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畢慧芬今被控三宗罪
據香港《星島日報》20日報道,涉嫌非法禁錮、惡意傷害環球網記者付國豪的嫌犯畢慧芬被控 “非法禁錮”、“非法集結”及“傷人”罪一案,今天(20日)在東區法院審理。報道稱,案件押後至10月24日再審,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翻查閉路電視片段。被告申請保釋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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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畢慧芬今被控三宗罪
據香港《星島日報》20日報道,涉嫌非法禁錮、惡意傷害環球網記者付國豪的嫌犯畢慧芬被控 “非法禁錮”、“非法集結”及“傷人”罪一案,今天(20日)在東區法院審理。報道稱,案件押後至10月24日再審,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翻查閉路電視片段。被告申請保釋被拒。
香港《星島日報》報道截圖
據報道,辯方原提出被告畢慧芬以10000元港幣保釋,並稱被告無潛逃意圖,願意到青衣警署報到,希望法官批准其保釋。但法官錢禮稱,被告違反保釋條件,因此拒絕批准保釋。
"嫌犯畢慧芬今被控三宗罪
據香港《星島日報》20日報道,涉嫌非法禁錮、惡意傷害環球網記者付國豪的嫌犯畢慧芬被控 “非法禁錮”、“非法集結”及“傷人”罪一案,今天(20日)在東區法院審理。報道稱,案件押後至10月24日再審,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翻查閉路電視片段。被告申請保釋被拒。
香港《星島日報》報道截圖
據報道,辯方原提出被告畢慧芬以10000元港幣保釋,並稱被告無潛逃意圖,願意到青衣警署報到,希望法官批准其保釋。但法官錢禮稱,被告違反保釋條件,因此拒絕批准保釋。
畢慧芬(圖源:香港“東網”)
據《星島日報》稍早報道,控方稱被告畢慧芬於8月13日及14日期間,在香港赤鱲角香港國際機場一樓客運大樓G位通道,與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禁錮付國豪、違反其意願。在同一時間,她還與其他不知名的人士一起非法及惡意傷害付國豪。
此外,控方還稱,畢慧芬於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參與非法集結,意圖導致或很可能導致他人害怕參與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會藉以上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據悉,畢慧芬此次行為屬保釋期間再犯案。綜合媒體此前報道,2016年7月畢慧芬曾因涉嫌參與當年大年初一旺角暴亂,拿起磚頭供他人擲向警員,而被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探員拘捕。上月,畢慧芬到瑪嘉烈醫院要求醫護髮出證明,讓她可參加絕食活動,而在被醫護拒絕後情緒激動,涉揮拳打中醫院女保安的左臉,及拒絕向警員出示身份證,因此被控普通襲擊和抗拒警務人員罪名。案件8月9日在西九龍法院再審,控方將拒捕控罪改控為阻差辦公,畢慧芬對修改控罪表現激動,以致法庭休庭5分鐘。法官准其保釋,案件押後至10月4日再審。
"嫌犯畢慧芬今被控三宗罪
據香港《星島日報》20日報道,涉嫌非法禁錮、惡意傷害環球網記者付國豪的嫌犯畢慧芬被控 “非法禁錮”、“非法集結”及“傷人”罪一案,今天(20日)在東區法院審理。報道稱,案件押後至10月24日再審,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翻查閉路電視片段。被告申請保釋被拒。
香港《星島日報》報道截圖
據報道,辯方原提出被告畢慧芬以10000元港幣保釋,並稱被告無潛逃意圖,願意到青衣警署報到,希望法官批准其保釋。但法官錢禮稱,被告違反保釋條件,因此拒絕批准保釋。
畢慧芬(圖源:香港“東網”)
據《星島日報》稍早報道,控方稱被告畢慧芬於8月13日及14日期間,在香港赤鱲角香港國際機場一樓客運大樓G位通道,與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禁錮付國豪、違反其意願。在同一時間,她還與其他不知名的人士一起非法及惡意傷害付國豪。
此外,控方還稱,畢慧芬於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參與非法集結,意圖導致或很可能導致他人害怕參與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會藉以上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據悉,畢慧芬此次行為屬保釋期間再犯案。綜合媒體此前報道,2016年7月畢慧芬曾因涉嫌參與當年大年初一旺角暴亂,拿起磚頭供他人擲向警員,而被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探員拘捕。上月,畢慧芬到瑪嘉烈醫院要求醫護髮出證明,讓她可參加絕食活動,而在被醫護拒絕後情緒激動,涉揮拳打中醫院女保安的左臉,及拒絕向警員出示身份證,因此被控普通襲擊和抗拒警務人員罪名。案件8月9日在西九龍法院再審,控方將拒捕控罪改控為阻差辦公,畢慧芬對修改控罪表現激動,以致法庭休庭5分鐘。法官准其保釋,案件押後至10月4日再審。
被捕女子為自稱是“佔中女村長”的畢慧芬。(圖源:東網)
特區政府警務處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在警方記者會上介紹,警方19日拘捕兩人,其中一名23歲女子涉嫌於13日在機場客運大樓內襲擊一名內地記者,被控非法禁錮、非法襲擊和傷人罪。
"嫌犯畢慧芬今被控三宗罪
據香港《星島日報》20日報道,涉嫌非法禁錮、惡意傷害環球網記者付國豪的嫌犯畢慧芬被控 “非法禁錮”、“非法集結”及“傷人”罪一案,今天(20日)在東區法院審理。報道稱,案件押後至10月24日再審,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翻查閉路電視片段。被告申請保釋被拒。
香港《星島日報》報道截圖
據報道,辯方原提出被告畢慧芬以10000元港幣保釋,並稱被告無潛逃意圖,願意到青衣警署報到,希望法官批准其保釋。但法官錢禮稱,被告違反保釋條件,因此拒絕批准保釋。
畢慧芬(圖源:香港“東網”)
據《星島日報》稍早報道,控方稱被告畢慧芬於8月13日及14日期間,在香港赤鱲角香港國際機場一樓客運大樓G位通道,與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禁錮付國豪、違反其意願。在同一時間,她還與其他不知名的人士一起非法及惡意傷害付國豪。
此外,控方還稱,畢慧芬於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參與非法集結,意圖導致或很可能導致他人害怕參與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會藉以上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據悉,畢慧芬此次行為屬保釋期間再犯案。綜合媒體此前報道,2016年7月畢慧芬曾因涉嫌參與當年大年初一旺角暴亂,拿起磚頭供他人擲向警員,而被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探員拘捕。上月,畢慧芬到瑪嘉烈醫院要求醫護髮出證明,讓她可參加絕食活動,而在被醫護拒絕後情緒激動,涉揮拳打中醫院女保安的左臉,及拒絕向警員出示身份證,因此被控普通襲擊和抗拒警務人員罪名。案件8月9日在西九龍法院再審,控方將拒捕控罪改控為阻差辦公,畢慧芬對修改控罪表現激動,以致法庭休庭5分鐘。法官准其保釋,案件押後至10月4日再審。
被捕女子為自稱是“佔中女村長”的畢慧芬。(圖源:東網)
特區政府警務處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在警方記者會上介紹,警方19日拘捕兩人,其中一名23歲女子涉嫌於13日在機場客運大樓內襲擊一名內地記者,被控非法禁錮、非法襲擊和傷人罪。
付國豪於13日晚至14日凌晨期間,在香港機場遭暴徒非法拘禁、毆打。(圖源:《大公報》)
另一名49歲男子涉嫌於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襲擊一名警務人員,被控非法襲擊和傷人罪。這兩個案件於2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據介紹,至今共有179名警務人員在處理兩個多月來公眾活動或示威的相關行動中受傷。最近一起是一名女性警務人員18日晚在特區政府總部西翼執勤期間,被示威者用激光筆照傷眼睛。
來源:綜合新華社、環球網
責任編輯:邢宇 胡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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