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註冊消防工程師(第二節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消防 建築 工程師 設計 我要學習考證 20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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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的組成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主要由送風口、送風管道、送風機和吸風口組成。

二、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工作原理

機械加壓送風方式是通過送風機所產生的氣體流動和壓力差來控制煙氣的流動,即在建築內發生火災時,對著火區以外的有關區域進行送風加壓,使其保持一定正壓,以防止煙氣侵入的防煙方式。如下圖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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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的組成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主要由送風口、送風管道、送風機和吸風口組成。

二、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工作原理

機械加壓送風方式是通過送風機所產生的氣體流動和壓力差來控制煙氣的流動,即在建築內發生火災時,對著火區以外的有關區域進行送風加壓,使其保持一定正壓,以防止煙氣侵入的防煙方式。如下圖所示:

2019註冊消防工程師(第二節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保證疏散通道不受煙氣侵害使人員安全疏散,發生火災時,從安全性的角度出發,高層建築內可分為四個安全區:第一類安全區為防煙樓梯間、避難層;第二類安全區為防煙樓梯間前室、消防電梯間前室或合用前室;第三類安全區為走道;第四類安全區為房間。

依據上述原則,加壓送風時應使防煙樓梯間壓力>前室壓力>走道壓力>房間壓力,同時還要保證各部分之間的壓差不要過大,造成開門困難影響疏散。當火災發生時,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應能夠及時開啟,防止煙氣侵入作為疏散通道的走廊、樓梯間及其前室,以確保有一個安全可靠、暢通無阻的疏散通道和環境,為安全疏散提供足夠的時間。

三、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選擇

1、建築高度小於等於50m的公共建築、工業建築和建築高度小於等於100m的住宅建築,當前室或合用前室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且其加壓送風口設置在前室的頂部或正對前室入口的牆面上時,樓梯間可採用自然通風方式。當前室的加壓送風口的設置不符合上述規定時,防煙樓梯間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將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口設置在前室的頂部,其目的是為了形成有效阻隔煙氣的風幕;而將送風口設在正對前室入口的牆面上,是為了達到正面阻擋煙氣侵入前室的效果。

2、建築高度大於50m的公共建築、工業建築和建築高度大於100m的住宅建築,其防煙樓梯間、消防電梯前室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方式的防煙系統。

3、當防煙樓梯間採用機械加壓送風方式的防煙系統時,樓梯間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設施,獨立前室可不設機械加壓送風設施,但合用前室應設機械加壓送風設施。防煙樓梯間的樓梯間與合用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應分別獨立設置。剪刀樓梯的兩個樓梯間、獨立前室、合用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應分別獨立設置。

4、帶裙房的高層建築的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前室或合用前室,當裙房高度以上部分利用可開啟外窗進行自然通風、裙房等高範圍內不具備自然通風條件時,該高層建築不具備自然通風條件的前室、消防電梯前室或合用前室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其送風口也應設置在前室的頂部或正對前室入口的牆面上。

5、當地下室、半地下室樓梯間與地上部分樓梯間均需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時,宜分別獨立設置。當受建築條件限制且地下部分為汽車庫或設備用房時,可與地上部分的樓梯間共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但應分別計算地上、地下的加壓送風量,相加後作為共用加壓送風系統風量,且應採取有效措施以滿足地上、地下的送風量的要求。這是因為當地下、半地下與地上的樓梯間在一個位置佈置時,由於現行國家標準《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14要求在首層必須採取防火分隔措施,因此實際上就是兩個樓梯間。當這兩個樓梯間合用加壓送風系統時,應分別計算地下、地上樓梯間加壓送風量,合用加壓送風系統風量應為地下、地上樓梯間加壓送風量之和。通常地下樓梯間層數少,因此在計算地下樓梯間加壓送風量時,開啟門的數量取1。為滿足地上、地下的送風量的要求且不造成超壓,在設計時必須注意在送風系統中設置餘壓閥等相應的有效措施。

6、當地上部分樓梯間利用可開啟外窗進行自然通風時,地下部分不能採用自然通風的防煙樓梯間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當地下室層數為3層及以上,或室內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於10m時,按規定應設置防煙樓梯間,並設有機械加壓送風。當其前室為獨立前室時,前室可不設置防煙系統,否則前室也應按要求採取機械加壓送風方式的防煙措施。

7、自然通風條件不能滿足每5層內的可開啟外窗或開口的有效面積不應小於2.00㎡,且在該樓梯間的最高部位應設置有效面積不小於1.00㎡的可開啟外窗或開口的封閉樓梯間和防煙樓梯間,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當封閉樓梯間位於地下且不與地上樓梯間共用時,可不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但應在首層設置不小於1.20㎡的可開啟外窗或直通室外的門。

8、避難層應設置直接對外的可開啟外窗或獨立的機械防煙設施,外窗應採用乙級防火窗或耐火極限不低於1.00h的C類防火窗。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避難層(間),應在外牆設置固定窗,且面積不應小於該層(間)面積的1%,每個窗的面積不應小於2.00㎡。除長度小於60m兩端直通室外或長度小於30m一端直通室外,避難走道及其前室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9、建築高度大於100m的高層建築,其送風系統應豎向分段設計,且每段高度不應超過100m。

10、建築高度小於等於50m的建築,當樓梯間設置加壓送風井(管)道確有困難時,樓梯間可採用直灌式加壓送風系統,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 ①、建築高度大於32m的高層建築,應採用樓梯間多點部位送風的方式,送風口之間距離不宜小於建築高度的1/2。
  • ②、直灌式加壓送風系統的送風量應按計算值增加20%取值。
  • ③、加壓送風口不宜設在影響人員疏散的位置。

11、人防工程的下列位置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防煙設施:

  • ①、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
  • ②、避難走道的前室

12、建築高度大於32m的高層汽車庫、室內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大於10m的地下汽車庫,應採用防煙樓梯間。

四、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主要設計參數

(一)加壓送風量的計算

1、樓梯間或前室、合用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量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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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的組成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主要由送風口、送風管道、送風機和吸風口組成。

二、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工作原理

機械加壓送風方式是通過送風機所產生的氣體流動和壓力差來控制煙氣的流動,即在建築內發生火災時,對著火區以外的有關區域進行送風加壓,使其保持一定正壓,以防止煙氣侵入的防煙方式。如下圖所示:

2019註冊消防工程師(第二節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保證疏散通道不受煙氣侵害使人員安全疏散,發生火災時,從安全性的角度出發,高層建築內可分為四個安全區:第一類安全區為防煙樓梯間、避難層;第二類安全區為防煙樓梯間前室、消防電梯間前室或合用前室;第三類安全區為走道;第四類安全區為房間。

依據上述原則,加壓送風時應使防煙樓梯間壓力>前室壓力>走道壓力>房間壓力,同時還要保證各部分之間的壓差不要過大,造成開門困難影響疏散。當火災發生時,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應能夠及時開啟,防止煙氣侵入作為疏散通道的走廊、樓梯間及其前室,以確保有一個安全可靠、暢通無阻的疏散通道和環境,為安全疏散提供足夠的時間。

三、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選擇

1、建築高度小於等於50m的公共建築、工業建築和建築高度小於等於100m的住宅建築,當前室或合用前室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且其加壓送風口設置在前室的頂部或正對前室入口的牆面上時,樓梯間可採用自然通風方式。當前室的加壓送風口的設置不符合上述規定時,防煙樓梯間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將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口設置在前室的頂部,其目的是為了形成有效阻隔煙氣的風幕;而將送風口設在正對前室入口的牆面上,是為了達到正面阻擋煙氣侵入前室的效果。

2、建築高度大於50m的公共建築、工業建築和建築高度大於100m的住宅建築,其防煙樓梯間、消防電梯前室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方式的防煙系統。

3、當防煙樓梯間採用機械加壓送風方式的防煙系統時,樓梯間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設施,獨立前室可不設機械加壓送風設施,但合用前室應設機械加壓送風設施。防煙樓梯間的樓梯間與合用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應分別獨立設置。剪刀樓梯的兩個樓梯間、獨立前室、合用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應分別獨立設置。

4、帶裙房的高層建築的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前室或合用前室,當裙房高度以上部分利用可開啟外窗進行自然通風、裙房等高範圍內不具備自然通風條件時,該高層建築不具備自然通風條件的前室、消防電梯前室或合用前室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其送風口也應設置在前室的頂部或正對前室入口的牆面上。

5、當地下室、半地下室樓梯間與地上部分樓梯間均需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時,宜分別獨立設置。當受建築條件限制且地下部分為汽車庫或設備用房時,可與地上部分的樓梯間共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但應分別計算地上、地下的加壓送風量,相加後作為共用加壓送風系統風量,且應採取有效措施以滿足地上、地下的送風量的要求。這是因為當地下、半地下與地上的樓梯間在一個位置佈置時,由於現行國家標準《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14要求在首層必須採取防火分隔措施,因此實際上就是兩個樓梯間。當這兩個樓梯間合用加壓送風系統時,應分別計算地下、地上樓梯間加壓送風量,合用加壓送風系統風量應為地下、地上樓梯間加壓送風量之和。通常地下樓梯間層數少,因此在計算地下樓梯間加壓送風量時,開啟門的數量取1。為滿足地上、地下的送風量的要求且不造成超壓,在設計時必須注意在送風系統中設置餘壓閥等相應的有效措施。

6、當地上部分樓梯間利用可開啟外窗進行自然通風時,地下部分不能採用自然通風的防煙樓梯間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當地下室層數為3層及以上,或室內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於10m時,按規定應設置防煙樓梯間,並設有機械加壓送風。當其前室為獨立前室時,前室可不設置防煙系統,否則前室也應按要求採取機械加壓送風方式的防煙措施。

7、自然通風條件不能滿足每5層內的可開啟外窗或開口的有效面積不應小於2.00㎡,且在該樓梯間的最高部位應設置有效面積不小於1.00㎡的可開啟外窗或開口的封閉樓梯間和防煙樓梯間,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當封閉樓梯間位於地下且不與地上樓梯間共用時,可不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但應在首層設置不小於1.20㎡的可開啟外窗或直通室外的門。

8、避難層應設置直接對外的可開啟外窗或獨立的機械防煙設施,外窗應採用乙級防火窗或耐火極限不低於1.00h的C類防火窗。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避難層(間),應在外牆設置固定窗,且面積不應小於該層(間)面積的1%,每個窗的面積不應小於2.00㎡。除長度小於60m兩端直通室外或長度小於30m一端直通室外,避難走道及其前室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9、建築高度大於100m的高層建築,其送風系統應豎向分段設計,且每段高度不應超過100m。

10、建築高度小於等於50m的建築,當樓梯間設置加壓送風井(管)道確有困難時,樓梯間可採用直灌式加壓送風系統,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 ①、建築高度大於32m的高層建築,應採用樓梯間多點部位送風的方式,送風口之間距離不宜小於建築高度的1/2。
  • ②、直灌式加壓送風系統的送風量應按計算值增加20%取值。
  • ③、加壓送風口不宜設在影響人員疏散的位置。

11、人防工程的下列位置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防煙設施:

  • ①、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
  • ②、避難走道的前室

12、建築高度大於32m的高層汽車庫、室內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大於10m的地下汽車庫,應採用防煙樓梯間。

四、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主要設計參數

(一)加壓送風量的計算

1、樓梯間或前室、合用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量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2019註冊消防工程師(第二節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根據氣體流動規律,如果正壓送風系統缺少必要的風量,送風口沒有足夠的風速,就難以形成滿足阻擋煙氣進入安全區域的能量。煙氣一旦進入設計安全區域,將嚴重影響人員安全疏散。通過工程實測得知,加壓送風系統的風量僅按保持該區域門洞處的風速進行計算是不夠的。這是因為門洞開啟時,雖然加壓送風開門區域中的壓力會下降,但遠離門洞開啟樓層的加壓送風區域或管井仍具有一定的壓力,存在著門縫、閥門和管道的滲漏風,使實際開啟門洞風速達不到設計要求。因此,在計算系統送風量時,對於樓梯間,常開風口,按照疏散層的門開啟時,其門洞達到規定風速值所需的送風量和其他門漏風總量之和計算。對於前室,常閉風口,按照其門洞達到規定風速值所需的送風量以及未開啟常閉送風閥漏風總量之和計算。一般情況下,經計算後樓梯間窗縫或合用前室電梯門縫的漏風量,對總送風量的影響很小,在工程的允許範圍內可以忽略不計。如遇漏風量很大的情況,計算中可加上此部分漏風量。在計算系統送風量時,對於樓梯間,常開風口,按照疏散層的門開啟時,其門洞達到規定風速值所需的送風量和其他門漏風總量之和計算。對於前室,常閉風口,按照其門洞達到規定風速值所需的送風量以及未開啟常閉送風閥漏風總量之和計算。一般情況下,經計算後樓梯間窗縫或合用前室電梯門縫的漏風量,對總送風量的影響很小,在工程的允許範圍內可以忽略不計。如遇漏風量很大的情況,計算中可加上此部分漏風量。

2、開啟時,達到規定風速值所需的送風量應按以下公式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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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的組成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主要由送風口、送風管道、送風機和吸風口組成。

二、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工作原理

機械加壓送風方式是通過送風機所產生的氣體流動和壓力差來控制煙氣的流動,即在建築內發生火災時,對著火區以外的有關區域進行送風加壓,使其保持一定正壓,以防止煙氣侵入的防煙方式。如下圖所示:

2019註冊消防工程師(第二節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保證疏散通道不受煙氣侵害使人員安全疏散,發生火災時,從安全性的角度出發,高層建築內可分為四個安全區:第一類安全區為防煙樓梯間、避難層;第二類安全區為防煙樓梯間前室、消防電梯間前室或合用前室;第三類安全區為走道;第四類安全區為房間。

依據上述原則,加壓送風時應使防煙樓梯間壓力>前室壓力>走道壓力>房間壓力,同時還要保證各部分之間的壓差不要過大,造成開門困難影響疏散。當火災發生時,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應能夠及時開啟,防止煙氣侵入作為疏散通道的走廊、樓梯間及其前室,以確保有一個安全可靠、暢通無阻的疏散通道和環境,為安全疏散提供足夠的時間。

三、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選擇

1、建築高度小於等於50m的公共建築、工業建築和建築高度小於等於100m的住宅建築,當前室或合用前室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且其加壓送風口設置在前室的頂部或正對前室入口的牆面上時,樓梯間可採用自然通風方式。當前室的加壓送風口的設置不符合上述規定時,防煙樓梯間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將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口設置在前室的頂部,其目的是為了形成有效阻隔煙氣的風幕;而將送風口設在正對前室入口的牆面上,是為了達到正面阻擋煙氣侵入前室的效果。

2、建築高度大於50m的公共建築、工業建築和建築高度大於100m的住宅建築,其防煙樓梯間、消防電梯前室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方式的防煙系統。

3、當防煙樓梯間採用機械加壓送風方式的防煙系統時,樓梯間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設施,獨立前室可不設機械加壓送風設施,但合用前室應設機械加壓送風設施。防煙樓梯間的樓梯間與合用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應分別獨立設置。剪刀樓梯的兩個樓梯間、獨立前室、合用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應分別獨立設置。

4、帶裙房的高層建築的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前室或合用前室,當裙房高度以上部分利用可開啟外窗進行自然通風、裙房等高範圍內不具備自然通風條件時,該高層建築不具備自然通風條件的前室、消防電梯前室或合用前室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其送風口也應設置在前室的頂部或正對前室入口的牆面上。

5、當地下室、半地下室樓梯間與地上部分樓梯間均需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時,宜分別獨立設置。當受建築條件限制且地下部分為汽車庫或設備用房時,可與地上部分的樓梯間共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但應分別計算地上、地下的加壓送風量,相加後作為共用加壓送風系統風量,且應採取有效措施以滿足地上、地下的送風量的要求。這是因為當地下、半地下與地上的樓梯間在一個位置佈置時,由於現行國家標準《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14要求在首層必須採取防火分隔措施,因此實際上就是兩個樓梯間。當這兩個樓梯間合用加壓送風系統時,應分別計算地下、地上樓梯間加壓送風量,合用加壓送風系統風量應為地下、地上樓梯間加壓送風量之和。通常地下樓梯間層數少,因此在計算地下樓梯間加壓送風量時,開啟門的數量取1。為滿足地上、地下的送風量的要求且不造成超壓,在設計時必須注意在送風系統中設置餘壓閥等相應的有效措施。

6、當地上部分樓梯間利用可開啟外窗進行自然通風時,地下部分不能採用自然通風的防煙樓梯間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當地下室層數為3層及以上,或室內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於10m時,按規定應設置防煙樓梯間,並設有機械加壓送風。當其前室為獨立前室時,前室可不設置防煙系統,否則前室也應按要求採取機械加壓送風方式的防煙措施。

7、自然通風條件不能滿足每5層內的可開啟外窗或開口的有效面積不應小於2.00㎡,且在該樓梯間的最高部位應設置有效面積不小於1.00㎡的可開啟外窗或開口的封閉樓梯間和防煙樓梯間,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當封閉樓梯間位於地下且不與地上樓梯間共用時,可不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但應在首層設置不小於1.20㎡的可開啟外窗或直通室外的門。

8、避難層應設置直接對外的可開啟外窗或獨立的機械防煙設施,外窗應採用乙級防火窗或耐火極限不低於1.00h的C類防火窗。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避難層(間),應在外牆設置固定窗,且面積不應小於該層(間)面積的1%,每個窗的面積不應小於2.00㎡。除長度小於60m兩端直通室外或長度小於30m一端直通室外,避難走道及其前室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9、建築高度大於100m的高層建築,其送風系統應豎向分段設計,且每段高度不應超過100m。

10、建築高度小於等於50m的建築,當樓梯間設置加壓送風井(管)道確有困難時,樓梯間可採用直灌式加壓送風系統,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 ①、建築高度大於32m的高層建築,應採用樓梯間多點部位送風的方式,送風口之間距離不宜小於建築高度的1/2。
  • ②、直灌式加壓送風系統的送風量應按計算值增加20%取值。
  • ③、加壓送風口不宜設在影響人員疏散的位置。

11、人防工程的下列位置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防煙設施:

  • ①、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
  • ②、避難走道的前室

12、建築高度大於32m的高層汽車庫、室內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大於10m的地下汽車庫,應採用防煙樓梯間。

四、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主要設計參數

(一)加壓送風量的計算

1、樓梯間或前室、合用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量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2019註冊消防工程師(第二節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根據氣體流動規律,如果正壓送風系統缺少必要的風量,送風口沒有足夠的風速,就難以形成滿足阻擋煙氣進入安全區域的能量。煙氣一旦進入設計安全區域,將嚴重影響人員安全疏散。通過工程實測得知,加壓送風系統的風量僅按保持該區域門洞處的風速進行計算是不夠的。這是因為門洞開啟時,雖然加壓送風開門區域中的壓力會下降,但遠離門洞開啟樓層的加壓送風區域或管井仍具有一定的壓力,存在著門縫、閥門和管道的滲漏風,使實際開啟門洞風速達不到設計要求。因此,在計算系統送風量時,對於樓梯間,常開風口,按照疏散層的門開啟時,其門洞達到規定風速值所需的送風量和其他門漏風總量之和計算。對於前室,常閉風口,按照其門洞達到規定風速值所需的送風量以及未開啟常閉送風閥漏風總量之和計算。一般情況下,經計算後樓梯間窗縫或合用前室電梯門縫的漏風量,對總送風量的影響很小,在工程的允許範圍內可以忽略不計。如遇漏風量很大的情況,計算中可加上此部分漏風量。在計算系統送風量時,對於樓梯間,常開風口,按照疏散層的門開啟時,其門洞達到規定風速值所需的送風量和其他門漏風總量之和計算。對於前室,常閉風口,按照其門洞達到規定風速值所需的送風量以及未開啟常閉送風閥漏風總量之和計算。一般情況下,經計算後樓梯間窗縫或合用前室電梯門縫的漏風量,對總送風量的影響很小,在工程的允許範圍內可以忽略不計。如遇漏風量很大的情況,計算中可加上此部分漏風量。

2、開啟時,達到規定風速值所需的送風量應按以下公式計算:

2019註冊消防工程師(第二節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v-門洞斷面風速,當樓梯間機械加壓送風、合用前室機械加壓送風時,取v=0.7m/s;當樓梯間機械加壓送風、前室不送風時,門洞斷面風速取v=1.0m/s;當前室或合用前室採用機械加壓送風方式且樓梯間採用可開啟外窗的自然通風方式時,通向前室或合用前室疏散門的門洞風速不應小於0.6(A₁/Ag+1)m/s(A₁為樓梯間疏散門的總面積;Ag為前室疏散門的總面積)

N1-設計層數內的疏散門開啟的數量:

樓梯間:採用常開風口,當地上樓梯間為15層以下時,設計2層內的疏散門開啟,取N1=2;當地上樓梯間為15層及以上時,設計3層內的疏散門開啟,取N1=3;當地下樓梯間時,設計1層內的疏散門開啟,取N1=1。

前室合用前室:採用常閉風口,當防火分區不跨越樓層時, 取N1為系統中開向前室門最多的一層門數量;當防火分區跨越樓層時,取N1為跨越樓層數所對應的疏散門數,最大值為3。

3、門開啟時,規定風速值下的其他門漏風總量應按以下公式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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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的組成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主要由送風口、送風管道、送風機和吸風口組成。

二、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工作原理

機械加壓送風方式是通過送風機所產生的氣體流動和壓力差來控制煙氣的流動,即在建築內發生火災時,對著火區以外的有關區域進行送風加壓,使其保持一定正壓,以防止煙氣侵入的防煙方式。如下圖所示:

2019註冊消防工程師(第二節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保證疏散通道不受煙氣侵害使人員安全疏散,發生火災時,從安全性的角度出發,高層建築內可分為四個安全區:第一類安全區為防煙樓梯間、避難層;第二類安全區為防煙樓梯間前室、消防電梯間前室或合用前室;第三類安全區為走道;第四類安全區為房間。

依據上述原則,加壓送風時應使防煙樓梯間壓力>前室壓力>走道壓力>房間壓力,同時還要保證各部分之間的壓差不要過大,造成開門困難影響疏散。當火災發生時,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應能夠及時開啟,防止煙氣侵入作為疏散通道的走廊、樓梯間及其前室,以確保有一個安全可靠、暢通無阻的疏散通道和環境,為安全疏散提供足夠的時間。

三、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選擇

1、建築高度小於等於50m的公共建築、工業建築和建築高度小於等於100m的住宅建築,當前室或合用前室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且其加壓送風口設置在前室的頂部或正對前室入口的牆面上時,樓梯間可採用自然通風方式。當前室的加壓送風口的設置不符合上述規定時,防煙樓梯間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將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口設置在前室的頂部,其目的是為了形成有效阻隔煙氣的風幕;而將送風口設在正對前室入口的牆面上,是為了達到正面阻擋煙氣侵入前室的效果。

2、建築高度大於50m的公共建築、工業建築和建築高度大於100m的住宅建築,其防煙樓梯間、消防電梯前室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方式的防煙系統。

3、當防煙樓梯間採用機械加壓送風方式的防煙系統時,樓梯間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設施,獨立前室可不設機械加壓送風設施,但合用前室應設機械加壓送風設施。防煙樓梯間的樓梯間與合用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應分別獨立設置。剪刀樓梯的兩個樓梯間、獨立前室、合用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應分別獨立設置。

4、帶裙房的高層建築的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前室或合用前室,當裙房高度以上部分利用可開啟外窗進行自然通風、裙房等高範圍內不具備自然通風條件時,該高層建築不具備自然通風條件的前室、消防電梯前室或合用前室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其送風口也應設置在前室的頂部或正對前室入口的牆面上。

5、當地下室、半地下室樓梯間與地上部分樓梯間均需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時,宜分別獨立設置。當受建築條件限制且地下部分為汽車庫或設備用房時,可與地上部分的樓梯間共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但應分別計算地上、地下的加壓送風量,相加後作為共用加壓送風系統風量,且應採取有效措施以滿足地上、地下的送風量的要求。這是因為當地下、半地下與地上的樓梯間在一個位置佈置時,由於現行國家標準《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14要求在首層必須採取防火分隔措施,因此實際上就是兩個樓梯間。當這兩個樓梯間合用加壓送風系統時,應分別計算地下、地上樓梯間加壓送風量,合用加壓送風系統風量應為地下、地上樓梯間加壓送風量之和。通常地下樓梯間層數少,因此在計算地下樓梯間加壓送風量時,開啟門的數量取1。為滿足地上、地下的送風量的要求且不造成超壓,在設計時必須注意在送風系統中設置餘壓閥等相應的有效措施。

6、當地上部分樓梯間利用可開啟外窗進行自然通風時,地下部分不能採用自然通風的防煙樓梯間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當地下室層數為3層及以上,或室內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於10m時,按規定應設置防煙樓梯間,並設有機械加壓送風。當其前室為獨立前室時,前室可不設置防煙系統,否則前室也應按要求採取機械加壓送風方式的防煙措施。

7、自然通風條件不能滿足每5層內的可開啟外窗或開口的有效面積不應小於2.00㎡,且在該樓梯間的最高部位應設置有效面積不小於1.00㎡的可開啟外窗或開口的封閉樓梯間和防煙樓梯間,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當封閉樓梯間位於地下且不與地上樓梯間共用時,可不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但應在首層設置不小於1.20㎡的可開啟外窗或直通室外的門。

8、避難層應設置直接對外的可開啟外窗或獨立的機械防煙設施,外窗應採用乙級防火窗或耐火極限不低於1.00h的C類防火窗。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避難層(間),應在外牆設置固定窗,且面積不應小於該層(間)面積的1%,每個窗的面積不應小於2.00㎡。除長度小於60m兩端直通室外或長度小於30m一端直通室外,避難走道及其前室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9、建築高度大於100m的高層建築,其送風系統應豎向分段設計,且每段高度不應超過100m。

10、建築高度小於等於50m的建築,當樓梯間設置加壓送風井(管)道確有困難時,樓梯間可採用直灌式加壓送風系統,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 ①、建築高度大於32m的高層建築,應採用樓梯間多點部位送風的方式,送風口之間距離不宜小於建築高度的1/2。
  • ②、直灌式加壓送風系統的送風量應按計算值增加20%取值。
  • ③、加壓送風口不宜設在影響人員疏散的位置。

11、人防工程的下列位置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防煙設施:

  • ①、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
  • ②、避難走道的前室

12、建築高度大於32m的高層汽車庫、室內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大於10m的地下汽車庫,應採用防煙樓梯間。

四、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主要設計參數

(一)加壓送風量的計算

1、樓梯間或前室、合用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量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2019註冊消防工程師(第二節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根據氣體流動規律,如果正壓送風系統缺少必要的風量,送風口沒有足夠的風速,就難以形成滿足阻擋煙氣進入安全區域的能量。煙氣一旦進入設計安全區域,將嚴重影響人員安全疏散。通過工程實測得知,加壓送風系統的風量僅按保持該區域門洞處的風速進行計算是不夠的。這是因為門洞開啟時,雖然加壓送風開門區域中的壓力會下降,但遠離門洞開啟樓層的加壓送風區域或管井仍具有一定的壓力,存在著門縫、閥門和管道的滲漏風,使實際開啟門洞風速達不到設計要求。因此,在計算系統送風量時,對於樓梯間,常開風口,按照疏散層的門開啟時,其門洞達到規定風速值所需的送風量和其他門漏風總量之和計算。對於前室,常閉風口,按照其門洞達到規定風速值所需的送風量以及未開啟常閉送風閥漏風總量之和計算。一般情況下,經計算後樓梯間窗縫或合用前室電梯門縫的漏風量,對總送風量的影響很小,在工程的允許範圍內可以忽略不計。如遇漏風量很大的情況,計算中可加上此部分漏風量。在計算系統送風量時,對於樓梯間,常開風口,按照疏散層的門開啟時,其門洞達到規定風速值所需的送風量和其他門漏風總量之和計算。對於前室,常閉風口,按照其門洞達到規定風速值所需的送風量以及未開啟常閉送風閥漏風總量之和計算。一般情況下,經計算後樓梯間窗縫或合用前室電梯門縫的漏風量,對總送風量的影響很小,在工程的允許範圍內可以忽略不計。如遇漏風量很大的情況,計算中可加上此部分漏風量。

2、開啟時,達到規定風速值所需的送風量應按以下公式計算:

2019註冊消防工程師(第二節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v-門洞斷面風速,當樓梯間機械加壓送風、合用前室機械加壓送風時,取v=0.7m/s;當樓梯間機械加壓送風、前室不送風時,門洞斷面風速取v=1.0m/s;當前室或合用前室採用機械加壓送風方式且樓梯間採用可開啟外窗的自然通風方式時,通向前室或合用前室疏散門的門洞風速不應小於0.6(A₁/Ag+1)m/s(A₁為樓梯間疏散門的總面積;Ag為前室疏散門的總面積)

N1-設計層數內的疏散門開啟的數量:

樓梯間:採用常開風口,當地上樓梯間為15層以下時,設計2層內的疏散門開啟,取N1=2;當地上樓梯間為15層及以上時,設計3層內的疏散門開啟,取N1=3;當地下樓梯間時,設計1層內的疏散門開啟,取N1=1。

前室合用前室:採用常閉風口,當防火分區不跨越樓層時, 取N1為系統中開向前室門最多的一層門數量;當防火分區跨越樓層時,取N1為跨越樓層數所對應的疏散門數,最大值為3。

3、門開啟時,規定風速值下的其他門漏風總量應按以下公式計算:

2019註冊消防工程師(第二節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4、未開啟的常閉送風閥的漏風總量應按以下公式計算:

"

一、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的組成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主要由送風口、送風管道、送風機和吸風口組成。

二、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工作原理

機械加壓送風方式是通過送風機所產生的氣體流動和壓力差來控制煙氣的流動,即在建築內發生火災時,對著火區以外的有關區域進行送風加壓,使其保持一定正壓,以防止煙氣侵入的防煙方式。如下圖所示:

2019註冊消防工程師(第二節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保證疏散通道不受煙氣侵害使人員安全疏散,發生火災時,從安全性的角度出發,高層建築內可分為四個安全區:第一類安全區為防煙樓梯間、避難層;第二類安全區為防煙樓梯間前室、消防電梯間前室或合用前室;第三類安全區為走道;第四類安全區為房間。

依據上述原則,加壓送風時應使防煙樓梯間壓力>前室壓力>走道壓力>房間壓力,同時還要保證各部分之間的壓差不要過大,造成開門困難影響疏散。當火災發生時,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應能夠及時開啟,防止煙氣侵入作為疏散通道的走廊、樓梯間及其前室,以確保有一個安全可靠、暢通無阻的疏散通道和環境,為安全疏散提供足夠的時間。

三、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選擇

1、建築高度小於等於50m的公共建築、工業建築和建築高度小於等於100m的住宅建築,當前室或合用前室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且其加壓送風口設置在前室的頂部或正對前室入口的牆面上時,樓梯間可採用自然通風方式。當前室的加壓送風口的設置不符合上述規定時,防煙樓梯間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將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口設置在前室的頂部,其目的是為了形成有效阻隔煙氣的風幕;而將送風口設在正對前室入口的牆面上,是為了達到正面阻擋煙氣侵入前室的效果。

2、建築高度大於50m的公共建築、工業建築和建築高度大於100m的住宅建築,其防煙樓梯間、消防電梯前室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方式的防煙系統。

3、當防煙樓梯間採用機械加壓送風方式的防煙系統時,樓梯間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設施,獨立前室可不設機械加壓送風設施,但合用前室應設機械加壓送風設施。防煙樓梯間的樓梯間與合用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應分別獨立設置。剪刀樓梯的兩個樓梯間、獨立前室、合用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應分別獨立設置。

4、帶裙房的高層建築的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前室或合用前室,當裙房高度以上部分利用可開啟外窗進行自然通風、裙房等高範圍內不具備自然通風條件時,該高層建築不具備自然通風條件的前室、消防電梯前室或合用前室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其送風口也應設置在前室的頂部或正對前室入口的牆面上。

5、當地下室、半地下室樓梯間與地上部分樓梯間均需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時,宜分別獨立設置。當受建築條件限制且地下部分為汽車庫或設備用房時,可與地上部分的樓梯間共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但應分別計算地上、地下的加壓送風量,相加後作為共用加壓送風系統風量,且應採取有效措施以滿足地上、地下的送風量的要求。這是因為當地下、半地下與地上的樓梯間在一個位置佈置時,由於現行國家標準《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14要求在首層必須採取防火分隔措施,因此實際上就是兩個樓梯間。當這兩個樓梯間合用加壓送風系統時,應分別計算地下、地上樓梯間加壓送風量,合用加壓送風系統風量應為地下、地上樓梯間加壓送風量之和。通常地下樓梯間層數少,因此在計算地下樓梯間加壓送風量時,開啟門的數量取1。為滿足地上、地下的送風量的要求且不造成超壓,在設計時必須注意在送風系統中設置餘壓閥等相應的有效措施。

6、當地上部分樓梯間利用可開啟外窗進行自然通風時,地下部分不能採用自然通風的防煙樓梯間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當地下室層數為3層及以上,或室內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於10m時,按規定應設置防煙樓梯間,並設有機械加壓送風。當其前室為獨立前室時,前室可不設置防煙系統,否則前室也應按要求採取機械加壓送風方式的防煙措施。

7、自然通風條件不能滿足每5層內的可開啟外窗或開口的有效面積不應小於2.00㎡,且在該樓梯間的最高部位應設置有效面積不小於1.00㎡的可開啟外窗或開口的封閉樓梯間和防煙樓梯間,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當封閉樓梯間位於地下且不與地上樓梯間共用時,可不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但應在首層設置不小於1.20㎡的可開啟外窗或直通室外的門。

8、避難層應設置直接對外的可開啟外窗或獨立的機械防煙設施,外窗應採用乙級防火窗或耐火極限不低於1.00h的C類防火窗。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避難層(間),應在外牆設置固定窗,且面積不應小於該層(間)面積的1%,每個窗的面積不應小於2.00㎡。除長度小於60m兩端直通室外或長度小於30m一端直通室外,避難走道及其前室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9、建築高度大於100m的高層建築,其送風系統應豎向分段設計,且每段高度不應超過100m。

10、建築高度小於等於50m的建築,當樓梯間設置加壓送風井(管)道確有困難時,樓梯間可採用直灌式加壓送風系統,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 ①、建築高度大於32m的高層建築,應採用樓梯間多點部位送風的方式,送風口之間距離不宜小於建築高度的1/2。
  • ②、直灌式加壓送風系統的送風量應按計算值增加20%取值。
  • ③、加壓送風口不宜設在影響人員疏散的位置。

11、人防工程的下列位置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防煙設施:

  • ①、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
  • ②、避難走道的前室

12、建築高度大於32m的高層汽車庫、室內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大於10m的地下汽車庫,應採用防煙樓梯間。

四、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主要設計參數

(一)加壓送風量的計算

1、樓梯間或前室、合用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量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2019註冊消防工程師(第二節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根據氣體流動規律,如果正壓送風系統缺少必要的風量,送風口沒有足夠的風速,就難以形成滿足阻擋煙氣進入安全區域的能量。煙氣一旦進入設計安全區域,將嚴重影響人員安全疏散。通過工程實測得知,加壓送風系統的風量僅按保持該區域門洞處的風速進行計算是不夠的。這是因為門洞開啟時,雖然加壓送風開門區域中的壓力會下降,但遠離門洞開啟樓層的加壓送風區域或管井仍具有一定的壓力,存在著門縫、閥門和管道的滲漏風,使實際開啟門洞風速達不到設計要求。因此,在計算系統送風量時,對於樓梯間,常開風口,按照疏散層的門開啟時,其門洞達到規定風速值所需的送風量和其他門漏風總量之和計算。對於前室,常閉風口,按照其門洞達到規定風速值所需的送風量以及未開啟常閉送風閥漏風總量之和計算。一般情況下,經計算後樓梯間窗縫或合用前室電梯門縫的漏風量,對總送風量的影響很小,在工程的允許範圍內可以忽略不計。如遇漏風量很大的情況,計算中可加上此部分漏風量。在計算系統送風量時,對於樓梯間,常開風口,按照疏散層的門開啟時,其門洞達到規定風速值所需的送風量和其他門漏風總量之和計算。對於前室,常閉風口,按照其門洞達到規定風速值所需的送風量以及未開啟常閉送風閥漏風總量之和計算。一般情況下,經計算後樓梯間窗縫或合用前室電梯門縫的漏風量,對總送風量的影響很小,在工程的允許範圍內可以忽略不計。如遇漏風量很大的情況,計算中可加上此部分漏風量。

2、開啟時,達到規定風速值所需的送風量應按以下公式計算:

2019註冊消防工程師(第二節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v-門洞斷面風速,當樓梯間機械加壓送風、合用前室機械加壓送風時,取v=0.7m/s;當樓梯間機械加壓送風、前室不送風時,門洞斷面風速取v=1.0m/s;當前室或合用前室採用機械加壓送風方式且樓梯間採用可開啟外窗的自然通風方式時,通向前室或合用前室疏散門的門洞風速不應小於0.6(A₁/Ag+1)m/s(A₁為樓梯間疏散門的總面積;Ag為前室疏散門的總面積)

N1-設計層數內的疏散門開啟的數量:

樓梯間:採用常開風口,當地上樓梯間為15層以下時,設計2層內的疏散門開啟,取N1=2;當地上樓梯間為15層及以上時,設計3層內的疏散門開啟,取N1=3;當地下樓梯間時,設計1層內的疏散門開啟,取N1=1。

前室合用前室:採用常閉風口,當防火分區不跨越樓層時, 取N1為系統中開向前室門最多的一層門數量;當防火分區跨越樓層時,取N1為跨越樓層數所對應的疏散門數,最大值為3。

3、門開啟時,規定風速值下的其他門漏風總量應按以下公式計算:

2019註冊消防工程師(第二節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4、未開啟的常閉送風閥的漏風總量應按以下公式計算:

2019註冊消防工程師(第二節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二)加壓送風量的選取

1、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設計風量應充分考慮管道沿程損耗和漏風量,且不應小於計算風量的1.2倍。防煙樓梯間、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的風量應按上述公式規定的計算方法確定,當系統負擔建築高度大於24m時,應按計算值與下表的值的較大值確定。

"

一、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的組成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主要由送風口、送風管道、送風機和吸風口組成。

二、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工作原理

機械加壓送風方式是通過送風機所產生的氣體流動和壓力差來控制煙氣的流動,即在建築內發生火災時,對著火區以外的有關區域進行送風加壓,使其保持一定正壓,以防止煙氣侵入的防煙方式。如下圖所示:

2019註冊消防工程師(第二節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保證疏散通道不受煙氣侵害使人員安全疏散,發生火災時,從安全性的角度出發,高層建築內可分為四個安全區:第一類安全區為防煙樓梯間、避難層;第二類安全區為防煙樓梯間前室、消防電梯間前室或合用前室;第三類安全區為走道;第四類安全區為房間。

依據上述原則,加壓送風時應使防煙樓梯間壓力>前室壓力>走道壓力>房間壓力,同時還要保證各部分之間的壓差不要過大,造成開門困難影響疏散。當火災發生時,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應能夠及時開啟,防止煙氣侵入作為疏散通道的走廊、樓梯間及其前室,以確保有一個安全可靠、暢通無阻的疏散通道和環境,為安全疏散提供足夠的時間。

三、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選擇

1、建築高度小於等於50m的公共建築、工業建築和建築高度小於等於100m的住宅建築,當前室或合用前室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且其加壓送風口設置在前室的頂部或正對前室入口的牆面上時,樓梯間可採用自然通風方式。當前室的加壓送風口的設置不符合上述規定時,防煙樓梯間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將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口設置在前室的頂部,其目的是為了形成有效阻隔煙氣的風幕;而將送風口設在正對前室入口的牆面上,是為了達到正面阻擋煙氣侵入前室的效果。

2、建築高度大於50m的公共建築、工業建築和建築高度大於100m的住宅建築,其防煙樓梯間、消防電梯前室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方式的防煙系統。

3、當防煙樓梯間採用機械加壓送風方式的防煙系統時,樓梯間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設施,獨立前室可不設機械加壓送風設施,但合用前室應設機械加壓送風設施。防煙樓梯間的樓梯間與合用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應分別獨立設置。剪刀樓梯的兩個樓梯間、獨立前室、合用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應分別獨立設置。

4、帶裙房的高層建築的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前室或合用前室,當裙房高度以上部分利用可開啟外窗進行自然通風、裙房等高範圍內不具備自然通風條件時,該高層建築不具備自然通風條件的前室、消防電梯前室或合用前室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其送風口也應設置在前室的頂部或正對前室入口的牆面上。

5、當地下室、半地下室樓梯間與地上部分樓梯間均需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時,宜分別獨立設置。當受建築條件限制且地下部分為汽車庫或設備用房時,可與地上部分的樓梯間共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但應分別計算地上、地下的加壓送風量,相加後作為共用加壓送風系統風量,且應採取有效措施以滿足地上、地下的送風量的要求。這是因為當地下、半地下與地上的樓梯間在一個位置佈置時,由於現行國家標準《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14要求在首層必須採取防火分隔措施,因此實際上就是兩個樓梯間。當這兩個樓梯間合用加壓送風系統時,應分別計算地下、地上樓梯間加壓送風量,合用加壓送風系統風量應為地下、地上樓梯間加壓送風量之和。通常地下樓梯間層數少,因此在計算地下樓梯間加壓送風量時,開啟門的數量取1。為滿足地上、地下的送風量的要求且不造成超壓,在設計時必須注意在送風系統中設置餘壓閥等相應的有效措施。

6、當地上部分樓梯間利用可開啟外窗進行自然通風時,地下部分不能採用自然通風的防煙樓梯間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當地下室層數為3層及以上,或室內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於10m時,按規定應設置防煙樓梯間,並設有機械加壓送風。當其前室為獨立前室時,前室可不設置防煙系統,否則前室也應按要求採取機械加壓送風方式的防煙措施。

7、自然通風條件不能滿足每5層內的可開啟外窗或開口的有效面積不應小於2.00㎡,且在該樓梯間的最高部位應設置有效面積不小於1.00㎡的可開啟外窗或開口的封閉樓梯間和防煙樓梯間,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當封閉樓梯間位於地下且不與地上樓梯間共用時,可不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但應在首層設置不小於1.20㎡的可開啟外窗或直通室外的門。

8、避難層應設置直接對外的可開啟外窗或獨立的機械防煙設施,外窗應採用乙級防火窗或耐火極限不低於1.00h的C類防火窗。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避難層(間),應在外牆設置固定窗,且面積不應小於該層(間)面積的1%,每個窗的面積不應小於2.00㎡。除長度小於60m兩端直通室外或長度小於30m一端直通室外,避難走道及其前室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9、建築高度大於100m的高層建築,其送風系統應豎向分段設計,且每段高度不應超過100m。

10、建築高度小於等於50m的建築,當樓梯間設置加壓送風井(管)道確有困難時,樓梯間可採用直灌式加壓送風系統,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 ①、建築高度大於32m的高層建築,應採用樓梯間多點部位送風的方式,送風口之間距離不宜小於建築高度的1/2。
  • ②、直灌式加壓送風系統的送風量應按計算值增加20%取值。
  • ③、加壓送風口不宜設在影響人員疏散的位置。

11、人防工程的下列位置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防煙設施:

  • ①、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
  • ②、避難走道的前室

12、建築高度大於32m的高層汽車庫、室內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大於10m的地下汽車庫,應採用防煙樓梯間。

四、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主要設計參數

(一)加壓送風量的計算

1、樓梯間或前室、合用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量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2019註冊消防工程師(第二節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根據氣體流動規律,如果正壓送風系統缺少必要的風量,送風口沒有足夠的風速,就難以形成滿足阻擋煙氣進入安全區域的能量。煙氣一旦進入設計安全區域,將嚴重影響人員安全疏散。通過工程實測得知,加壓送風系統的風量僅按保持該區域門洞處的風速進行計算是不夠的。這是因為門洞開啟時,雖然加壓送風開門區域中的壓力會下降,但遠離門洞開啟樓層的加壓送風區域或管井仍具有一定的壓力,存在著門縫、閥門和管道的滲漏風,使實際開啟門洞風速達不到設計要求。因此,在計算系統送風量時,對於樓梯間,常開風口,按照疏散層的門開啟時,其門洞達到規定風速值所需的送風量和其他門漏風總量之和計算。對於前室,常閉風口,按照其門洞達到規定風速值所需的送風量以及未開啟常閉送風閥漏風總量之和計算。一般情況下,經計算後樓梯間窗縫或合用前室電梯門縫的漏風量,對總送風量的影響很小,在工程的允許範圍內可以忽略不計。如遇漏風量很大的情況,計算中可加上此部分漏風量。在計算系統送風量時,對於樓梯間,常開風口,按照疏散層的門開啟時,其門洞達到規定風速值所需的送風量和其他門漏風總量之和計算。對於前室,常閉風口,按照其門洞達到規定風速值所需的送風量以及未開啟常閉送風閥漏風總量之和計算。一般情況下,經計算後樓梯間窗縫或合用前室電梯門縫的漏風量,對總送風量的影響很小,在工程的允許範圍內可以忽略不計。如遇漏風量很大的情況,計算中可加上此部分漏風量。

2、開啟時,達到規定風速值所需的送風量應按以下公式計算:

2019註冊消防工程師(第二節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v-門洞斷面風速,當樓梯間機械加壓送風、合用前室機械加壓送風時,取v=0.7m/s;當樓梯間機械加壓送風、前室不送風時,門洞斷面風速取v=1.0m/s;當前室或合用前室採用機械加壓送風方式且樓梯間採用可開啟外窗的自然通風方式時,通向前室或合用前室疏散門的門洞風速不應小於0.6(A₁/Ag+1)m/s(A₁為樓梯間疏散門的總面積;Ag為前室疏散門的總面積)

N1-設計層數內的疏散門開啟的數量:

樓梯間:採用常開風口,當地上樓梯間為15層以下時,設計2層內的疏散門開啟,取N1=2;當地上樓梯間為15層及以上時,設計3層內的疏散門開啟,取N1=3;當地下樓梯間時,設計1層內的疏散門開啟,取N1=1。

前室合用前室:採用常閉風口,當防火分區不跨越樓層時, 取N1為系統中開向前室門最多的一層門數量;當防火分區跨越樓層時,取N1為跨越樓層數所對應的疏散門數,最大值為3。

3、門開啟時,規定風速值下的其他門漏風總量應按以下公式計算:

2019註冊消防工程師(第二節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4、未開啟的常閉送風閥的漏風總量應按以下公式計算:

2019註冊消防工程師(第二節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二)加壓送風量的選取

1、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設計風量應充分考慮管道沿程損耗和漏風量,且不應小於計算風量的1.2倍。防煙樓梯間、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的風量應按上述公式規定的計算方法確定,當系統負擔建築高度大於24m時,應按計算值與下表的值的較大值確定。

2019註冊消防工程師(第二節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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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的組成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主要由送風口、送風管道、送風機和吸風口組成。

二、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工作原理

機械加壓送風方式是通過送風機所產生的氣體流動和壓力差來控制煙氣的流動,即在建築內發生火災時,對著火區以外的有關區域進行送風加壓,使其保持一定正壓,以防止煙氣侵入的防煙方式。如下圖所示:

2019註冊消防工程師(第二節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保證疏散通道不受煙氣侵害使人員安全疏散,發生火災時,從安全性的角度出發,高層建築內可分為四個安全區:第一類安全區為防煙樓梯間、避難層;第二類安全區為防煙樓梯間前室、消防電梯間前室或合用前室;第三類安全區為走道;第四類安全區為房間。

依據上述原則,加壓送風時應使防煙樓梯間壓力>前室壓力>走道壓力>房間壓力,同時還要保證各部分之間的壓差不要過大,造成開門困難影響疏散。當火災發生時,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應能夠及時開啟,防止煙氣侵入作為疏散通道的走廊、樓梯間及其前室,以確保有一個安全可靠、暢通無阻的疏散通道和環境,為安全疏散提供足夠的時間。

三、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選擇

1、建築高度小於等於50m的公共建築、工業建築和建築高度小於等於100m的住宅建築,當前室或合用前室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且其加壓送風口設置在前室的頂部或正對前室入口的牆面上時,樓梯間可採用自然通風方式。當前室的加壓送風口的設置不符合上述規定時,防煙樓梯間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將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口設置在前室的頂部,其目的是為了形成有效阻隔煙氣的風幕;而將送風口設在正對前室入口的牆面上,是為了達到正面阻擋煙氣侵入前室的效果。

2、建築高度大於50m的公共建築、工業建築和建築高度大於100m的住宅建築,其防煙樓梯間、消防電梯前室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方式的防煙系統。

3、當防煙樓梯間採用機械加壓送風方式的防煙系統時,樓梯間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設施,獨立前室可不設機械加壓送風設施,但合用前室應設機械加壓送風設施。防煙樓梯間的樓梯間與合用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應分別獨立設置。剪刀樓梯的兩個樓梯間、獨立前室、合用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應分別獨立設置。

4、帶裙房的高層建築的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前室或合用前室,當裙房高度以上部分利用可開啟外窗進行自然通風、裙房等高範圍內不具備自然通風條件時,該高層建築不具備自然通風條件的前室、消防電梯前室或合用前室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其送風口也應設置在前室的頂部或正對前室入口的牆面上。

5、當地下室、半地下室樓梯間與地上部分樓梯間均需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時,宜分別獨立設置。當受建築條件限制且地下部分為汽車庫或設備用房時,可與地上部分的樓梯間共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但應分別計算地上、地下的加壓送風量,相加後作為共用加壓送風系統風量,且應採取有效措施以滿足地上、地下的送風量的要求。這是因為當地下、半地下與地上的樓梯間在一個位置佈置時,由於現行國家標準《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14要求在首層必須採取防火分隔措施,因此實際上就是兩個樓梯間。當這兩個樓梯間合用加壓送風系統時,應分別計算地下、地上樓梯間加壓送風量,合用加壓送風系統風量應為地下、地上樓梯間加壓送風量之和。通常地下樓梯間層數少,因此在計算地下樓梯間加壓送風量時,開啟門的數量取1。為滿足地上、地下的送風量的要求且不造成超壓,在設計時必須注意在送風系統中設置餘壓閥等相應的有效措施。

6、當地上部分樓梯間利用可開啟外窗進行自然通風時,地下部分不能採用自然通風的防煙樓梯間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當地下室層數為3層及以上,或室內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於10m時,按規定應設置防煙樓梯間,並設有機械加壓送風。當其前室為獨立前室時,前室可不設置防煙系統,否則前室也應按要求採取機械加壓送風方式的防煙措施。

7、自然通風條件不能滿足每5層內的可開啟外窗或開口的有效面積不應小於2.00㎡,且在該樓梯間的最高部位應設置有效面積不小於1.00㎡的可開啟外窗或開口的封閉樓梯間和防煙樓梯間,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當封閉樓梯間位於地下且不與地上樓梯間共用時,可不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但應在首層設置不小於1.20㎡的可開啟外窗或直通室外的門。

8、避難層應設置直接對外的可開啟外窗或獨立的機械防煙設施,外窗應採用乙級防火窗或耐火極限不低於1.00h的C類防火窗。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避難層(間),應在外牆設置固定窗,且面積不應小於該層(間)面積的1%,每個窗的面積不應小於2.00㎡。除長度小於60m兩端直通室外或長度小於30m一端直通室外,避難走道及其前室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9、建築高度大於100m的高層建築,其送風系統應豎向分段設計,且每段高度不應超過100m。

10、建築高度小於等於50m的建築,當樓梯間設置加壓送風井(管)道確有困難時,樓梯間可採用直灌式加壓送風系統,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 ①、建築高度大於32m的高層建築,應採用樓梯間多點部位送風的方式,送風口之間距離不宜小於建築高度的1/2。
  • ②、直灌式加壓送風系統的送風量應按計算值增加20%取值。
  • ③、加壓送風口不宜設在影響人員疏散的位置。

11、人防工程的下列位置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防煙設施:

  • ①、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
  • ②、避難走道的前室

12、建築高度大於32m的高層汽車庫、室內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大於10m的地下汽車庫,應採用防煙樓梯間。

四、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主要設計參數

(一)加壓送風量的計算

1、樓梯間或前室、合用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量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2019註冊消防工程師(第二節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根據氣體流動規律,如果正壓送風系統缺少必要的風量,送風口沒有足夠的風速,就難以形成滿足阻擋煙氣進入安全區域的能量。煙氣一旦進入設計安全區域,將嚴重影響人員安全疏散。通過工程實測得知,加壓送風系統的風量僅按保持該區域門洞處的風速進行計算是不夠的。這是因為門洞開啟時,雖然加壓送風開門區域中的壓力會下降,但遠離門洞開啟樓層的加壓送風區域或管井仍具有一定的壓力,存在著門縫、閥門和管道的滲漏風,使實際開啟門洞風速達不到設計要求。因此,在計算系統送風量時,對於樓梯間,常開風口,按照疏散層的門開啟時,其門洞達到規定風速值所需的送風量和其他門漏風總量之和計算。對於前室,常閉風口,按照其門洞達到規定風速值所需的送風量以及未開啟常閉送風閥漏風總量之和計算。一般情況下,經計算後樓梯間窗縫或合用前室電梯門縫的漏風量,對總送風量的影響很小,在工程的允許範圍內可以忽略不計。如遇漏風量很大的情況,計算中可加上此部分漏風量。在計算系統送風量時,對於樓梯間,常開風口,按照疏散層的門開啟時,其門洞達到規定風速值所需的送風量和其他門漏風總量之和計算。對於前室,常閉風口,按照其門洞達到規定風速值所需的送風量以及未開啟常閉送風閥漏風總量之和計算。一般情況下,經計算後樓梯間窗縫或合用前室電梯門縫的漏風量,對總送風量的影響很小,在工程的允許範圍內可以忽略不計。如遇漏風量很大的情況,計算中可加上此部分漏風量。

2、開啟時,達到規定風速值所需的送風量應按以下公式計算:

2019註冊消防工程師(第二節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v-門洞斷面風速,當樓梯間機械加壓送風、合用前室機械加壓送風時,取v=0.7m/s;當樓梯間機械加壓送風、前室不送風時,門洞斷面風速取v=1.0m/s;當前室或合用前室採用機械加壓送風方式且樓梯間採用可開啟外窗的自然通風方式時,通向前室或合用前室疏散門的門洞風速不應小於0.6(A₁/Ag+1)m/s(A₁為樓梯間疏散門的總面積;Ag為前室疏散門的總面積)

N1-設計層數內的疏散門開啟的數量:

樓梯間:採用常開風口,當地上樓梯間為15層以下時,設計2層內的疏散門開啟,取N1=2;當地上樓梯間為15層及以上時,設計3層內的疏散門開啟,取N1=3;當地下樓梯間時,設計1層內的疏散門開啟,取N1=1。

前室合用前室:採用常閉風口,當防火分區不跨越樓層時, 取N1為系統中開向前室門最多的一層門數量;當防火分區跨越樓層時,取N1為跨越樓層數所對應的疏散門數,最大值為3。

3、門開啟時,規定風速值下的其他門漏風總量應按以下公式計算:

2019註冊消防工程師(第二節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4、未開啟的常閉送風閥的漏風總量應按以下公式計算:

2019註冊消防工程師(第二節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二)加壓送風量的選取

1、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設計風量應充分考慮管道沿程損耗和漏風量,且不應小於計算風量的1.2倍。防煙樓梯間、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的風量應按上述公式規定的計算方法確定,當系統負擔建築高度大於24m時,應按計算值與下表的值的較大值確定。

2019註冊消防工程師(第二節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2019註冊消防工程師(第二節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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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的組成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主要由送風口、送風管道、送風機和吸風口組成。

二、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工作原理

機械加壓送風方式是通過送風機所產生的氣體流動和壓力差來控制煙氣的流動,即在建築內發生火災時,對著火區以外的有關區域進行送風加壓,使其保持一定正壓,以防止煙氣侵入的防煙方式。如下圖所示:

2019註冊消防工程師(第二節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保證疏散通道不受煙氣侵害使人員安全疏散,發生火災時,從安全性的角度出發,高層建築內可分為四個安全區:第一類安全區為防煙樓梯間、避難層;第二類安全區為防煙樓梯間前室、消防電梯間前室或合用前室;第三類安全區為走道;第四類安全區為房間。

依據上述原則,加壓送風時應使防煙樓梯間壓力>前室壓力>走道壓力>房間壓力,同時還要保證各部分之間的壓差不要過大,造成開門困難影響疏散。當火災發生時,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應能夠及時開啟,防止煙氣侵入作為疏散通道的走廊、樓梯間及其前室,以確保有一個安全可靠、暢通無阻的疏散通道和環境,為安全疏散提供足夠的時間。

三、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選擇

1、建築高度小於等於50m的公共建築、工業建築和建築高度小於等於100m的住宅建築,當前室或合用前室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且其加壓送風口設置在前室的頂部或正對前室入口的牆面上時,樓梯間可採用自然通風方式。當前室的加壓送風口的設置不符合上述規定時,防煙樓梯間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將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口設置在前室的頂部,其目的是為了形成有效阻隔煙氣的風幕;而將送風口設在正對前室入口的牆面上,是為了達到正面阻擋煙氣侵入前室的效果。

2、建築高度大於50m的公共建築、工業建築和建築高度大於100m的住宅建築,其防煙樓梯間、消防電梯前室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方式的防煙系統。

3、當防煙樓梯間採用機械加壓送風方式的防煙系統時,樓梯間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設施,獨立前室可不設機械加壓送風設施,但合用前室應設機械加壓送風設施。防煙樓梯間的樓梯間與合用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應分別獨立設置。剪刀樓梯的兩個樓梯間、獨立前室、合用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應分別獨立設置。

4、帶裙房的高層建築的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前室或合用前室,當裙房高度以上部分利用可開啟外窗進行自然通風、裙房等高範圍內不具備自然通風條件時,該高層建築不具備自然通風條件的前室、消防電梯前室或合用前室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其送風口也應設置在前室的頂部或正對前室入口的牆面上。

5、當地下室、半地下室樓梯間與地上部分樓梯間均需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時,宜分別獨立設置。當受建築條件限制且地下部分為汽車庫或設備用房時,可與地上部分的樓梯間共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但應分別計算地上、地下的加壓送風量,相加後作為共用加壓送風系統風量,且應採取有效措施以滿足地上、地下的送風量的要求。這是因為當地下、半地下與地上的樓梯間在一個位置佈置時,由於現行國家標準《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14要求在首層必須採取防火分隔措施,因此實際上就是兩個樓梯間。當這兩個樓梯間合用加壓送風系統時,應分別計算地下、地上樓梯間加壓送風量,合用加壓送風系統風量應為地下、地上樓梯間加壓送風量之和。通常地下樓梯間層數少,因此在計算地下樓梯間加壓送風量時,開啟門的數量取1。為滿足地上、地下的送風量的要求且不造成超壓,在設計時必須注意在送風系統中設置餘壓閥等相應的有效措施。

6、當地上部分樓梯間利用可開啟外窗進行自然通風時,地下部分不能採用自然通風的防煙樓梯間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當地下室層數為3層及以上,或室內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於10m時,按規定應設置防煙樓梯間,並設有機械加壓送風。當其前室為獨立前室時,前室可不設置防煙系統,否則前室也應按要求採取機械加壓送風方式的防煙措施。

7、自然通風條件不能滿足每5層內的可開啟外窗或開口的有效面積不應小於2.00㎡,且在該樓梯間的最高部位應設置有效面積不小於1.00㎡的可開啟外窗或開口的封閉樓梯間和防煙樓梯間,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當封閉樓梯間位於地下且不與地上樓梯間共用時,可不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但應在首層設置不小於1.20㎡的可開啟外窗或直通室外的門。

8、避難層應設置直接對外的可開啟外窗或獨立的機械防煙設施,外窗應採用乙級防火窗或耐火極限不低於1.00h的C類防火窗。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避難層(間),應在外牆設置固定窗,且面積不應小於該層(間)面積的1%,每個窗的面積不應小於2.00㎡。除長度小於60m兩端直通室外或長度小於30m一端直通室外,避難走道及其前室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9、建築高度大於100m的高層建築,其送風系統應豎向分段設計,且每段高度不應超過100m。

10、建築高度小於等於50m的建築,當樓梯間設置加壓送風井(管)道確有困難時,樓梯間可採用直灌式加壓送風系統,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 ①、建築高度大於32m的高層建築,應採用樓梯間多點部位送風的方式,送風口之間距離不宜小於建築高度的1/2。
  • ②、直灌式加壓送風系統的送風量應按計算值增加20%取值。
  • ③、加壓送風口不宜設在影響人員疏散的位置。

11、人防工程的下列位置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防煙設施:

  • ①、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
  • ②、避難走道的前室

12、建築高度大於32m的高層汽車庫、室內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大於10m的地下汽車庫,應採用防煙樓梯間。

四、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主要設計參數

(一)加壓送風量的計算

1、樓梯間或前室、合用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量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2019註冊消防工程師(第二節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根據氣體流動規律,如果正壓送風系統缺少必要的風量,送風口沒有足夠的風速,就難以形成滿足阻擋煙氣進入安全區域的能量。煙氣一旦進入設計安全區域,將嚴重影響人員安全疏散。通過工程實測得知,加壓送風系統的風量僅按保持該區域門洞處的風速進行計算是不夠的。這是因為門洞開啟時,雖然加壓送風開門區域中的壓力會下降,但遠離門洞開啟樓層的加壓送風區域或管井仍具有一定的壓力,存在著門縫、閥門和管道的滲漏風,使實際開啟門洞風速達不到設計要求。因此,在計算系統送風量時,對於樓梯間,常開風口,按照疏散層的門開啟時,其門洞達到規定風速值所需的送風量和其他門漏風總量之和計算。對於前室,常閉風口,按照其門洞達到規定風速值所需的送風量以及未開啟常閉送風閥漏風總量之和計算。一般情況下,經計算後樓梯間窗縫或合用前室電梯門縫的漏風量,對總送風量的影響很小,在工程的允許範圍內可以忽略不計。如遇漏風量很大的情況,計算中可加上此部分漏風量。在計算系統送風量時,對於樓梯間,常開風口,按照疏散層的門開啟時,其門洞達到規定風速值所需的送風量和其他門漏風總量之和計算。對於前室,常閉風口,按照其門洞達到規定風速值所需的送風量以及未開啟常閉送風閥漏風總量之和計算。一般情況下,經計算後樓梯間窗縫或合用前室電梯門縫的漏風量,對總送風量的影響很小,在工程的允許範圍內可以忽略不計。如遇漏風量很大的情況,計算中可加上此部分漏風量。

2、開啟時,達到規定風速值所需的送風量應按以下公式計算:

2019註冊消防工程師(第二節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v-門洞斷面風速,當樓梯間機械加壓送風、合用前室機械加壓送風時,取v=0.7m/s;當樓梯間機械加壓送風、前室不送風時,門洞斷面風速取v=1.0m/s;當前室或合用前室採用機械加壓送風方式且樓梯間採用可開啟外窗的自然通風方式時,通向前室或合用前室疏散門的門洞風速不應小於0.6(A₁/Ag+1)m/s(A₁為樓梯間疏散門的總面積;Ag為前室疏散門的總面積)

N1-設計層數內的疏散門開啟的數量:

樓梯間:採用常開風口,當地上樓梯間為15層以下時,設計2層內的疏散門開啟,取N1=2;當地上樓梯間為15層及以上時,設計3層內的疏散門開啟,取N1=3;當地下樓梯間時,設計1層內的疏散門開啟,取N1=1。

前室合用前室:採用常閉風口,當防火分區不跨越樓層時, 取N1為系統中開向前室門最多的一層門數量;當防火分區跨越樓層時,取N1為跨越樓層數所對應的疏散門數,最大值為3。

3、門開啟時,規定風速值下的其他門漏風總量應按以下公式計算:

2019註冊消防工程師(第二節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4、未開啟的常閉送風閥的漏風總量應按以下公式計算:

2019註冊消防工程師(第二節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二)加壓送風量的選取

1、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設計風量應充分考慮管道沿程損耗和漏風量,且不應小於計算風量的1.2倍。防煙樓梯間、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的風量應按上述公式規定的計算方法確定,當系統負擔建築高度大於24m時,應按計算值與下表的值的較大值確定。

2019註冊消防工程師(第二節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2019註冊消防工程師(第二節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2019註冊消防工程師(第二節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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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的組成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主要由送風口、送風管道、送風機和吸風口組成。

二、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工作原理

機械加壓送風方式是通過送風機所產生的氣體流動和壓力差來控制煙氣的流動,即在建築內發生火災時,對著火區以外的有關區域進行送風加壓,使其保持一定正壓,以防止煙氣侵入的防煙方式。如下圖所示:

2019註冊消防工程師(第二節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保證疏散通道不受煙氣侵害使人員安全疏散,發生火災時,從安全性的角度出發,高層建築內可分為四個安全區:第一類安全區為防煙樓梯間、避難層;第二類安全區為防煙樓梯間前室、消防電梯間前室或合用前室;第三類安全區為走道;第四類安全區為房間。

依據上述原則,加壓送風時應使防煙樓梯間壓力>前室壓力>走道壓力>房間壓力,同時還要保證各部分之間的壓差不要過大,造成開門困難影響疏散。當火災發生時,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應能夠及時開啟,防止煙氣侵入作為疏散通道的走廊、樓梯間及其前室,以確保有一個安全可靠、暢通無阻的疏散通道和環境,為安全疏散提供足夠的時間。

三、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選擇

1、建築高度小於等於50m的公共建築、工業建築和建築高度小於等於100m的住宅建築,當前室或合用前室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且其加壓送風口設置在前室的頂部或正對前室入口的牆面上時,樓梯間可採用自然通風方式。當前室的加壓送風口的設置不符合上述規定時,防煙樓梯間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將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口設置在前室的頂部,其目的是為了形成有效阻隔煙氣的風幕;而將送風口設在正對前室入口的牆面上,是為了達到正面阻擋煙氣侵入前室的效果。

2、建築高度大於50m的公共建築、工業建築和建築高度大於100m的住宅建築,其防煙樓梯間、消防電梯前室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方式的防煙系統。

3、當防煙樓梯間採用機械加壓送風方式的防煙系統時,樓梯間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設施,獨立前室可不設機械加壓送風設施,但合用前室應設機械加壓送風設施。防煙樓梯間的樓梯間與合用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應分別獨立設置。剪刀樓梯的兩個樓梯間、獨立前室、合用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應分別獨立設置。

4、帶裙房的高層建築的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前室或合用前室,當裙房高度以上部分利用可開啟外窗進行自然通風、裙房等高範圍內不具備自然通風條件時,該高層建築不具備自然通風條件的前室、消防電梯前室或合用前室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其送風口也應設置在前室的頂部或正對前室入口的牆面上。

5、當地下室、半地下室樓梯間與地上部分樓梯間均需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時,宜分別獨立設置。當受建築條件限制且地下部分為汽車庫或設備用房時,可與地上部分的樓梯間共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但應分別計算地上、地下的加壓送風量,相加後作為共用加壓送風系統風量,且應採取有效措施以滿足地上、地下的送風量的要求。這是因為當地下、半地下與地上的樓梯間在一個位置佈置時,由於現行國家標準《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14要求在首層必須採取防火分隔措施,因此實際上就是兩個樓梯間。當這兩個樓梯間合用加壓送風系統時,應分別計算地下、地上樓梯間加壓送風量,合用加壓送風系統風量應為地下、地上樓梯間加壓送風量之和。通常地下樓梯間層數少,因此在計算地下樓梯間加壓送風量時,開啟門的數量取1。為滿足地上、地下的送風量的要求且不造成超壓,在設計時必須注意在送風系統中設置餘壓閥等相應的有效措施。

6、當地上部分樓梯間利用可開啟外窗進行自然通風時,地下部分不能採用自然通風的防煙樓梯間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當地下室層數為3層及以上,或室內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於10m時,按規定應設置防煙樓梯間,並設有機械加壓送風。當其前室為獨立前室時,前室可不設置防煙系統,否則前室也應按要求採取機械加壓送風方式的防煙措施。

7、自然通風條件不能滿足每5層內的可開啟外窗或開口的有效面積不應小於2.00㎡,且在該樓梯間的最高部位應設置有效面積不小於1.00㎡的可開啟外窗或開口的封閉樓梯間和防煙樓梯間,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當封閉樓梯間位於地下且不與地上樓梯間共用時,可不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但應在首層設置不小於1.20㎡的可開啟外窗或直通室外的門。

8、避難層應設置直接對外的可開啟外窗或獨立的機械防煙設施,外窗應採用乙級防火窗或耐火極限不低於1.00h的C類防火窗。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避難層(間),應在外牆設置固定窗,且面積不應小於該層(間)面積的1%,每個窗的面積不應小於2.00㎡。除長度小於60m兩端直通室外或長度小於30m一端直通室外,避難走道及其前室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9、建築高度大於100m的高層建築,其送風系統應豎向分段設計,且每段高度不應超過100m。

10、建築高度小於等於50m的建築,當樓梯間設置加壓送風井(管)道確有困難時,樓梯間可採用直灌式加壓送風系統,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 ①、建築高度大於32m的高層建築,應採用樓梯間多點部位送風的方式,送風口之間距離不宜小於建築高度的1/2。
  • ②、直灌式加壓送風系統的送風量應按計算值增加20%取值。
  • ③、加壓送風口不宜設在影響人員疏散的位置。

11、人防工程的下列位置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防煙設施:

  • ①、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
  • ②、避難走道的前室

12、建築高度大於32m的高層汽車庫、室內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大於10m的地下汽車庫,應採用防煙樓梯間。

四、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主要設計參數

(一)加壓送風量的計算

1、樓梯間或前室、合用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量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2019註冊消防工程師(第二節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根據氣體流動規律,如果正壓送風系統缺少必要的風量,送風口沒有足夠的風速,就難以形成滿足阻擋煙氣進入安全區域的能量。煙氣一旦進入設計安全區域,將嚴重影響人員安全疏散。通過工程實測得知,加壓送風系統的風量僅按保持該區域門洞處的風速進行計算是不夠的。這是因為門洞開啟時,雖然加壓送風開門區域中的壓力會下降,但遠離門洞開啟樓層的加壓送風區域或管井仍具有一定的壓力,存在著門縫、閥門和管道的滲漏風,使實際開啟門洞風速達不到設計要求。因此,在計算系統送風量時,對於樓梯間,常開風口,按照疏散層的門開啟時,其門洞達到規定風速值所需的送風量和其他門漏風總量之和計算。對於前室,常閉風口,按照其門洞達到規定風速值所需的送風量以及未開啟常閉送風閥漏風總量之和計算。一般情況下,經計算後樓梯間窗縫或合用前室電梯門縫的漏風量,對總送風量的影響很小,在工程的允許範圍內可以忽略不計。如遇漏風量很大的情況,計算中可加上此部分漏風量。在計算系統送風量時,對於樓梯間,常開風口,按照疏散層的門開啟時,其門洞達到規定風速值所需的送風量和其他門漏風總量之和計算。對於前室,常閉風口,按照其門洞達到規定風速值所需的送風量以及未開啟常閉送風閥漏風總量之和計算。一般情況下,經計算後樓梯間窗縫或合用前室電梯門縫的漏風量,對總送風量的影響很小,在工程的允許範圍內可以忽略不計。如遇漏風量很大的情況,計算中可加上此部分漏風量。

2、開啟時,達到規定風速值所需的送風量應按以下公式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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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門洞斷面風速,當樓梯間機械加壓送風、合用前室機械加壓送風時,取v=0.7m/s;當樓梯間機械加壓送風、前室不送風時,門洞斷面風速取v=1.0m/s;當前室或合用前室採用機械加壓送風方式且樓梯間採用可開啟外窗的自然通風方式時,通向前室或合用前室疏散門的門洞風速不應小於0.6(A₁/Ag+1)m/s(A₁為樓梯間疏散門的總面積;Ag為前室疏散門的總面積)

N1-設計層數內的疏散門開啟的數量:

樓梯間:採用常開風口,當地上樓梯間為15層以下時,設計2層內的疏散門開啟,取N1=2;當地上樓梯間為15層及以上時,設計3層內的疏散門開啟,取N1=3;當地下樓梯間時,設計1層內的疏散門開啟,取N1=1。

前室合用前室:採用常閉風口,當防火分區不跨越樓層時, 取N1為系統中開向前室門最多的一層門數量;當防火分區跨越樓層時,取N1為跨越樓層數所對應的疏散門數,最大值為3。

3、門開啟時,規定風速值下的其他門漏風總量應按以下公式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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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未開啟的常閉送風閥的漏風總量應按以下公式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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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壓送風量的選取

1、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設計風量應充分考慮管道沿程損耗和漏風量,且不應小於計算風量的1.2倍。防煙樓梯間、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的風量應按上述公式規定的計算方法確定,當系統負擔建築高度大於24m時,應按計算值與下表的值的較大值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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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①、上表中的風量按開啟2.0m×1.6m的雙扇門確定。當採用單扇門時,其風量可乘以係數0.75計算。

②、表中風量按開啟著火層及其上下層,共開啟三層的風量計算。

③、表中風量的選取應按建築高度或層數、風道材料、防火門漏風量等因素綜合確定。

④、對於有多個門的獨立前室,其送風量應按前室門的個數計算確定。

2、封閉避難層(間)、避難走道的機械加壓送風量應按避難層(間)、避難走道淨面積每平方米不少於30m³/h計算。避難走道前室的送風量應按直接開向前室的疏散門的總斷面積乘以1.00m/s門洞斷面風速計算。

3、人民防空工程的防煙樓梯間的機械加壓送風量不應小於25000 m³/h。當防煙樓梯間與前室或合用前室分別送風時,防煙樓梯間的送風量不應小於16000 m³/h,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送風量不應小於12000 m³/h。

(三)風壓的有關規定及計算方法

機械加壓送風機的全壓,除計算最不利管道壓頭損失外,尚應有餘壓。機械加壓送風量應滿足走廊至前室至樓梯間的壓力呈遞增分佈,餘壓值應符合下列要求:

  • 1、前室、合用前室、消防電梯前室、封閉避難層(間)與走道之間的壓差應為25Pa~30Pa。
  • 2、防煙樓梯間、封閉樓梯間與走道之間的壓差應為40Pa~50Pa。
  • 3、當系統餘壓值超過最大允許壓力差時應採取洩壓措施。疏散門的最大允許壓力差應按以下公式計算:
  • P =2( F′-Fdc )( Wm - dm ) / ( Wm×Am )
  • Fdc = M / ( Wm - dm )
  • 式中:
  • P——疏散門的最大允許壓力差(Pa);
  • F′——門的總推力(N),一般取110N;
  • Fdc——門把手處克服閉門器所需的力 (N);
  • Wm——單扇門的寬度(m);
  • Am——門的面積(m2);
  • dm——門的把手到門閂的距離(m);
  • M——閉門器的開啟力矩(N•m)。

為了促使防煙樓梯間內的加壓空氣向走道流動,發揮對著火層煙氣的阻擋作用,因此要求在加壓送風時,防煙樓梯間的空氣壓力大於前室的空氣壓力,而前室的空氣壓力大於走道的空氣壓力。根據相關研究成果,規定了防煙樓梯間和前室、合用前室、消防電梯前室、避難層的正壓值。給正壓值規定一個範圍,是為了符合工程設計的實際情況,更易於掌握與檢測。對於樓梯間及前室等空間,由於加壓送風作用力的方向與疏散門開啟方向相反,如果壓力過高,造成疏散門開啟困難,影響人員安全疏散;另一方面,疏散門開啟所克服的最大壓力差應大於前室或樓梯間的設計壓力值,否則不能滿足防煙的需要。

(四)送風風速

當採用金屬管道時,管道風速不應大於20m/s;當採用非金屬材料管道時,不應大於15m/s;當採用土建井道時,不應大於10m/s。加壓送風口的風速不宜大於7m/s。

五、機械加壓送風的組件與設置要求

(一)機械加壓送風機

機械加壓送風風機可採用軸流風機或中、低壓離心風機,其安裝位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 1、送風機的進風口宜直通室外。
  • 2、送風機的進風口宜設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下部,且應採取防止煙氣侵襲的措施。
  • 3、送風機的進風口不應與排煙風機的出風口設在同一層面。當必須設在同一層面時,送風機的進風口與排煙風機的出風口應分開佈置。豎向佈置時,送風機的進風口應設置在排煙機出風口的下方,其兩者邊緣最小垂直距離不應小於6.00m;水平佈置時,兩者邊緣最小水平距離不應小於20m。
  • 4、送風機應設置在專用機房內。該房間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隔牆和1.50h的樓板及甲級防火門與其它部位隔開。
  • 5、當送風機出風管或進風管上安裝單向風閥或電動風閥時,應採取火災時閥門自動開啟的措施。

(二)加壓送風口

加壓送風口用作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風口,具有趕煙、防煙的作用。加壓送風口分常開和常閉兩種形式。

1、除直灌式送風方式外,樓梯間宜每隔2~3層設一個常開式百葉送風口;井道的剪刀樓梯的兩個樓梯間應分別每隔一層設一個常開式百葉送風口。

2、前室應每層設一個常閉式加壓送風口,並應設手動開啟裝置。

3、送風口的風速不宜大於7m/s。

4、送風口不宜設置在被門擋住的部位。

需要注意的是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的場所不應設置百葉窗、不宜設置可開啟外窗。

(三)送風管道

1、送風井(管)道應採用不燃燒材料製作,不宜採用土建井道。

2、送風管道應獨立設置在管道井內。

3、管道井應採用耐火極限不小於1.00h的隔牆與相鄰部位分隔,當牆上必須設置檢修門時應採用乙級防火門。

4、送風管道應獨立設置在管道井內。當確有困難未設置在管道井內的加壓送風管,其耐火極限不應小於1.00h。

(四)餘壓閥

餘壓閥是控制壓力差的閥門。為了保證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間前室和合用前室的正壓值,防止正壓值過大而導致疏散門難以推開,應在防煙樓梯間與前室,前室與走道之間設置餘壓閥,控制餘壓閥兩側正壓間的壓力差不超過50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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