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師和安全員的區別

刑法 時政 生活悄悄告訴你 2017-06-21

安全工程師和安全員的區別

安全員:指的是建設企業八大員其中的一個,也就是安全員,這個證件就是一個安全員上崗證。

安全工程師:是指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在生產經營單位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技術工作或者在安全生產中介機構從事安全生產專業服務工作,並按照本規定註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證。

過去每當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即大家俗稱的安全員,幾乎都要承擔責任,有的甚至還要承擔刑事責任。現在一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不但是安全員,可能相應的企業管理人員或相應的負責人要承擔責任了。

再仔細分析,如果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被聘用的註冊安全工程師承擔責任嗎?很少。原因在於有不少註冊安全工程師,他所從事的是安全管理與技術諮詢,按照《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委託提供安全生產技術、管理服務的,保證安全生產的責任仍由本單位負責,所以很難追究他的責任(同樣,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專家也是這樣)。所以,被聘用的註冊安全工程師不是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者,企業安全員和企業相關管理人員或企業相應負責人就不同了,他們才是被認作為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來看待的,所以一般來講現在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追究企業安全員概率最大,其次是企業有關管理人員或有關負責人。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