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怎麼辦理落戶
要帶哪些材料去辦
今天青島落戶小編為大家整理了
新生兒落戶的辦理指南
家裡有寶寶需要登記入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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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條件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內,父母或監護人進行出生登記
辦理材料
1、落戶地居民戶口簿;
2、父母或監護人居民身份證、結婚證(非婚生育的,提供婚姻狀況聲明);
3、出生醫學證明
辦理時限
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當場辦理
辦理地點
落戶地公安派出所
注意事項
①夫妻一方戶口為家庭戶、一方戶口為集體戶的,所生子女應隨家庭戶一方申報;夫妻雙方均為集體戶且確無合法固定住所的,出具無合法固定住所證明,落戶地一方集體戶口簿內頁、另一方集體戶口簿首頁(原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複印件)及內頁,可隨一方落集體戶口(與用工單位仍保持工作關係一方為先落戶。)
②在港、澳、臺及國外出生的嬰兒,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回國後申報出生登記的,還需提供父母及子女回國使用的中國人民共和國護照等出入境證件。
③父母雙方為現役軍人,子女可以在合法固定處所所在地或者部隊駐地集體戶申報,也可以隨該子女(外)祖父母申報,還需提供(外)祖父母與父母關係證明、軍官證、部隊單位證明、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④父母雙方戶口均在高校學生集體戶的,在校期間所生子女可以隨該子女(外)祖父母申報,需一併提供(外)祖父母與父母關係證明、學生證、在校證明;父母一方在高校學生集體戶、另一方在非高校集體戶的,在校期間所生子女應隨非高校學生集體戶一方申報;
⑤《出生醫學證明》系山東省以外地區簽發的,須提供住院分娩記錄;出生登記前父母離婚的,應當由撫養方申報,並提交明確撫養關係的法律文書;
⑥申請隨父落戶的非婚生育人員,需一併提供具有資質的鑑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明;
⑦親屬關係證明:包括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具有資質的鑑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明、法院判決書、公證書、申請人或關聯人戶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能體現親屬關係的人事檔案(僅限國家機關、軍隊、人民團體、國有企事業單位)等;
⑧合法固定住所證明:包括不動產權證書(含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權證)、直管或自管公有住房(不含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使用證明;
⑨以上所涉及的憑證及證明,非法定證件應提交原件存檔;法定證件,核驗原件後留存複印件歸檔。證明材料為外文的,應同時提交具有外文翻譯資質機構出具的中文譯本,所有證件均需提供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