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小昭 時拾史事


“讀萬卷書,行萬里路。”對忙碌的現代人來說,在節假日去名勝古蹟旅遊,無疑是走進大自然、學習歷史文化、長見識開眼界最愉快的途徑。

——想象是美好的,現實卻是殘酷的。“在國產景點的字典裡,只有你想不到的,沒有他們不能造的。”(重點,要考)


“假文物×偽歷史”:你被文化景點坑過嗎?



你越過了千山萬水,擠過了人山人海,躲過了“天價蝦”,拒絕了“黑導遊”......來到了那些聲名顯赫的 “歷史文化景點”,卻發現人文古蹟早已淪為商業街區,所謂的名人故居不過是幾間老屋子,聽到的歷史人物講解只有男歡女愛的八卦——毫無莊重感、神聖感、厚重感甚至基本的美感。

一,搶來的祖宗,編造的傳奇

在我的認知裡,“大禹治水”是神話故事。一個傳說中的人物,他的出生地卻引來各地的爭奪。

四川人認為大禹出生在四川,證據是戰國時代的《竹書紀年》:“帝禹夏后氏,母曰修已,修已背剖而生於石紐”,還有司馬遷《史記·六國年表》說:“禹興於西羌”;

▼攝於四川綿陽市北川縣“大禹故里”

“假文物×偽歷史”:你被文化景點坑過嗎?



河南人說:“禹父鯀被堯封於崇”,所以河南 “登封是大禹故里故都所在地。”

▼圖片來源見水印

“假文物×偽歷史”:你被文化景點坑過嗎?



如果說,探尋大禹、李白、武則天的出生地在何處是因為這些古人對歷史和文化有過推動作用,那麼,”武大郎故里“就令人匪夷所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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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的存在不僅是”名人故里“文化事業的失敗、旅遊文化底蘊的缺失,散佈的“武大郎是個身材高大的帥哥,其妻潘氏是大家閨秀,施耐庵《水滸傳》是在造謠”的“歷史真相”更是在侮辱歷史。

▼河北省清河縣武植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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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文物×偽歷史”:你被文化景點坑過嗎?



河北省清河縣的文化景點“武植祠”,據稱以前是古墓。發掘時間有的文章說是1946年,有的說是1992年,還有說是1994年....

但是,“武植墓”沒有出土過任何碑誌、譜牌,也沒有任何出土文物與文獻史料來證實當地關於武植的傳說。

現在我們看見的”武植祠“和碑樓,是武氏族人在1996年籌資修建的,記錄武植生平的“碑文”,也是當時撰寫的。

所謂“武大郎真相”裡,說歷史上的武植,在明朝永樂年間(公元1403年—公元1424年)任陽谷縣縣令。

首先,《水滸傳》里根本沒有寫過武大郎叫什麼名字;

《水滸傳》只寫了武大郎姓武,排行老大,遂呼他為武大郎或武大。

武大郎叫武植,是在崇禎版的《金瓶梅》第100回,丫鬟小玉夜裡見鬼去投胎,“又有一人,身軀矮小,面背青色,自言是武植”。

第二,武植是個清官一說完全不存在;

《陽谷縣志》從宋朝到明朝的官吏,均無“武”姓者,就連同音“吳”姓也沒。

《清河縣誌》自明朝嘉靖二十九年首次修志以來,先後七次重修,都沒有關於武潘的任何記載。鑑於民間言傳的原因,新編《清河縣誌》第二十二編“文化”條目裡,以民間文學的形式收錄了《武大郎與潘金蓮》。

第三,武松沒有哥哥;

據《浙江通志》記載,武松是個常在湧金門一帶賣藝閒漢,並無哥哥。

《水滸傳》中的武大郎、潘金蓮,是施耐庵從元朝無名氏的《大宋宣和遺事》、元朝龔開的《宋江三十六人贊》(這兩部文學作品都被認為是《水滸傳》的雛形或藍本)裡,“行者”武松的故事衍生編撰出的新人物。

第四,施耐庵不可能造謠汙衊武大郎;

所謂“武大郎真相”裡,說歷史上的武植,在明朝永樂年間(公元1403年—公元1424年)任陽谷縣縣令。

那麼,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就病死的施耐庵,難道是穿越去聽了“謠言”,再穿越回來寫進《水滸傳》?

第五,施耐庵後人道歉是一場秀。

為了證明這個”武植祠“所埋的就是 《水滸傳》裡武大郎,2009年12月18日,清河縣武植祠請來了號稱”施耐庵的直系後人“施勝辰(廣宗縣周田莊人,1945年生,曾當選縣政協委員、省政協委員。中國美術家協會會員、河北畫院特聘畫家。終生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施勝辰代表施耐庵寫下道歉詩“乞武潘在天之靈寬恕”,裱糊在武植祠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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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學術界大部分人把施耐庵看成是《水滸傳》作者,但是施耐庵有無其人,哪一個施耐庵是寫《水滸傳》的施耐庵,施耐庵到底是什麼地方人等等,目前的說法有多種,而每一種都各自有其出處和證據,同時又存在空白、不足,各界學者們還在研究、考證。

——那麼,這個“施耐庵的直系後人”是怎麼來的呢?

文化部與國家文物部門早有文件要求,不宣傳有爭議、未認定的名人故里,不命名虛構人物故里,嚴禁利用反面或負面人物形象舉辦主題文化活動等。類似”武大郎故里“這樣虛構的景觀,既是對歷史的不尊、對古人的不敬,也是對子孫後代的不負責任,以訛傳訛,貽害無窮。

二,文化不夠,”野史“來湊

@馬伯庸 曾舉過這樣的一個栗子:

在河北衡水附近有三個村子,分別叫做東護駕村、南護駕村、北護駕村。很明顯,這裡肯定有皇上來過,而且遭遇過危險,一聽就是個有故事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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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一下,發現這個“護駕遲鎮”的確有故事,不僅集合了地域歧視、政治矛盾、民間疾苦、天道輪迴,還帶有人文關懷——

“聽當地人講起過,據說是當時要出生一位皇帝,而皇帝在出生之前被南方來的人給壞了風水,生來便是瞎子,只做了個唱戲的皇帝。專門輔佐皇帝的奇人異士也相繼出生,但由於沒得到皇帝的照拂,常人家無法養活這些能人,他們只能相繼死去。後人便把這個地方叫護駕遲,也是護駕來遲的意思。”


但是和河北省首家國學文化旅遊景區——邢臺市臨西縣萬和宮相比,就遜色許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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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檜和希特勒為何同席而坐嗎?

吳三桂和趙高為何隔世再續情緣?

墨索里尼和安德海的歷史會晤是否談及慈禧的私人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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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和宮不僅是中華詩詞協會、河北書法協會、河北散文協會的創作基地,還是師範大學和冶金中專的實習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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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史裡芬Schlieffen的視頻裡,魏忠賢、墨索里尼、高俅、楊國忠、安祿山、東條英機、安得海、趙高、司馬昭、秦檜等,你所知道的壞人齊聚一堂,典型的反面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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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最假的文物,打造最紅的IP

位於河南省南陽市的內鄉縣衙有著「天下第一衙」之稱,與北京故宮等一起被譽為是“中國四大古代官衙”之一國際旅遊專線,享有“北有故宮,南有縣衙”、“一座古縣衙,半部官文化”的美稱。

看上去,這真是一個瞭解古代法治史、衙署文化的好地方!可惜的是,在這個「天下第一衙」裡,用最假的文物,打造出來最紅的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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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衙門遵循“前衙後邸”(迎合皇宮的前朝後寑)的建築風格。衙署的大堂、二堂為行使權利的治事之堂,二堂之後則為縣官辦公起居及家人居住之所。

明代對各級官員衙署、府第的建築結構和規模、油漆彩飾等都有嚴格的規制,只有一二品官員衙署的樑棟才可裝飾為土黃色。

▼攝於河南內鄉縣衙,請問這位縣官,你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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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築規格上,不同級別的官府也有不同的等級約束。

《大清律例》將一、二品官廳堂由明代的五間九架青碧繪飾,提高為七間九架可以彩繪,“三品至五品官,廳堂五間九架,正門三間五架 。”精確到尺度的變化,體現了嚴格的等級制度。

▼看見這樣的顏色搭配,我簡直驚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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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料記載中,縣太爺的案桌上放有4個籤筒,每個籤筒上寫有一個字,合起來就是“執法嚴明”,其中“執”字是捕捉令,其他3個籤筒分為白頭籤、黑頭籤、紅頭籤:白頭籤每籤一板,黑頭籤每籤五板,紅頭籤每籤十板。

此外,竹筒、竹籤還有一個鮮為人知的作用:一個籤筒正好是量一斗米的容器,一隻竹籤也恰恰是一尺長,每當集市交易因缺斤少尺而發生爭議吵到公堂上評理時,縣太爺就會用這兩件東西作為衡量和評判的依據。

但是,在內鄉縣衙的公堂桌上,籤筒裡的竹籤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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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鄉縣衙號稱“國內第一座衙門博物館”,被譽為“神州大地絕無僅有的歷史標本”,為了更直觀的說明古代的法制比當下更為嚴苛殘酷、不論人道,展示了許多讓人看了毛骨悚然的刑具,比如手枷、乳枷、釘板、腳鐐、鐵鞋、木驢等,但是其最出名的“木驢”和“鍘刀” ,卻是貨真價實的“偽文物”“假歷史”。

▼鍘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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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在“龍頭鍘”、“虎頭鍘”下面標明瞭(仿製),但是這樣含糊不清的展品,難免會讓人以為,雖然這裡的鍘刀是仿製品,但是在古代真的有鍘刀這樣的刑具,特別是深受“包公戲”影響的人更是會把小說當歷史。

中國古代法律裡從來沒有以鍘刀作為刑具。

先秦到宋代,從來沒有鍘刀行刑的記載。秦漢時的死刑種類“腰斬”,是用斧子砍斷罪人身軀;

隋朝確定五刑制度,死刑僅有斬、絞兩種。斬,是以刀斬首;絞,是以短棍收緊套在罪人頸脖的繩圈使其窒息斃命。以後唐、宋兩代都基本沿襲五刑制度,死刑種類仍然只有斬、絞,個別極其嚴重的犯罪,才“凌遲處死”。

在包公所處的北宋,是沒有鍘刀刑具的,就連“鍘”這個字,也是很晚才出現的。

東漢的《說文解字》里根本就沒有“鍘”這個字,在唐宋兩代的文獻中也是極難尋找;

鍘刀的記載大量出現,是在元朝。以遊牧為生的蒙古族,用鍘刀來切碎草料飼養牲畜。明代學者梅膺祚編纂的工具書《字彙》(成書於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中,“鍘”字的解釋是“鍘草也”,指專門用來鍘草的工具。

▼“騎木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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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鄉縣衙所展示的“木驢”,其介紹和解說都是“歷史上專門用於對付女犯的的一種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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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木驢刑罰起源於北周,在歷史上承延千年之久,騎木驢是先在一根木頭驢車上豎起一根小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來,放在木柱頂端,然後放開女子,使木柱戳入女子體內,讓該女身體遭受折磨,押赴刑場處決。”

很多遊客參觀時會不自覺的打顫,“古代的刑罰真的是太血腥了!”

古代的刑罰的確是很血腥、很恐怖,但是“騎木驢”這樣充滿了淫虐慾望的想象而炮製出來的刑具,既沒有歷史實物證明,也沒有嚴肅史料佐證,完全就是在誤導群眾。

“騎木驢”的出處是清末小說《狄公案》第三十回:先在一根木頭驢車上豎起一根小木柱,把受刑的女子畢周氏吊起來,放在木柱頂端,使木柱戳入陰道內,然後放開,讓該女身體下墜,直至木柱自陰道穿入,送刑場處死氣絕。

《狄公案》取材於根據民間傳說,又借鑑了《百家公案》《施公案》,政治色彩濃郁,內容純屬虛構,不能當真。

除了《狄公案》,在明清另一些文學作品中,“騎木驢”並不發生任何關於性虐待的聯想,僅僅是作為普通的乘自動木車的。

在《水滸傳》裡,木驢只是運送王婆去刑場的工具,“把這婆子推上木驢,四道長釘,三條綁索,東平府尹判了一個"剮"字,擁出長街。”

袁枚在《子不語》中說“婺源江秀才號慎修,名永,能制奇器。家中耕田,悉用木牛。行城外,騎一木驢,不食不鳴。人以為妖。”

這和正史中記載“木驢”功能相符合,並不是特別針對女性的所謂刑罰,僅僅是用來釘住犯人手腳的刑車,男性犯人同樣可以享受這種待遇。

宋代史料《三朝北盟會編》卷114中記載,建炎元年11月密州知州趙野棄城而逃,被密州軍卒杜彥、李逵、吳順抓回之後,受到的處罰就是騎木驢,具體情況是“野不能應,彥令取木驢來,釘其手足,野大驚,乃呼,眾已撮野跨木驢,釘其手足矣”,

《三朝北盟會編》中,建炎元年11月密州知州趙野棄城而逃,被密州軍卒杜彥、李逵、吳順抓回時,即釘上木驢。

如果“騎木驢”真有現代人所附會的種種駭人聽聞的性虐待功能,袁枚怎麼會這般若無其事的把騎木驢當成發明的自動行駛的木車來提及?

但是,謠言總比真相受歡迎。“騎木驢”不僅在河南內鄉縣衙被作為歷史來展示,在與它齊名的另一座“四大古衙”,國家AAAA級旅遊景區——山西平遙縣衙,也有同款“騎木驢”刑罰的介紹和刑具展示。

▼圖攝於山西平遙縣衙

“假文物×偽歷史”:你被文化景點坑過嗎?


“假文物×偽歷史”:你被文化景點坑過嗎?



歷史上沒有任何一個朝代哪個有過這種刑具,也未沒有哪個女人受過這種刑罰。

中國古代的刑罰,對待女犯是比較人道的。

1,婦人不著械,婦人無肉刑;

2,杖責刑罰,女的也會比男的輕;

3.犯(通)奸罪女性,是脫褲留朡(內褲),男的就全裸。

烈士秋瑾在被捕赴死時,向縣令提出了三個條件:“一請作書別親友,一臨刑不能脫衣帶,一不得梟首示眾。”

縣令最後同意了後兩個條件,秋瑾還對他說“秋謝之”。

“毀掉一個國家的歷史,就從旅遊景區開始”。為了發揚光大所謂的當地文化事業和旅遊業,不惜讓讓文化景區成為偽文化和野歷史的集散地,說好的“詩與遠方”,還不如“死宅到底”!

你在旅遊景點還見過哪些“假歷史”“偽文物”?

歡迎全國人民無差別留言,讓大家漲見識、少受騙吧~

參考資料:

《景區成"野史集散地",是市場逆向選擇的結果》-人民日報

《為何歷史人文景點門庭冷落:遊客“沒文化”,還是展示有問題》-澎湃新聞

《天下腦洞十鬥,我國景區傳說與美食異聞錄獨佔八斗》-楊二芋- 有意思報告

《怎樣製造膾炙人口的民間故事》-大象公會

《國內景點擠skr人,竟然還有假古鎮、假山水、假傳說》-黃埔書院

《我被國內景點的想象力驚呆了》- 上流UpFlow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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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趙小昭:現居於成都,大齡未婚問題美少女。專注於一切有趣無意義之事,做浮華時代清醒的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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