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利之星的收據蓋著另一家公司的章,記者去它的註冊地址看了看

每經記者:任伯懿 陳清 每經編輯:沈鵬

西安利之星的收據蓋著另一家公司的章,記者去它的註冊地址看了看

圖片來源:攝圖網

1.5萬“金融服務費”,掀起的陣陣巨浪,將西安利之星涉嫌偷稅之事暴露在沙灘上。

就在剛才,陝西稅務部門終於發聲:“正在核實西安利之星是否涉嫌偷漏稅或涉稅違法行為。”

這是一場貫穿始終的“哭戲”,先是消費者坐在車蓋上哭泣。要是在稅務方面的事宜被查實,西安利之星的老闆會不會抹兩把後悔的淚呢?

奔馳女車主家屬則給利之星4S店算了筆賬——單店一個月大概是400臺的銷售量,假定有50%車主是貸款,每人交一萬多的服務費,一個月光服務費就300萬,一年下來三四千萬!

細細咂摸一下,這稅款要算起來,可不是小數目。

這場“偷稅迷局”的背後,收據上的蓋章公司也是關鍵環節之一,海量的金融服務費是否流向該企業賬戶,又是如何分配?

然而,粉巷君實地探訪該公司的註冊地,卻是杳無音訊,查無所蹤,電話失聯。

這家涉事企業背後的股東為自然人王蓉、羅新良,分別持股95%和5%,法定代表人王剛,三人所關聯的公司,與汽車貿易有著諸多聯繫。

從“哭泣門”到“偷稅迷局”,西安奔馳漏油事件最終會如何走向呢?

可以肯定的是,風已經刮起來了,沒有什麼能夠阻擋……

有逾千萬的服務費?

那條18分鐘的錄音,曝光了一個困惑中國車主多年的問題,為什麼要給4S店交金融服務費?

錄音中女車主提到,她付完首付款後,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開通奔馳金融,還被迫繳納服務費1.5萬,對方還要求把錢轉至一個私人微信,並且沒有發票。交完這筆服務費,才接著為她辦理後續業務。

事實上,女車主的遭遇,只是汽車銷售行業的一個縮影。

根據央視財經的報道,在汽車銷售業內,收取金融服務費實為“潛規則”。

有從業者向記者描述:“金融服務費都有,比如您辦齊所有的業務手續、申請的金融貸款、後續的審核,包括抵押登記,這些都是需要人員為您服務的,所以這部分費用肯定會有。”

重要的是,收取該費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多數不能開具發票,屬經銷商個人所為,大多數4S店都存在這個問題。

西安利之星的收據蓋著另一家公司的章,記者去它的註冊地址看了看

圖片來源:《都市快報》報道截圖

梨視頻的採訪更加詳細,一位4S店工作人員強調,金融服務費根據不同車型收取,進口車最高。

對於銷售人員來說,最多可拿到金融服務費的50%作為提成,如果走量,最少也有10%,這已經成為汽車銷售的重要收入來源。

更可怕的是,汽車銷售準備了各種話術:針對生意人,他們強調可以把首付之外的車款投入生意中,賺取的利潤也比貸款利息多;而對於一般消費者,他們則強調沒必要一下拿出那麼多錢,給自己太大壓力。

總之,就是引誘消費者放棄全款、貸款買車,以收取金融服務費。

奔馳女車主的家屬在接受《北京青年報》“青流視頻”採訪時,提到過一個細節:西安利之星單店一個月銷售量大約是400臺,假設有一半選擇貸款,每臺收取一萬多的服務費,每月合計就有300萬,一年就是三四千萬。

問題是,這些錢如果都打進了私人賬戶,除了作為銷售提成,剩下的又流向了哪裡呢?

“影子公司”浮出水面

西安利之星提供的收據上,指向了一家名叫陝西元勝汽車貿易(以下簡稱元勝汽貿)的公司。

根據啟信寶顯示,這家成立於2013年的公司,股東為兩個自然人——王蓉、羅新良,分別佔股95%和5%。

經營範圍涵蓋了汽車(小轎車除外)、汽車配件、工程機械及配件的銷售、售後服務,以及汽車諮詢、中介服務等。

工商信息並未顯示其有金融服務許可或相關金融業務。

此外,更弔詭的是,無論是從元勝汽貿的股東情況還是員工任職情況,都顯示與西安利之星無關聯。

可為何元勝汽貿的公章,會蓋在西安利之星購車客戶的收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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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藍國際樓層指引 圖片來源:每經實習記者陳嘉偉 攝

4月15日,粉巷君來到了元勝汽貿工商註冊信息上的地址,陝西省西安市蓮湖區大慶路蔚藍國際1幢2單元17層21706室。

而蔚藍國際只有ABCD座,無1幢之類的樓號。其中AB兩幢為寫字樓,CD兩幢為住宅,且每幢都沒有單元之分。

根據蔚藍國際A座前臺服務人員的說法,這個地址很可能是指B座。

而B座大廳的指示牌上1706為一家線纜公司在西安的銷售處。

根據1706對面一家公司的工作人員介紹,1706偶爾會來人,但來了就會把房門關上,不像其他公司開門辦公,也不知道具體是幹什麼。

隨後粉巷君又去了ACD三座的1706室,試圖尋找元勝汽貿,但皆未找到。

A座企業為一家會計培訓學校,C座為居民住宅,D座為“西高電公司”(音)。

粉巷君也曾多次撥通元勝汽貿的電話,但始終無法接通。

而奔馳的最新迴應為:不向經銷商及客戶收取任何金融服務費。

收入屬違法所得?

粉巷君從啟信寶查詢到,元勝汽貿大股東(持股比例95%)、法定代表人王剛,均對外投資持股多家公司,與汽車銷售行業關聯頗深。

但不管利之星也好,元勝汽貿也罷,如果查詢相關報道或者法律文書,關於汽車金融服務費的性質問題,不難判定。

去年,西安市中院作出的一項關於汽車銷售金融服務費糾紛的判決,也支持了消費者的主張:汽車銷售公司沒有取得金融服務許可,其收取金融服務費,屬非法收取行為,限期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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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勝汽貿大股東王蓉、法定代表人王剛關聯企業圖譜 圖片來源:啟信寶

放到全國來看,類似案例也並不鮮見。

今年3.15期間,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的2018年度消費維權典型案例。4S店“違規收取金融服務費”,位列維權榜榜首。

最終,違規收費的汽車銷售公司被監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並罰款43萬元。

粉巷君查閱西安利之星與陝西元勝汽車貿易的營業範圍,同樣沒有金融服務這一項,其收取奔馳女車主1.5萬金融服務費的性質,上述判例或可作參考。

那麼問題來了,經銷商收取金融服務費成為行業通病,監管在哪裡?

實際上,金融監管機構曾三令五申,金融機構不得附加不合理的貸款條件,並藉此收取費用。然而,金融服務費的收取者為汽車經銷商,而非金融機構,這讓金融監管機構鞭長莫及。

另一方面,作為獨立的法人,廠家似乎對經銷商也沒有直接管理的手段。這從奔馳的最新迴應裡不難看出來:一向尊重並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業務運營,不向經銷商及客戶收取任何金融服務費。

官方正核查涉稅行為

多位律師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4S店上述行為或涉嫌偷稅漏稅。

4S店收取消費者服務費後,應當及時開具發票。如果未開具發票,則涉嫌偷稅,消費者可以向稅務部門舉報。

根據稅收徵管法:對納稅義務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因為不開發票,所以4S店收取的金融服務費並不計入納稅額,稅務部門審查缺位;行業亂象長期存在,消費者早有投訴,工商部門難辭其咎。

西安利之星的收據蓋著另一家公司的章,記者去它的註冊地址看了看

圖片來源:每經實習記者陳嘉偉 攝

有網友計算了這筆1.5萬金融服務費涉及的稅額,如果為公司行為,4S店每年因金融服務費逃掉的稅額數量驚人。

根據粉巷君最新掌握的行業動向,此前交過金融服務費的消費者,正在密切聯繫當初接待自己的4S店銷售,瞭解或索要自己曾交過的金融服務費。

此外,4月15日下午,新京報記者曾致電陝西稅務12366客服電話。工作人員稱,稅務部門密切關注西安利之星奔馳事件,正在積極核實調查西安利之星是否存在偷漏稅或涉稅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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