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馳車漏油 退車要先簽保密協議?

本報訊(記者 李濤 張月朦)距西安利之星奔馳4S店被處罰尚不足一個月,西安利之星渭南分公司再被指新車漏油,而車主退車前必須簽署保密協議。據瞭解,當地工商部門已經介入處理。

渭南王先生今年2月底在西安利之星渭南分公司買了一輛奔馳車,開車3個月後出現漏油情況,王先生認為該車存在質量問題,便把車開到當初購車4S店。

到店之後,4S店工作人員稱可以把車拖到西安進行維修。王先生當即表示不同意,認為新車沒開多久就出現漏油,4S店應該先檢測車輛是否出廠存在故障,而不是直接維修。

雙方協商未果,13日,王先生再次來到西安利之星渭南分公司,這次,店方改口了。王先生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店方表示可以原價回購他的這輛車,但前提是必須簽署一份“和解保密協議”。

在王先生提供的協議中北青報記者注意到,一旦乙方也就是車主王先生同意甲方的和解要求,必須承諾不會以自身名義或任何有關係的第三方,向任何行政部門、司法機關針對甲方提起任何性質的投訴、要求、賠償損害、訴訟或仲裁。此外,乙方需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向第三方(包括但不限於微信、微博、報紙、網站)透露本事件相關信息。而乙方一旦違反該“和解保密協議”,需向甲方支付40萬元的違約金。

15日,據媒體報道,西安利之星渭南分公司的工作人員表示,因為渭南的4S店沒有售後,僅僅是一個展示廳,因此檢測需要車主前往西安。而簽署協議是本著客戶至上,所以給王先生退車款。但店方負責人並未解釋保密協議的問題。

王先生告訴北青報記者,他要求委託第三方機構對車輛進行檢測,目前仍在和店方協商。對此,北青報記者多次致電西安利之星渭南分公司,但均未獲回覆。

16日下午,北青報記者從渭南市工商局臨渭分局獲悉,當地工商部門已接到消費者王先生的投訴,並分配給屬地杜橋工商所。杜橋工商所的一位工作人員介紹,該所已介入處理此事,工作人員已經趕赴現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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