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澄華:把群眾放在心頭

“你放心,如果債務人確實存在通過虛假訴訟轉移財產的情況,檢察機關一定會維護你的合法權益。”近日,面對當事人的申訴,江蘇省揚中市檢察院民事行政和控告申訴檢察部副主任張澄華莊重而堅定地說。這樣的場景,不時在她的辦公室再現。

從檢28年,她在每一個崗位上都兢兢業業、恪盡職守。在法庭上,她是有理有據,義正辭嚴的“雄辯家”;在幫教對象眼裡,她是嚴厲與溫情並存的“知心姐姐”;在民行科,她是不折不扣的“拼命三娘”。自2011年調至民行崗位,憑著一股自強不息的韌勁,張澄華將民行工作幹得有聲有色:掛牌成立“執行監督檢察室”,促進破解執行難“頑疾”;率先嚐試“路救基金公益訴訟”,得到江蘇省路救辦肯定並推廣;開發公益訴訟微信平臺,“隨時隨地”接受舉報線索;辦理的對8·26環境汙染事故316戶農戶支持起訴案,被評為全省民行監督典型案例……她本人,也因工作成績突出,被評為2018年度“全省檢察機關先進工作者”。

“民行工作考驗的是幹警的耐心和細心。”張澄華是這樣說的,也是這麼做的。

張澄華曾辦理過一起復雜的抗訴案件:曹某對外負債3000餘萬元,等到他以其父名義經營的娛樂會所被拆遷,然而700餘萬元的拆遷補償款卻在一場官司之後“不翼而飛”。多年的職業習慣讓張澄華直覺:該案很有可能涉及虛假訴訟。2018年1月,張澄華查閱相關案卷材料並對該案進行調查核實,最終查清了此事的來龍去脈。

原來,曹某多年來負債累累,被申請強制執行共計3000餘萬元。為防止拆遷款被執行,曹某指使孫某偽造了一份“結賬憑證”,證明曹父欠孫某1156萬元。2017年6月,孫某起訴至法院,要求曹父償還借款及利息。調解結案後,孫某申請強制執行,次日即成功“被償還”744萬元。最終,這筆錢流入了曹某的銀行卡上。

查清事實後,張澄華提請抗訴,最終,鎮江市中級法院判決撤銷原審民事調解書,駁回孫某訴訟請求。

在案件調查過程中,張澄華還細心地發現,曹某在2014年發生的兩起合同糾紛訴訟與該案“驚人的相似”:案件證據都只有一張“結賬憑證”,都是一次開庭便調解結案,都經原告申請強制執行並迅速執行到位。這兩起案件涉案金額總共高達1500餘萬元。經進一步深入調查,張澄華最終查明,這兩起案件,也是曹某一手炮製的虛假訴訟案,目的都是為了逃避法院執行。經提請抗訴,兩起案件均被改判。同時,曹某、孫某因涉嫌虛假訴訟罪被追究刑事責任,成為《刑法修正案(九)》實施以來鎮江地區首例虛假訴訟犯罪案件。

“做好民行工作的關鍵,就是時刻把群眾放在心頭,把群眾的合法權益放在心頭。”多年來,張澄華是這句話的忠實踐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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