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說古人是在竹簡上刻字的

文物 蒙恬 孔穎達 甲骨文 梁惠王 2017-07-27

誰說古人是在竹簡上刻字的

曾經在網上看到一些人信誓旦旦,有的還比較有名,以“博學”著稱,說在先秦秦漢時代,中國人寫字不是用毛筆,而是用刀在竹簡上刻,所以有“刀筆吏”這個詞。

這個知識“科普”險些沒讓我笑得打栽,因為稍微有點文化常識的人都知道,“刀筆吏”的意思完全不是這樣。在先秦秦漢時代,也就是後世那種便宜好用的紙張發明以前,一般人寫字,都是用毛筆寫在竹簡或者木牘上的。官府每天要製作處理很多這樣的竹簡或者木牘公文,那些主管文書的小吏,一旦寫錯了字,就直接用書刀把字削掉重寫。所以,對那個時代的小吏來說,書刀是不可或缺的一個日常工具,就好像裁縫離不了針線。

不過用刀在竹簡上刻字這種違背基本常識的認識錯誤,確實古人也犯過。《考工記》裡說:“築氏為削,長尺博寸,合六而成規。”就是說,築氏這種官,專門製造“削”,這種小刀長一尺,寬一寸,也就相當於現在23釐米左右長度,2。3釐米寬度。漢代鄭玄注說:削,就是“今之書刃”。他沒有說是刻字的刀,說明他還是明白其用途。但唐代的孔穎達就不懂了,他說:“古者未有紙筆,則以削刻字,至漢雖有紙筆,仍有書刃,是古之遺法也。”可見,在紙張普及的唐代,他已經完全不知道所謂“書刃”,不是刻字的,而是挖改錯字用的;他也不知道,漢代有紙也是很晚的事,而且並不普及。一直到三國時代,大部分公文依舊是寫在竹簡或者木牘上。

但孔穎達太有名,他這麼一說,流毒就開始深廣了,後世有些學者不但深信,而且添油加醋地發揮。比如宋代的林希逸寫過一本《考工記解》,引經據典,繪聲繪色:“古人用竹簡,先以火灼後,以削刀刻而為書,漢人猶曰刀筆吏,孔安國所寫尚書,猶用竹簡,是古制猶在也。”有關“刀筆吏”的意思,我們前面已經解釋過了,完全不是他說的意思。至於孔安國用竹簡寫《尚書》,那也是毛筆寫上去的,不會是刻的。而且最重要的是,用刀在竹簡上刻字,完全不符合生活常識。竹子在使用之前,都經過削治,通過烘烤,去除了水分,除掉了篾青,刀刻上去,字跡哪裡看得清?就算刻在石頭上,也需要拓印出來,才顯眼啊。日常公文要這麼刻,還有什麼效率?古代書生閉門造車,胡思亂想,可見一斑。

誰說古人是在竹簡上刻字的

其實不單竹簡,就算是甲骨文,也有先用筆寫好字再刻的情況。可見,上溯到商代,已經有毛筆,日常寫在竹簡上的書,肯定都是毛筆寫的。現在出土的戰國竹簡很多,沒有一例是刻的字。況且那時經常用帛書,總不可能用刀在布帛上刻字吧?

有些人之所以會誤以為早期用刀刻字,估計還是受了一則傳聞的毒。《古今注》裡說:“秦蒙恬以枯木為管,鹿毛為柱,羊毛為被,所謂蒼毫也。”於是很多人相信,毛筆是秦代的蒙恬才發明的。還說,後世改進了毛筆,用兔毛,精益求精。其實戰國早中期的信陽楚墓已經出土兔毫筆,比蒙恬要早兩百年呢。商代肯定有毛筆,只是時代過於久遠,腐朽不存罷了。

在竹簡時代,有筆必有刀,就像現在小學生,有鉛筆必有橡皮擦,所以在秦漢時代的書中,“刀筆”一詞才常見。《漢書•朱博傳》裡說,朱博任左馮翊(長安附近行政長官),聽說府中的功曹(省組織部長)為人不地道,收受賄賂。於是召見,丟給功曹竹簡和筆,說:“仔細想想,你自己一生中犯過什麼錯,全部寫下來,敢隱瞞半個字,我要你的命。”功曹嚇得要命,把竹簡寫得滿滿的,朱博訊問了一番,知道對方沒敢隱瞞,於是讓其坐下,扔給他一把書刀:“這回就算了,以後可不許再犯,把剛才寫的,都削掉吧。”功曹還以為自己死定了,一聽,感動得屁滾尿流,從此勤勉做事,再也不敢馬虎。

晉代以後,紙張逐漸普及,而且便宜,從此小吏屁股上那把書刀就逐漸消失了,刀筆吏這個詞也流進了歷史的大河,再也沒有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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