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城300年石碑見證縣民水利糾紛

武城300年石碑見證縣民水利糾紛

文章作者實地考察龍王嘴水道碑留影

張明福 李學武

武城縣老城鎮軍營村中大街矗立著一幢近300年的石刻,名叫龍王嘴水道碑。由於詳細記載了雍正年間發生在夏津、德州衛“大前所”與武城縣民之間的一場水利糾紛,它成為研究德州運河文化的重要史料。

軍營村曾是德州衛“大前所”駐地

軍營村的名稱大有來頭。

600多年前,朱元璋推翻了蒙古人建立的元朝政權,在南京建立起明帝國,出於對北元勢力鬥爭的需要,在京杭運河沿線廣設衛軍。其中,設在德州的“德州衛”,其駐軍則分佈在臨清以北至吳橋以南的運河兩岸。

按明時軍制,衛下設5個千戶所,每個千戶所設10個百戶所,每個百戶所下設2個總旗,一個總旗設5個小旗,每個小旗編制為11人。千戶長當時的官階為正五品,比通常的七品知縣還高兩級。

武城縣老城鎮的軍營村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成為德州衛“大前所”的駐地,相當於今天的一個師部機關,下轄二屯、三屯直至十屯。其中大部分屯莊坐落於今武城縣西南與夏津縣西北的運河東岸一帶,只有第十屯坐落於臨清市境內。

明清鼎革之後,衛所不斷遭到裁撤。清末運河漕運停止後,作為軍事單位的衛所建制徹底消失,原衛所所轄屯莊就近劃歸地方管理。軍營村即歸武城縣管理,所轄百戶所(屯)大部分歸夏津縣管理,第十屯則歸臨清市管轄。

據軍營村的老人們回憶,軍營村與別的村莊不同的是,村裡的廟宇大概有五六座之多,一直到解放後才逐漸荒圮和被拆除。現在遍尋村莊周圍,已無任何衛所留下的痕跡,只有這幢日益風化的石碑彷彿還能告訴我們,這裡曾是德州衛“大前所”的駐地。

軍營村南曾是著名的蓮花池勝景

軍營村位於武城縣老城鎮南部,處於武城南大窪(沿衛運河東側窪地,與夏津縣渡口驛、雙廟、白馬湖等鄉鎮的窪地相連,清時統稱蓮花池)的東北邊緣。其村北邊有一條入東沙河的水道,明清時期稱龍王嘴。當時,沿衛運河的夏津白馬湖及武城蓮花池一帶的雨水、運河溢水全部靠此水道流入東沙河,對緩解近萬畝窪地水災有至關重要的作用。

蓮花池水域北自今武城縣楊莊鄉的軍營、黃溝、閆溝等村,南至夏津縣的二屯、夏莊一帶;西自武城的呂窪村,東至大小十八戶村一帶。該池南北長約5公里,東西寬2公里多,池底海拔高度為28米,總面積達8平方公里之多,因隋末漳南農民起義領袖竇建德在此養兵時曾在此水域大量栽種蓮藕而得名。

明清時,蓮花池分屬德州衛與武城、夏津縣所有,大約各佔三分之一。清乾隆《武城縣誌》記載:“蓮花池在城南二十五里,本積水窪,忽產蓮花,馥郁異於他植,每夜雨時人過之即聞音樂,天晴如畫。”

昔日的蓮花池是一個風光秀麗的水澤,令古代文人騷客至此賞蓮吟詩。明代詩人向日紅遊歷至此作詩《蓮花池》贊曰:“嵐嵐西風草木黃,貴人曾此瘞羅裳。今只花貌芙蓉出,猶帶宮娃一段香。”清代詩人楊一峰遊歷至此,看到萬頃荷塘鮮花爭豔的美景,遂欣然揮筆作詩《蓮沼並蒂》贊曰:“處處歌聲識採蓮,池荷萬頃葉田田。千層蒂並聊為璧,十里風香好放船。鷗鷺時看投水宿,鴛鴦妙合伴花眠。弄花掬水添圖畫,月印雙輪一樣圓。”

水道碑的刻立基於平息水利糾紛

龍王嘴水道碑立於軍營村大街東段,位於古時所指的龍王嘴水道南200米處。碑高157釐米,寬62釐米,厚14釐米。碑座非常簡易,是由軋場碌碡改造而成,長70釐米,寬40釐米。目前石碑保護較好,大部分字跡仍清晰可辨。碑文內容則是記述此地發生在清雍正年間的一場水利糾紛。

事情的原委是:清雍正三年(1725)秋,武城縣龍王嘴北面一帶(今老城鎮閆溝、黃溝)的村民,為防本村水患,築堤護村,不過土堤修得不夠牢固,很快被水流衝開。到了雍正八年(1730),運河又決,武城人修的水壩既寬又高,並私立石碑稱其為“古堤”,並在堤上搭建臨時住房,派人24小時輪守。這樣一來,徹底擋住了蓮花池一帶排水通道,致使沿運河東側一帶近萬畝農田積水,土地顆粒無收,方圓百里的百姓深受其害。嗣後,為了扒堤排水,上下游群眾多次對罵甚至演變為械鬥,武城縣衙甚至抓捕了夏津縣和大前所帶頭鬧事的村民。

當時,德州衛屯戶與夏津縣的民戶分別推舉季璲、李翱翔為代表聯名上訴,分別到衛衙和夏津縣衙控告武城縣村民堵住了龍王嘴水道,使白馬湖、渡口驛、八屯、七屯、四屯、三屯、閆莊一帶陷於水患,申請開挖排水溝。因武城縣與夏津縣在行政級別上是並列關係,德州衛與武城縣之間也不存在隸屬關係,故三處衙門均無法做出判決。

不得已,德州衛與夏津縣受災的鄉民只得將官司打到濟南府和東昌府,兩府因是平列關係,直接將案件上交駐守濟寧的河道總督衙門,河道總督衙門又轉交山東督糧道辦理。山東督糧道派員到夏津、德州衛所在的蓮花池一帶,進行實地勘測,寫出了詳細的調查報告,根據這一實情,要求東昌府和濟南府合議決定,由德州衛與夏津、武城兩縣一起沿蓮花池東側邊緣、依據原來自然水道曲折開挖一條寬3丈、深5~6尺的排水溝,南起夏津縣的閆莊,北至楊莊鄉龍王嘴,全長20華里左右,解決了數萬人近萬畝土地的水患,為德州衛屯戶和夏津縣百姓辦了一件實事。

乾隆元年(1736)五月,為了感謝濟東道、濟南府、東昌府、德州衛暨武城縣、夏津縣的行政長官,也是為了避免此類事件再次上演,德州衛“大前所”的第二至第九屯的8個百戶所及3個村莊以及夏津縣涉事的31個村莊,共同集資刻立了這幢龍王嘴水道碑。

此碑正面除去碑額外,內容有三大段:第一段是感恩濟東道、濟南府、東昌府、德州衛、夏津縣、武城縣有關官員;第二段是德州衛出資立碑的8屯3村的屯莊與個人代表名單;第三段是夏津縣出資立碑的31個村莊與個人代表名單。碑刻陰面為督糧道與濟東道、濟南府、東昌府聯合判案的經過與判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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