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小說中女性被當作玩物的歷史!

小說 文學 曹彰 水滸傳 國之學 2017-04-07

在中國古代小說中,女性這一形象一度被物化、妖魔化。在作者筆下,女人曾被當做寵物、玩物、食物等。

唐代李冗《獨異志》記載:曹操的“黃鬚兒”曹彰有次在路上看到一匹良馬,特別喜歡,就向馬主人購買,可馬主人不肯賣給他。曹彰就說自己有很多愛妾可以同他交換,任他挑選。馬主人就選了一個美女,然後曹彰就得到了馬。馬在曹彰那裡算什麼?也就算個寵物吧。愛妾可換馬,也就是說,在他眼裡,女人與寵物等值。

中國古代小說中女性被當作玩物的歷史!

在古代小說作者筆下,女性亦曾被當做玩物。像《金瓶梅》中,那些一個個活色生香的女人難道不都是西門大爺的玩物嗎?在古代皇帝中,這種現象更是勝不可數,例如,隋煬帝做為皇帝,他的文采就連唐太宗都佩服。

不過文人們不僅稱讚他的文學才能,也羨慕他的豔福。有不少文言小說如《迷樓記》、《大業拾遺記》、《南部煙花錄》、《隋遺錄》等都描寫了他不少精緻的“玩法”:他使數萬人建造金碧輝煌的“迷樓”,然後他選數千良家女子入住迷樓,等他“臨幸。”他還命人建造“任意車”,此車能夠在樓閣中很方便地上上下下,而且,當隋煬帝與女子在車中的時候,此車還能自行搖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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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在古代小說作者筆下,女人還被當做食物。《三國演義》第19回就有這麼一段:

且說玄德匹馬逃難,正行間,背後一人趕至,視之乃孫乾也。玄德曰:“吾今兩弟不知存亡,妻小失散,為之奈何?”孫乾曰:“不若且投曹操,以圖後計。”玄德依言,尋小路投許都。途次絕糧,嘗往村中求食。但到處,聞劉豫州,皆爭進飲食。一日,到一家投宿,其家一少年出拜,問其姓名,乃獵戶劉安也。當下劉安聞豫州牧至,欲尋野味供食,一時不能得,乃殺其妻以食之。玄值曰:“此何肉也?”安曰:“乃狼肉也。”玄德不疑,乃飽食了一頓,天晚就宿。

至曉將去,往後院取馬,忽見一婦人殺於廚下,臂上肉已都割去。玄德驚問,方知昨夜食者,乃其妻之肉也。玄德不勝傷感,灑淚上馬。劉安告玄德曰:“本欲相隨使君,因老母在堂,未敢遠行。”玄德稱謝而別,取路出樑城。忽見塵頭蔽日,一彪大軍來到。玄德知是曹操之軍,同孫乾徑至中軍旗下,與曹操相見,具說失沛城、散二弟、陷妻小之事。操亦為之下淚。又說劉安殺妻為食之事,操乃令孫乾以金百兩往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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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可憐的女人,居然被當作食物獻給劉備,在小說家的筆下,她的出現只是襯托劉備很得人心,劉安很“義士”。

在古代小說作者筆下,女性形象還被大大的妖魔化。就拿《水滸傳》而言。

妖女是那些“美”而不好的女性,比如毒死武大郎的潘金蓮,私通裴如海的潘巧雲,陷害盧俊義的賈氏,給宋江戴綠帽子的閻婆惜等等,這些女人大都稍有姿色,但一個個都是紅顏禍水,讓無數英雄竟折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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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女是“好”而不美的女性,“好”是指可以進入好漢級別,“不美”就是說注射了大量的雌性激素,女性的心理特徵和生理特徵全無。比如母夜叉孫二孃,母大蟲顧大嫂。

真是一時瑜亮。有人會說《水滸傳》讓婦女成了跟男子一樣的英雄好漢,所以它的婦女觀是進步的。但是如果要把婦女觀的進步靠異化魔女的方式來實現,那還不如不進步。從現代法律觀念來看,潘巧雲罪不至死,而孫二孃這樣的人才應該送上刑場,只不過水滸世界裡奉行的是江湖道德而不是法律觀念,二人的命運才完全反倒過來。

直到《紅樓夢》小說的問世,女性這一形象才出現了重大突破。

《紅樓夢》裡每寫到女子,往往都大力強調其聰明才智,比如林黛玉、薛寶釵的詩才往往表現得比賈寶玉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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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如第二回從冷子興的口中寫出鳳姐,誰知娶了這位奶奶之後,倒上下無一人不稱頌他的夫人,璉爺倒退了一合之地;模樣又極標緻,言談又極爽利,又極深細,竟是個男人萬不及一的。第十四回又從賴升口中及眾人眼中寫出鳳姐的精明強幹。

《紅樓夢》中對女性價值的肯定還體現在描寫男女愛情時強調戀人之間要有相同的理想和價值觀,寶黛在大觀園中讀書寫字、彈琴論詩的共同生活方式,雖然與封建社會的家族觀念格格不入,但是超越了兩性的生理層次,達到了精神上的高度和諧統一。

可惜作者這種對《紅樓夢》裡面女性地位的高度拔高,只是自己的一廂情願,最後還是得以黛玉去世、寶玉出家這樣曲終人散的結尾收場,不過是一場空悲喜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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