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的邏輯是確認人的絕對主體性,確認真正的獨立和自由

文化 ?? 基督教 基督教的神 佛教 蔡氏意學 2019-04-27

現代社會對中國傳統文化所流行的錯誤認知之一,就是認為中國不講邏輯,甚至中國沒有邏輯,沒有邏輯思維能力。之所以出現這樣的判斷,是以西方的邏輯為邏輯的標準,凡是沒有符合西方標準的,就認為沒有邏輯。現代的中國為何會以西方的邏輯標準而衡量中國,因為中國當前所盛行的學術是西式學術,對傳統的中式學術則予以否定和拋棄。

其實,中國不但有邏輯,而且是在境界上遠遠高於西方邏輯的邏輯,按佛教的說法,是一種“了義”的邏輯。這種邏輯就是“心邏輯”、“義理邏輯”。西方的邏輯則是低境界的邏輯,“不了義”的邏輯。這種邏輯是“物邏輯”、“形式邏輯”。

中國文化的邏輯是確認人的絕對主體性,確認真正的獨立和自由

邏輯的作用是證明真理的存在,知識的存在。中西邏輯的不同,源自真理觀、知識觀的不同。

西方認為真理、知識是外在的,源自人心之外的某種東西。在宗教時代,真理和知識都是源自神、上帝。人是沒有能力和資格發現真理和知識的,唯有通過信仰神靈和上帝而獲取知識。因此,在宗教時代,不講學習、實驗,只講信仰。

到了現代文明,上帝被推翻,但是真理、知識源自人心之外某種東西觀念依然沒有改變,所改變的只是東西的形式。具體說來,就是由神靈變成了客觀世界。在宗教時代,神靈是真理之源、知識之源,在現代社會,客觀世界替代神靈,成為新的真理之源、知識之源。

隨著知識之源的改變,獲取知識的方法也隨之發生了改變,由信仰改成了實驗、研究。通過實驗和研究,可以將隱藏在客觀世界中的真理和知識發掘出來。

但是,無論是在宗教信仰時代,還是現代對客觀世界進行實驗研究的時代,邏輯都是必要的。

現代人,尤其是現代中國人,會錯誤地認為邏輯是理性思考的產物,是現代文明才有的,宗教時代是信仰、迷信的,是不會講邏輯的。事實上,邏輯在西方的出現,恰恰就是在宗教時代。邏輯這個概念和工具被“發明”出來,就是為證明神的存在,或者類似於神的形而上的哲學本體的存在。

現在我們都知道,至少在形式上,神是不存在的,準神的形而上的哲學本體也是不存在的,但是,在宗教時代,當時的西方人卻認為這些東西都是實際存在的。為了說服更多的人,讓他們相信神和準神的哲學本體的確是存在的,就需要去形式上的證明。於是就發明了“邏輯”。也就是說,“邏輯”的原本目的就是證明本來不存在的神的實際存在,就是證明虛無為實有,即無中生有。

中國文化的邏輯是確認人的絕對主體性,確認真正的獨立和自由

也就是說,“邏輯”本來是屬於神學的,是為證明神的存在而服務的,是為信仰而服務的,也是為迷信而服務的。用中國當前的流行語,“邏輯”的實質是“忽悠”。

現代人會想當然地認為,宗教的神,是虛構的,不存在的。以不存在的神為存在,而去信仰之,就是迷信,而現代文明是以科學為中心的,是反宗教的,破除了宗教的虛構和迷信。認為宗教時代作為真理、知識之源的神,是虛構的,但是現代文明中作為真理、知識之源的“客觀世界”則是沒有任何虛構,是完全實在的。因此,信仰神是迷信,而信仰“客觀世界”,則是理性。

其實,儘管“客觀世界”的確比“神”實在的多,因為它是以我們所生活於其中的,活生生的現實世界為基礎,但是,“客觀世界”絕非現實世界,而是基於現實的一種虛構。“客觀世界”與昔日的神一樣,都有虛構的成分。

從本質上而言,“神”和“客觀世界”都是虛構的,並不真實存在,只是兩者的虛構所立足的基礎不同。“客觀世界”所立足的基礎是我們可以直接感覺的到的現實世界,是以現實世界為基礎的虛構,因此顯得比較真實。而神,尤其是基督教的神,則是基於抽象理念的虛構,因此顯得比較虛假。基督教的立足基礎是無法直接感覺的“義”、“道義”、“真理”。儘管“義”不可以直接感知,但是“義”這種東西還是真實存在的。也就是說,“神”也並非全部是虛構的,整體上都不存在,而是有真實成分的。

因此,現代人認為“客觀世界”為絕對真實,沒有絲毫虛構,其道理與宗教時代的人們相信神為絕對真實,沒有絲毫虛構是一樣的。也同樣,神的確是虛構的,的確存在虛構的成分,因為神的存在就需要證明,就需要邏輯,而在現代文明中,“客觀世界”以及藏身其中的“客觀真理”也的確有虛構的成分。因此現代的真理、知識的存在也同樣需要證明,邏輯也同樣被需要。

中國文化的邏輯是確認人的絕對主體性,確認真正的獨立和自由

不同的是,現代人認為自己比宗教時代進步了,現代的邏輯是不是為信仰服務,而是為理性服務,為實驗和研究服務。其實,從根本上來說,現代文明與宗教不過是五十步和百步,現代的邏輯是依然為信仰服務,依然是證明虛構的東西為實有,依然為迷信而服務,證明迷信合理。

中國文化中,的確不存在西方意義上的邏輯,因為中國的真理觀、知識觀與西方截然不同。中國文化認為最重要的知識是“義理”。“義理”的級別和神聖程度與西方的真理等同,但是在來源上卻根本不同。“義理”不是來源於人心之外的某種東西,既不是源自神靈,也不是源自客觀世界,而是源自人心,人心是知識之源。在知識源頭意義上,中國的“心”,就等同於西方的神靈或客觀世界。

正如中國不存在西方意義上的神靈以及客觀世界概念一樣,西方也不存在中國意義上的“心”的概念。“心”是人的思考、思維主體,人的一切思考、思維活動都是由“心”所發出。“心”是人的主宰,人的本質在“心”。“心”則是思考認知活動的發出主體,其功能就是思考認知,包括判斷和選擇。

“心”在進行思考活動時,在進行判斷和選擇時,是有內在的基本原則的,是依據這些基本原則進行判斷和選擇的,這些基本原則就是“義”、“理”,因此也可以認為“義理”就是人心的基本屬性,就是“性”。

作為人心基本屬性,也是思考活動所遵循的基本原則的“義理”,是人與生俱來的,是天然、自然、本然的。同時,“義理”也是存在於人心之內,而不是存在於人心之外的“真理”、“知識”。這就是孟子所說的“不學而知,不學而能”的“良知、良能”。後來王陽明所說的“致良知”,也是指此。因此,“義理”即是人心的基本屬性,也是中國文化的“知識”所指。

當人將人心的思考結果,將判斷和選擇結果付諸行動時,人的外在行為也會將“義理”呈現出現,就表現為外在的“仁、義、禮、智”。因此外在的“仁、義、禮、智”的行為,也是由人心所發端出來的,本於人心,這就是孟子所說“心之四端”。

“仁、義、禮、智”不僅可以形容個人行為表現,也可以形容社會秩序的表現。當個人的行為符合“仁義禮智”時,這個人就是一個“君子”。當一個社會的秩序表現為“仁義禮智”時,這個社會就是“有道”的。這樣,“心”就不僅是個人良好行為的基礎,也是整個社會實現良好秩序的基礎。

“心”所指的是思考功能本身,而非是思考的結果。作為思考的結果,儘管這些結果也是符合“義理”的,符合“仁義禮智”的,但是它們都不是心,而是“物”了。因此,西方意義上的真理和知識,實際上人心思考的結果,都是“物”。承載真理的神靈和客觀世界也是人心思考的結果,當然也都是“物”。

西方沒有意識到思考主體的存在,沒有意識到“心”的存在。因此,它們錯誤地將真理和知識看成是外在的,同時他們也以這種外在的真理和知識為神聖和本位。

而中國文明則在文明的一開始就認識到思考主體的存在,意識到“心”的存在,認為外在的知識,只是“心”針對外境的思考結果,是“物”。“物”是死的,而“心”是活的。外境是不斷變化的,人心卻是永恆的,不變的人心會對不斷變化的外境做出不斷的思考,思考的結果不斷變化的。隨著外境的變化,基於舊環境的思考結果(舊物、舊知識),就會失效,將會被基於新環境的思考結果(新物、新知識)所替代。

因此,中國文化認為作為思考結果的知識並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思考本身,思考主體本身,即最重要的是“心”。中國文化是以作為知識源頭的“心”為本位,而西方則是以心之思考結果的真理、知識為本位。

中國文化的邏輯是確認人的絕對主體性,確認真正的獨立和自由

所以,我此前說,中國文化是“心本主義”文化,而西方則是“物本主義”文化。高下立判。

這也意味著,中西文化之間,不僅認為知識的來源不同,而是知識本身的內蘊也是不同的。中國文化中的知識,就是“義理”,而“義理”不是別的,是“心”的基本屬性,也是思考功能所依據的基本原則。這種知識是“心的知識”。而西方的知識則是心之思考結果,是“物的知識”。

由於邏輯是對知識的證明和確認,從這個意義上,中國文化當然也有“邏輯”,但是這個邏輯又與西方存在根本不同。西方的知識是“物的知識”,因此西方的邏輯就是“物的邏輯”;中國的知識是“心的知識”,因此是“心的邏輯”。

西方錯誤地認為神和客觀世界是知識的源頭,這裡邊就包含著虛構,因此,西方的“物的邏輯”裡邊一定包含著虛構和迷信,去為本來不存在的東西提供證明,去證明神的存在,證明客觀世界的存在,證明依附於虛構的神靈和客觀世界的真理的存在。

中國的認為“心”是知識之源,顯然是正確的,因此,作為人心之思考結果的知識是顯然意見的,無需證明。人唯一要去確認的是,保持“心”的獨立自由的存在,讓人心在進行思考認知活動時,是不受干擾的,完全依據其內在的原則去思考認知,去判斷選擇。這就是《中庸》所說的“誠者天之道”、“率性之謂道”。也是孟子說說的“求放心”。

我將此稱之為“心性獨立”和“心性自由”。中國文化的邏輯就是維護心性的絕對獨立和絕對自由。人的主體性,就體現在心性的主體性上,即體現在思考認知活動的主體性上、判斷選擇活動的主體性上。“心性獨立”、“心性自由”才是人的真正主體性的表現,也是人的真正的獨立和自由的表現。

故此,中國文化的邏輯,就是確認人的真正主體性,確立人的真正獨立和真正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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