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出遊謹慎使用微信報團'

微信 旅行 瀟湘晨報 長沙 中國經濟網 20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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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瀟湘晨報

瀟湘晨報長沙訊 七天國慶長假即將到來。近日,長沙市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以下簡稱市旅遊質監所)發佈“十一”旅遊消費警示:微信旅遊宣傳不靠譜,微信旅遊侵權難追責,提醒遊客謹慎使用微信報團。

8月12日,市民吳女士與朋友通過介紹,在一家旅行社訂購了長沙至曼谷的6天5晚旅行團,繳費1930元。因為不可抗因素,旅行社通知取消行程,卻拖延退費。於是,吳女士向市旅遊質監所發起投訴,希望協調處理團費。

然而,長沙市旅遊質監所介入調查後發現,目前,該旅行社沒有取得相應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而因為吳女士沒有前往旅行社現場報名、繳費,而是通過微信轉賬,協商旅遊出行事宜,雙方也未簽訂旅遊合同。因為無法提供明確的被投訴單位,按照《旅遊投訴處理辦法》第九條第五款之規定,沒有明確的被投訴人、具體的投訴請求、事實和理由,不予受理。

市旅遊質監所提醒,獲取旅遊資訊,預訂旅遊產品,分享旅途故事……微信滲透出行的方方面面,但經統計,與微信相關的旅遊投訴案件也隨之攀升。

市旅遊質監所提醒,“微信旅遊”組織者多無資質、無經營場所。遊客應該選擇正規旅行社,簽訂旅行合同。同時,微信攬客陷阱多,旅遊報名不要向個人賬戶轉賬。轉賬時也應註明原因,索要憑證。此外,微信參團追責無依據,難以維權,希望廣大遊客提高警惕。

記者馬慧 通訊員王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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