違規行為,根據法律對相關人員進行扣分、罰款、吊銷駕駛證或者入刑查處理所當然。但就在近日,有媒體發佈這類新聞時用“這些人在路上幹醜事”等標題,實在令人錯愕。首先不論違規違法的動機和嚴重程度,意指“醜惡的、不光彩的、沒臉見人”的“醜事”怎麼就這麼輕易安在了交通違法違規者的頭上。試想,如果我們駕駛車輛在道路上非故意的進行了“違反禁止標線行駛”等行為,我們是不是也做了“醜事”呢?按照這個新聞標題的邏輯,一天之中到底有多少人“在路上幹醜事”啊?

如此粗鄙的近似於罵人的標題為何被有些媒體採用呢?說到底還是為了點擊量和博眼球罷了。但“名不正而言不順”,作為社會公器的媒體像個潑婦似的大放粗口,變監督為謾罵,豈會有公信力和權威性呢?

也許有人會說,用這樣的讓人聽了很不舒服的詞就是要警醒人們遵守交通法律法規,維護道路安全,是“良藥苦口”。但在我看來,即便真的有此用意,那採取錯誤的手段來制止錯誤的行為,同樣是失德失格的。

這樣粗鄙的標題,從小了說反映出某些“小編”的私德和教養,從大了講可以看出某些媒體的浮躁與淺薄。通過搜索,我們可以發現對於多地交通違法違規通報,已有不少媒體採用了類似的“醜”標題。這樣的標題多了,這樣的“門臉”多了,社會公眾努力營造維護的互聯網環境就會受到不良影響。

明代謝榛《四溟詩話》有云:“文有聲律皆似詩,詩不粗鄙皆是文。”在這裡奉勸有些媒體——粗鄙不是粗鄙者的通行證,好好說話,積點兒口德!況且,你也在路上!(央廣網評論員 李健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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