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鼐(1402年-1449年),字萬鍾,諡文忠,明朝北直隸寧晉縣(今河北省邢臺市寧晉縣東王裡村)人。 生於明建文四年(1402年),少年豪爽,有大志,博覽群書。宣德元年(1426年),中鄉試第二,任代州(今山西代縣)訓導,改派江西泰和縣典史。明宣宗宣德八年(1433年)成癸丑科一甲第一名進士(狀元),初授翰林院修撰。正統元年,充經筵講官。正統五年,因楊榮、楊士奇舉薦,進入文淵閣,參預機務。正統十年,官至吏部左侍郎兼翰林學士。 正統十一年七月至十四年八月(1446年-1449年)任內閣首輔(宰相)。正統十四年(1449年)隨英宗親征,遇土木堡之變,亂軍中被殺。明景帝繼位後,贈少傅、吏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諡文襄。英宗復位,加贈太傅,改諡文忠。

明代邢臺第一人、狀元宰相

生平事蹟

他少年豪爽,有大志。聰穎好學,博覽群書,能詩善文,下筆千言,一揮而就。明宣宗宣德八年(1433)癸丑科高中狀元,時年31歲。曹鼐大魁天下後,入翰林,授修撰。英宗即位後,充經筵講官,撰成《宣宗實錄》後,進侍講,錫三品章服。正統五年(1440)由宰相楊榮、楊士奇推薦,入值文淵閣,參預機務。曹鼐為人“內剛外和,通達政體”,為政清廉,一身正氣,兩袖清風。“楊榮死後,楊士奇常病不能視事,閣務多由曹鼐處理。”英宗因其賢德,進吏部左侍郎兼翰林學士。但英宗昏庸,奸閹王振擅權,“王爵天憲,悉出其口,生殺予奪,任己愛憎”,排斥異己,陷害忠良,壓制百官,其聚斂之金銀達60多庫,從此朝政日非,邊防也隨之空虛。

正統十四年(1449)七月,北方蒙古族瓦剌部首領也先,以明朝削減馬價、拒絕求婚為藉口,舉兵入侵山西大同,王振竭力主張英宗“御駕親征”,同時擅自調集大軍。曹鼐和兵部尚書鄺埜、兵部侍部于謙認為朝廷毫無準備,不能倉促親征,但英宗不聽勸諫,在王振的挾持下親征。曹鼐等只好護擁英宗隨從,帶領50萬大軍向大同進發。時值北方雨季,道路泥濘,糧運不繼,“兵士已乏糧,殭屍滿路”,遂使軍隊失去戰鬥力。曹鼐等大臣一再勸阻,請英宗回兵,均遭王振拒絕。結果兵抵大同,遭到也先突襲,明軍大敗。八月,在退回北京途經土木堡(今懷柔縣東南)時,被敵軍包圍。在混戰中,曹鼐殉難,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土木之變”。

一年後,英宗被放回。英宗復位後,感念曹鼐忠直,為國捐軀,追贈太傅。曹鼐在閣任相十年,“明敏爽朗,臨事果斷,能言善辯。王振專權,人莫敢忤,楊士奇死後,唯鼐尚能隨事調護,所言多見從。”可見,曹鼐為相剛正不阿,敢於同權傾朝野的寵監抗衡,“土木之變”,以身殉國,不愧為狀元宰相。

曹鼐之墓

曹鼐墓位於邢臺市寧晉縣東王裡村,始建於明代正統十四年,有石牌坊,望柱,貔貅,石羊,石馬,石人,墓碑和諭祭碑各一通,誥命碑三通,是明正統十四年(1449年)朝廷為他修建的衣冠冢,寧晉縣城內有他的狀元坊、大學士坊,1982年曹鼐墓定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1996年定為邢臺市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00年定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人物軼事

曹鼐不可

《續太平廣記·厚德部·曹鼐》載故事一則:曹鼐為泰和典史,因撲盜,獲一婦,甚美,目之心動,輒以片紙書“曹鼐不可”四字火之,如是者數十次,終夕竟不及亂;在寧晉城鄉廣為流傳的“曹鼐三不可”故事,更是婦孺皆知,家喻戶曉;北京國子監現有曹鼐進士碑、題名碑。

曹鼐不倦學 (典史狀元)

曹鼐中會試乙榜,不受教職,願得繁劇一職自效。改泰和典史。公暇,輒進學不倦,復修舉之業。其尹誚之曰:“可作狀元。”曹曰:“不如是不休。”吳生曰:所謂有志者事竟成也。讀書者當觀此。

詩詞:

中秋

曹鼐

風捲浮雲散九區,海天澄澈月輪孤。

三秋爽氣凌空碧,一點寒光照太虛。

狂客醉酣歌白苧,素娥起舞擊蒼梧。

何須更覓神仙術,我已藏身白玉壺。

曹鼐題扉面荷花

曹鼐

玉井芙蓉紅粉腮,何人移向月中栽。

高軒忽漫看圖畫,疑是昭陽鏡裡開。

明代邢臺第一人、狀元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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