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志勇被執行死刑:25名受害女學生均未成年

(原標題:河南尉氏強姦案主犯被執行死刑:25名受害女學生均未成年,曾為縣人大代表多次進校園捐贈)

趙志勇被執行死刑:25名受害女學生均未成年

被逮捕前的趙志勇

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6月4日佈告,備受關注的河南省尉氏縣“特大強迫賣淫案”強姦犯趙志勇已於當日被執行死刑。記者從開封市中院辦公室證實了上述消息。

2015年6月至2017年1月間,趙志勇與李娜(女,已判刑)合謀,由李娜到河南省尉氏縣的初中學校尋找年齡小的女學生供趙志勇姦淫。李娜糾集多人採取不法手段強迫初中在校女學生與趙志勇發生性關係,共計25人32起,其中幼女14人19起。

2018年10月23日開封市中院作出判決,趙志勇犯強姦罪,被判處死刑。最高法核准後下達了執行死刑命令。

趙志勇被執行死刑:25名受害女學生均未成年

開封市中院發佈執行死刑佈告

趙志勇曾是連續三屆的縣人大代表

案發前,身為開封市天源面業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趙志勇,曾被當地人認為是慈善人士,參與社會公益事業,曾向當地小學生和留守兒童群體捐款捐物。

據媒體報道,在2015年11月16日的一次捐贈活動中,天源面業向尉氏縣留守兒童寄宿學校捐贈價值4萬餘元的愛心衣物,用以資助學校的500多名留守兒童。

來自尉氏縣委統戰部的消息顯示, 2015年12月29日,時任天源面業董事長的趙志勇等人到張市鎮中心小學、小陳鄉孔莊小學,為留守兒童送去價值數萬元的愛心物資。

捐贈儀式上,趙志勇對留守兒童提出,希望他們努力做到自理、自律、自強,以優異的成績和優良的品德回報社會,努力成為對他人、對社會、對國家有用的優秀人才。他還向學生表示,“如果在學習上、生活中有困難、疑惑,可以來找我們,我們會盡最大努力來幫助大家”。

據悉,案發時趙志勇系河南省開封市天源面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十三屆開封市總商會副會長、尉氏縣工商業聯合會副主席、尉氏縣第十一屆、十二屆、十三屆人大代表。

趙志勇被執行死刑:25名受害女學生均未成年

案情材料一

案件涉未成年人,細節少有披露

2017年4月份,河南尉氏縣的“特大強迫賣淫案”相關消息傳出,因施害者趙志勇的人大代表的身份及受害者均為未成年人而引起了輿論關注。

其中一位受害女學生的母親當年接受媒體採訪時稱,其女兒正上初中二年級。2016年4月,女兒的一名同學請她出去玩兒,瞭解到是與人發生性關係,女兒拒絕。但不久後的一天下午,由於放學早,她被這個同學拉上了一輛轎車,然後被帶進金沙灣酒店一間客房,被一男子強行姦淫。事後,同行女子給女兒錢,女兒沒接。

案發後的2017年3月6日,公安人員曾來詢問,才知道那個男人叫趙志勇,是當地一家知名企業的老總。另一位受害人的父親稱,其女兒當時正上初中三年級,也被這夥人挾持姦淫。

兩位家長都向媒體表示,由於案犯只姦淫處女,他們的女兒只經歷了一次劫難,但事後兩人都性格大變,不願與人交流,動不動就發脾氣。

趙志勇涉案的消息傳出後,因案件涉未成年人而少有對案件細節的披露。

2018年10月23日,開封市中院一審判決。法院認定,趙志勇犯強姦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李娜犯強姦罪、組織、強迫賣淫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限制減刑;劉洪羊犯強姦罪、強迫賣淫罪、協助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被告人周合鑫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

一審宣判後,李娜服判不上訴,趙志勇、劉洪羊、周合鑫不服,分別提出上訴。

趙志勇被執行死刑:25名受害女學生均未成年

案情材料二

明知受害人系幼女,仍與其發生關係

開封市中院的佈告顯示,2015年6月至2017年1月,罪犯趙志勇與同案被告人李娜(女,已判刑)經共謀,由李娜到河南省尉氏縣的初中學校尋找年齡小的女學生供趙志勇姦淫。李娜糾集劉某、吳某鑫、蔣某桐、郝某(均另案處理)、谷某靜、秦某麗、李某冰、趙某伊(以上人員均系未成年人),採取毆打、恐嚇、拍下體照片威脅等手段,先後強迫朱某等在校初中女學生與趙志勇發生性關係,共計25人32起,其中幼女14人19起。同案被告人劉洪羊(已判刑)明知李娜強迫在校初中女學生供趙志勇姦淫,仍駕駛車輛提供幫助。

2018年12月20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河南省高院審理查明,2015年5月至2017年1月期間,趙志勇明知多名被害人系幼女或受李娜等人強迫仍多次與其發生性關係。李娜採取暴力、脅迫手段迫使多名被害人多次與趙志勇、周合鑫等人發生性關係。劉洪羊明知多名被害人系幼女或受李娜等人強迫與他人發生性關係仍多次開車接送。周合鑫明知多名被害人系幼女仍與其發生性關係。

河南省高院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上訴人趙志勇、劉洪羊、周合鑫及原審被告人李娜分別犯強姦罪、組織、強迫賣淫罪、協助組織賣淫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趙志勇、劉洪羊、周合鑫的上訴理由不予採納。

獲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後,開封中院於2019年6月4日將罪犯趙志勇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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