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饌文化和禮思想體系

引言

本人新書《飲饌看中國》已於己亥正月開始寫作,預計持續筆耕一年至一年半當可付梓。新的時代,敝帚需自珍但無須捂寶,故在寫作過程中將陸續選擇章節發佈出來,以饗讀者,並敬請斧正。


“五穀”俱備,農神傳藝,農耕文明在東亞啟航。中國飲饌文化是農耕文明的一部分,自也隨之大幕拉開。既得以文化稱之,則必巍然巨棟,不是隻靠一堆故事、傳奇就能撐得起的。文化者,文以化之。“文”非專指文字和文章,文字、文章是載體,古語云“文以載道”,其承載的是“道”。這個“道”可能是道理也可能是思想,但歸根結底是凝練起來的智慧。“文”便是此“道”,此道化入人心,最終成了體系,再眾心以歸,便是文化形成了。飲饌文化亦不可離其道而論,其之“道”是后稷留下來的遺產。

后稷之死於何時莫得其詳,大體上中國古籍裡,上古聖王皆半人半神(如果不是半妖的話),年齡細算起來無不百歲打底。像后稷,《周本紀》說他跨堯、舜、禹三世,按《五帝本紀》裡的紀年來算,其與堯、舜、禹三位一樣年過百齡。以現代眼光看,中國上古史籠罩的究是一層神話氣息,抑或竟是一層妖氣,此事見仁見智。但后稷身後確實給華夏文明留下了一座地基,甚至可以說,“中國”概念的源頭應溯於這位農神。

姬棄相土宜谷而教民稼穡遂成后稷,但不能忽略的是姬棄這個本名所代表的歷史意義:他還是周人始祖。后稷帶來的不僅是農耕時代的開始,還有第一個農耕民族的誕生和繁衍。后稷之後,周人歷史便是不窋西奔,而後在甘肅與陝西間三次遷徙。公劉重建農耕後,周族在非農耕戎族的圍攻下,由古公亶父率領一路而南,終定居岐下,直至武王伐紂建立周朝。《周本紀》裡的這一部周族簡明上古史,幾乎就是農耕體系慢慢顯現實力的歷史。

中國神話般的古聖王體系裡還有一位神農氏,他的地位要遠遠超過後稷這位農神。神農氏(一說即為炎帝)的功績據說有兩條:一是嘗百草開啟了中醫藥的萌芽;二是發明刀耕火種並創造了耜和耒這兩種翻土農具。如此說來,毛澤東主席所謂中國對世界的兩大貢獻:中醫和中餐,源頭都在此人。但他的尊號是神農而不是農神,二字的順序大有名堂。農神是農業之神,也就是讓農耕成為規模生產的人,他靠的是一種技術體系;神農是有神通的農事之人,他靠的更多是自身稟賦和某種幸運的結合,那麼他就很可能代表了距今5000—10000年前,那些發現可馴化植物並將之馴化成作物的人。

后稷賴以讓農業實現規模化的技術體系,就是《周本紀》裡的:“相地之宜,宜谷者稼穡焉,民皆法則之”。也就是說,從后稷開始,種植穀物的技術不再只侷限於植物本身,而擴大到了對土壤的認識和利用。這一跨越使真正的農業誕生了,因為人可以主觀干預和選擇作物的生長環境,也就意味著穀物生產具有了可操控性和可預見性。它給文明帶來的影響是里程碑式的,因為“穩定性”第一次能成為人的生活狀態,周人的早期歷史就是這種穩定性產生和影響力增大的過程。《史記٠卷四٠周本紀第四》記周人早期歷史:

后稷卒,子不窋立。不窋末年,夏后氏政衰,去稷不務,不窋以失其官而奔戎狄之間。不窋卒,子鞠立。鞠卒,子公劉立。公劉雖在戎狄之間,復修后稷之業,務耕種,行地宜,自漆、沮度渭,取材用,行者有資,居者有畜積,民賴其慶。百姓懷之,多徙而保歸焉。周道之興自此始,故詩人歌樂思其德。

其後九世而至古公亶父,即周太王。 

古公亶父復修后稷、公劉之業,積德行義,國人皆戴之。薰育戎狄攻之,欲得財物,予之。已復攻,欲得地與民。民皆怒,欲戰。古公曰:“有民立君,將以利之。今戎狄所為攻戰,以吾地與民。民之在我,與其在彼,何異。民欲以我故戰,殺人父子而君之,予不忍為。”乃與私屬遂去豳,度漆、沮,止於岐下。豳人舉國扶老攜弱,盡復歸古公於岐下。及他旁國聞古公仁,亦多歸之。於是古公乃貶戎狄之俗,而營築城郭室屋,而邑別居之。

在後稷之後,周人經歷了一次短暫的低潮。不但舉族倉皇西逃,而且看來是放棄了規模性的農耕生活,而與戎狄相融合了。所以到公劉,才有了“雖在戎狄之間,復修后稷之業,務耕種,行地宜”之語。這也證明了“行地宜”是周人農耕的最大祕密武器,是周人有別於他族的關鍵。不久,周族“行者有資,居者有畜積”。在民族競爭中,農耕開始初步顯示出了優勢,它可以持續地積蓄力量,後乃可做到“有行資、有積蓄”。這兩點對於古先民的生活來說,無疑是一種前所未有的穩定,是一種質的飛躍,因此“百姓懷之,多徙而保歸焉”。如果再把它們放大到戰略級別,就可以演化成對外有軍費、對內有儲備,於是“周道之興自此始”。

周人由此發展了九代而至古公亶父,在與戎狄博弈的背景下,周人南遷到陝西周原地區。在古公亶父時代的事件裡,可以看出幾點:其一,農耕造就了以財富積聚為表現的民族政治體實力增長,足以引起非農耕民族的眼紅;其二,戎族覬覦的已不僅僅是財富,還有土地和人,而正因如此觸發了周人的全族反彈,證明了這兩點是農耕模式下的核心要素;其三,農耕模式已經對周邊各族產生了強烈吸引,周族開始以強大的吸附力融合其他氏族;其四,周人開始明確地在文化上區隔戎狄,建立自己的文明體系。

以上幾點,已經包含了在未來將統領中國3000多年的那套思想體系裡,最重要的一些東西:比如社稷與人民最重;比如輕財而重義;比如仁為上等。這一套思想體系就是隨武王滅商而確立起來的“禮”體系,是周人在農耕生活下數百年而自然創立出來的。

“ 禮”體系的話題在拙作《玉里看中國》《瓷裡看中國》中已經說了很多,本書不再多做剖析,只在與飲饌文化有關問題上探究。禮的本質是規矩,《說文解字》:

禮,履也。註釋:見《禮記٠祭義》《周易٠序卦》傳。履,足所依也。引申之,凡所依皆曰履,此假借之法。

可以說,許慎對“禮”的理解異常透徹,為其所作的解釋如神來之筆。以一履字譬喻禮:自來多大的腳便只能穿多大的鞋,大了、小了都無法行走;人在社會結構中當位於何處,便要在何處,不可偏之,亦不可僭之,此“禮”也。今當人工智能時代,當然可以視此為落後腐朽的思想,會阻礙創新和進步。但當農業時代,這確乎是最有效的維持秩序乃至社會效率的體系。

這個體系是農耕所帶來的必然選擇,其最初之源便是后稷相土宜谷而“民皆法則之”。農耕帶給周人以能預計收穫從而保證吃飽的穩定,這種穩定給了周人超越他族而得天下的優勢。其基礎就是按先人之法相土、稼穡,所以公劉是“復修后稷之業”;古公是“復修后稷、公劉之業”。也因此,在周人所建的禮體系中,先人具有和天相埒的崇高地位,就是因為農耕帶給周人的優勢地位並非天所賜,而是后稷、公劉、古公所代表的先人所賜。相應的,在作為禮體系應用部分的禮儀中,祭饗先人之禮便是重中之重。

祭饗先人說白了就是請先人吃飯。與後世愈來愈有糊弄之嫌的豬頭三牲不同,周代祭祖是實打實地提供子孫們在規則下能提供的最好食物,可以視作周代飲饌的最高水平。而整個祭祖活動規模之大、規矩之細、用時之久、角色之多實不亞於現代一個大型演出,這些大型演出的腳本幸好在數千年後依然可以見到,它們存於儒家十三經之一的《儀禮》之中。

按《儀禮註疏٠少牢饋食禮》,一個諸侯卿大夫祭家廟之禮,從提前十日的巫筮到當日禮成,其繁縟複雜完全可以顛覆現代人的想象力。諸侯的卿大夫在周代貴族金字塔結構中居於中間層級,其祭祖之禮已是如此,何況更上層的諸侯與王。

這一個祭祖之禮在《儀禮》中被命名為饋食之禮,周代崇敬祖先最好的方式就是予先人以充足的美食,中國飲饌文化的發軔即於“禮”之最核心處。卿大夫祭祀,依禮得用少牢。祭祀所用牲畜,提前被選出養於牢(也就是圈)中,故曰“牢”,其中只用羊、豬二畜的稱為少牢。在長達兩卷的《少牢饋食禮》中,記錄祭禮當日飲食的部分佔了大半篇幅,可知飲饌於“禮”之重要性。

《儀禮》又稱《士禮十七篇》,記載著周代的冠、婚、喪、祭、鄉、射、朝、聘等各種禮儀。《漢書•儒林傳》雲:“漢興,魯高堂生傳《士禮》十七篇”。歷朝歷代,有學者說十七篇是一個《儀禮》的殘本;也有學者說,這就是《儀禮》的全部,至今懸為公案。但不管怎樣,在“三禮”之中,這一部《儀禮》是最為可靠的先秦之書,其所記禮儀也是可靠的周代實況。也因此,此書文字艱澀,現代人極難閱讀。有鑑於此,我們只引用少量原文:

明日,主人朝服即位於廟門之外,東方南面。宰、宗人西面北上。牲北首東上。司馬刲羊,司士擊豕。宗人告備,乃退。

雍人摡鼎、匕、俎於雍爨,雍爨在門東南北上。注:雍人,掌割亨之事者。

廩人摡甑、甗、匕與敦於廩爨,廩爨在雍爨之北。注:廩人,掌米入之藏者。

司宮摡豆、籩、勺、爵、觚、觶、幾、洗、篚,於東堂下,勺、爵、觚、觶,實於篚。卒摡饌豆、籩與篚於房中,放於西方。設洗於阼階東南,當東榮。

此為這一場祭禮飲饌的準備階段。參與準備的人員有負責殺豬的司士、負責宰羊的司馬以及負責管理炊具的司宮,當然還有製作飲食的主角雍人和廩人。雍人一般來說都認為是廚師最早的稱呼,而此處說明他是負責烹飪肉食的。與其相對的廩人本意是掌管糧食的人,而從其要擺弄甑、甗這類蒸具來看,他明顯是負責製作主食的。於是我們說,雍人是最早的紅案師傅,廩人是最早的白案師傅。

需要準備的工作除了殺豬宰羊,還有把各種炊具放置在專門的飲食製作區域裡:一個是雍爨(爨為灶),這就是紅案區了;一個是廩爨,這當然就是白案區。於此之後,飲饌的製作開始:

羹定,雍人陳鼎五,三鼎在羊鑊之西,二鼎在豕鑊之西。

司馬升羊右胖,髀不升,肩、臂、臑、、骼,正脊一、脡脊一、橫脊一、短脅一、正脅一、代脅一,皆二骨以並,腸三、胃三、舉肺一、祭肺三,實於一鼎。

司士升豕右胖,髀不升,肩、臂、臑、、骼,正脊一、脡脊一、橫脊一、短脅一、正脅一、代脅一,皆二骨以並,舉肺一、祭肺三,實於一鼎。

雍人倫膚九,實於一鼎。

司士又升魚、臘,魚十有五而鼎,臘一純而鼎,臘用麋。

此時,首先出場的是“列鼎”制度中的五鼎,按禮,大夫五鼎四簋,此正合規格。


飲饌文化和禮思想體系

周代煮肉之鼎

五鼎之中各有內容:

第一鼎是分割後羊的各個部位;

第二鼎是分割後豬的各個部位;

第三鼎是所謂倫膚。注曰:倫,擇也。膚,脅革肉,擇之,取美者。據此有人曾說是排骨,但看第二鼎中此豬的兩排肋骨已赫然在焉,且明確有革(豬皮),則應為五花肉;

第四鼎是魚;

第五鼎是臘,臘在此處讀為昔音,意為乾肉,此鼎中之臘明確為幹鹿肉。

以此觀之,周代卿大夫請祖先享用的是妥妥五大鍋煮肉。唯其第一、第二鼎將羊、豬分割地如此講究,如今以精細分割牛肉為號召的潮汕火鍋也算是祖法先賢了。此後,逐漸到了肉熟尚饗之時,於是:

鼎序入……佐食,上利,升牢。心、舌載於肵俎。心皆安下切上,午割,勿沒其載於肵俎,末在上。舌皆切本末,亦午割,勿沒其載於肵,橫之皆如初,為之於爨也。

佐食遷肵俎於阼階西,西縮,乃反佐食二人。上利升羊載右胖,髀不升,肩、臂、臑、、骼;正脊一,脡脊一,橫脊一,短脅一、正脅一、代脅一,皆二骨以並;腸三、胃三,長皆及俎拒舉肺一,長終肺;祭肺三,皆切。肩、臂、臑、、骼,在兩端,脊、脅、肺、肩在上。

下利升豕,其載如羊,無腸、胃。體其載於俎皆進下。

司士三人升魚、臘、膚。魚用鮒十有五,而俎縮載,右首進腴。臘一純而俎亦進下,肩在上。膚九而俎亦橫載,革順。

這五鼎煮肉各按規矩撈出、切割、擺放,然後它們就暫時成為祭禮的道具,配合著後面的祭祀禮儀。這些禮儀用現在眼光看,更像一出出程式化的表演,在這些表演中最重要的角色是屍。

這位“屍”並不是屍體,他可以稱作最早的演員,因為與上古時代啟神時巫師的靈神附體不同,屍是真正在扮演一個角色,這個角色就是主家死去的先人。這個屍在周代的各級祭祀中普遍存在,在周天子祭天、地等大典上也有屍在扮演逝去的先王。甚至在祭禮的尾聲,屍還要扮演先人真正把這些食物吃下去,以表示先人受祭。這與後世的“上供子孫吃”大不相同,更為“原生態”:

上佐食,舉屍牢幹,屍受振祭嚌之。佐食受加於肵。

上佐食羞胾,兩瓦豆,有醢,亦用瓦豆,設於薦豆之北。

屍又食,食胾。上佐食,舉屍一魚,屍受振祭嚌之。佐食受加於肵,橫之。

又食,上佐食舉屍臘肩,屍受振祭嚌之,上佐食受加於肵。

又食,上佐食舉屍牢骼如初。

又食,屍告飽。祝西面於主人之南,獨侑不拜。侑曰:“皇屍未實侑。”

屍又食,上佐食,舉屍牢肩。屍受振祭嚌之。佐食受加於肵。

屍不飯,告飽。祝西面於主人之南。主人不言,拜侑。

屍又三飯。

上佐食受屍牢肺、正脊加於肵。

主人降,洗爵升,北面酌酒,乃酳屍。屍拜受,主人拜送。

至此,一場請先人吃飯的儀式才告功成,而飲食也真的象徵性地進了“先人”之腹。與這一篇《少牢饋食禮》類似的,《儀禮》中還有《特牲饋食禮》,篇幅所限不再摘舉,大致流程相類而食物略不同而已。

《儀禮》十七篇,就中直接與飲饌有關的多達五篇,計為:《鄉飲酒禮》《燕禮》《公食大夫禮》《特牲饋食禮》《少牢饋食禮》。后稷留下的農耕遺產,經其後人沉澱出兩大文明錨錠:飲饌文化和禮思想體系。二者互為表裡,把國人的頭腦與胃和諧地統一在一起,影響直達三千多年,蔚為大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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