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維權女車主反被債主維權,一碼歸一碼

西安 法律 上海 奔馳 ?? 新京報 2019-04-24
西安維權女車主反被債主維權,一碼歸一碼

西安維權奔馳女車主和解。 新京報我們視頻出品

引發輿論熱議的“西安奔馳女車主維權事件”,對於當事人來說,終於迎來了不錯的結果,當事人也因此被稱為“維權女王”。

有意思的是,該事件剛告一段落,維權接力棒就交到了另一方手上。

據紅星新聞報道,西安奔馳女車主眼下似乎身陷債務糾紛——就在她跟4S店和解的當晚,有廣告商登上了從上海飛往西安的航班。他已催債8個月,討債對象之一就是奔馳維權女車主。還有媒體報道,上海多商戶稱女車主擔任監事的公司,至少拖欠575萬元債款。

另有網絡爆料稱,她涉嫌詐騙以及700多萬元捲款逃逸案,上海徐匯警方對此透露,她所在公司主要是由於經營不善拖欠款項,她因此和討債方在派出所協調,屬於民事糾紛並非刑事犯罪。

“維權女王”反被維權,這看起來很有戲劇性,但又是正常的輿論現象。俗話說,人怕出名豬怕壯,當一個人成了名,她(他)身上的很多東西都會被放大,包括優缺點,包括曾經做過的好事壞事。如今,“維權女王”獲得了輿論關照,也基於哭訴維權成功。

那麼,針對部分商戶“訴求箭頭”對準她的維權,我們該如何看待?

首先要明確,這是同一個人,卻不是同一件事。既然是兩件事,就要一碼歸一碼。

至於姿勢怎麼擺,很簡單,我們當時是怎麼圍觀“坐引擎蓋”的,就該怎麼圍觀“拖欠債款”。這兩起事件本質上是一樣的,都是疑似權益被侵犯者,對自我權益的訴求。只不過,在一起事件中的陳訴者,變成了另一起事件中的被陳訴者。

也正因此,我們沒必要為一個維權者“鍍金”,她該是什麼樣就是什麼樣,她以前做過什麼,並不影響她的權益遭遇侵犯後奮力維權。

公眾的注意力,應放在具體的事件中,而不是個人的品質上,這就是我們常說的“對事不對人”。這就是法律的基本邏輯,也是實現公平正義的基本方式。

舉個很簡單的例子,公正的司法評判,從來都是“你做的這個事是對是錯,違反了哪條法規,相應地給予何種處罰”,而不是“你這人有多壞,負面形容詞有多少,我就判你多重。”

或許有人吐槽,本來女車主維權成功,讓人挺開心的,但她又出了這麼個事,直讓人懷疑人生。

其實完全沒必要為此心情跌宕。人是複雜的,她哭訴維權時佔理,不等於她在什麼事中都佔理。所以我們既沒必要因她被捲入債務糾紛,就否定她此前正當維權的意義,也沒必要因她跟“店大欺客”亂象的叫板,就覺得她牽涉債務糾紛不可思議。

相反,我們應該對這種輿論連鎖反應感到高興,因為西安女車主的成功維權,不僅啟發了很多其他車主維權,甚至還啟發了債權者對西安女車主的維權。只要訴求是正當的,我們樂見這種搭新聞便車的維權意識。

所以,西安奔馳維權女車主反被維權,不必過於訝異。女車主可以對4S店正當維權,別人也可以對她維權,這很正常。而對於所涉具體事宜,輿論也不妨“一碼歸一碼”,讓是非對錯被置於法律視野下審視,而非臆斷先行。

□與歸(媒體人)

編輯 楊林鑫 校對 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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