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將持續關注新能源汽車起火、燃燒等事故

工信部發布開展新能源汽車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企業應當承擔新能源汽車安全第一責任,對發生起火燃燒事故的,企業應及時開展事故調查,生產企業應在12小時內(如造成人員死亡或重大社會影響的,應在6小時內)將事故的基本信息,48小時以內將事故詳細信息,主動上報新能源汽車工作聯席會議牽頭部門和裝備中心。裝備中心將聯合有關單位持續關注新能源汽車起火、燃燒等安全事故,並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聯合相關單位成立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工作,並將事故調查結果上報工信部進行處理。對存在隱瞞不報,不配合開展事故調查工作等行為的,裝備中心將報請工業和信息化部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對確實存在產品缺陷的,生產企業應當主動向主管部門備案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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