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經營之神”王永慶之子控制的企業IPO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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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梧桐小編

5月23日,發審委審核浙江大勝達包裝、宏和電子材料科技、中國衛通集團等3家公司的上交所IPO申請,結果又是皆大歡喜,3家全部通過。這3家企業2017年淨利潤從1.5億到3.88億之間。浙江大勝達包裝系納斯達克退市企業。宏和電子材料科技的實際控制人王文洋系臺灣“經營之神”王永慶的兒子。截至5月23日,2019年共審核40家企業,通過36家、未通過4家,通過率高達90%。至5月23日,今年已有6周無否決。

單位:萬元


臺灣“經營之神”王永慶之子控制的企業IPO過會!


注:淨利潤指扣非歸母淨利潤

浙江大勝達包裝公司曾以紅籌方式在美國納斯納克上市,後私有化並拆除紅籌架構。2016年至2018年與實際控制人的下屬企業作了大量的資產重組,以減少關聯交易、避免同業競爭。報告期內發行人與關聯方之間存在採購、銷售、租賃以及資產重組、合作研發等多項關聯交易。

宏和電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王文洋系王永慶兒子。王永慶創立的臺塑集團是臺灣首家進入“全球50強”的企業,因傑出的商業成就被讚譽為臺灣“經營之神”。南亞塑膠是王永慶創立的臺灣上市公司,王文洋多名兄弟姐妹在南亞塑膠持股並任職,南亞塑膠部分主營業務與發行人相同,是否存在同業競爭、是否存在利益輸送成了發審會議關注的一大重點。公司產品單一,就是電子布。報告期內宏和電子毛利率水平高於國內外任何一家同行業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王文洋的女兒王思涵系英國籍。公司主要管理人員來自中國臺灣。公司在2017年12月1日被抽中財務現場檢查。

中國衛通公司是我國境內唯一擁有商用通信廣播衛星資源的衛星運營企業。子公司亞太衛星是一家香港上市公司,證券代碼01045。中國衛通關聯採購比重較大。報告期內,公司向控股股東航天科技下屬單位的採購金額佔當期採購總額的比例分別為41.33%、60.58%和53.78%。公司預計2018年營業收入的增長幅度為0-5%,歸母淨利潤預計增長區間為-5%至1%,扣非歸母淨利潤預計下降幅度不超過8%。

一、浙江大勝達包裝股份有限公司

(一) 基本信息

公司的主營業務為研發、生產、印刷和銷售瓦楞紙箱、紙板,主要經營面向食品飲料、家電、日化等行業龍頭企業的中高檔瓦楞紙箱。2017年、2018年1-6月,公司來自瓦楞紙箱的銷售收入分別佔總收入的95.46%、96.99%。

目前,公司已在杭州、成都、蘇北、湖北等地擁有8家已投產的大型綜合包裝工廠。公司共有控股子公司13家、參股公司2家。截至2018年6月末,公司員工總數1853人。

發行人生產瓦楞紙箱、紙板的主要原材料為原紙,原紙成本佔瓦楞紙箱成本的70%以上,為公司最主要的經營成本。

公司主要銷售區域為華東地區。2015年、2016年、2017年及2018年1-6月,華東地區銷售額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86.02%、85.02%、83.87%和86.18%。

公司前身有限公司成立於2004年11月22日,2016年12月29日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目前股東為6家機構,沒有自然人股東,目前總股本為3.6083億餘股。

(二)實際控制人為方姓一家三人

新勝達投資為公司控股股東,持有公司74.56%的股份。

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方吾校、方能斌、方聰藝3人組成的方氏家族。其中方能斌為方吾校之子,方聰藝為方吾校之女,3人合計持有新勝達投資100%股權(父、子、女分別持有50.03%、30%、19.97%)。3人已簽訂《一致行動協議》。

方吾校,1949年7月出生,高級經濟師,中國包裝聯合會參事會主席。1994年12月起至今歷任勝達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2004年11月至2011年5月任發行人前身有限公司董事長。2011年5月至2016年12月任發行人前身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2月至今任發行人董事。

方能斌,1969年3月出生,研究生學歷,中國包裝聯合會第八屆理事會副會長,中國青年企業家協會副會長。現任發行人董事長,發行人控股股東新勝達投資董事長兼總經理。

方聰藝,1977年7月出生,研究生學歷,中國包裝聯合會紙製品包裝委員會常務副主任,杭州市女企業家協會常務理事。現任發行人董事兼總經理,

(三)預計2018年度業績下滑

2015年、2016年、2017年及2018年1-6月,公司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10.12億元、10.84億元、12.10億元及6.01億元,實現扣非歸母淨利潤分別為2971萬元、4637萬元、15159萬元及668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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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招股書中,發行人預計2018年度的營業收入為12.80億元至13.10億元,較上一年度變動幅度為5.78%至8.26%;歸母淨利潤為1.33億元至1.47億元,較上年同期變動幅度為-18.83%至-10.36%;扣非歸母淨利潤為1.29億元至1.43億元,較上年同期變動幅度為-15.00%至-5.82%。

(四)募投項目將增加產能一倍以上

公司擬發行不超過1.2億股新股,募集資金8億元,用於以下兩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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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2017年瓦楞紙箱、紙板的實際產能為3.4159億平方米/年,本次募集資金計劃實施完成後,將增加瓦楞紙箱、紙板的設計產能為4.5億平方米/年。其中,新進入的湖北漢川生產基地設計產能達3億平方米/年,該部分產能的增加將為公司開拓中部新市場,此外子公司新疆大勝達、大勝達智能亦在籌建中,預計將為公司進一步開拓西北市場、提升華東地區產能基礎。

(五)關注事項

1、 控股股東最近一年半均鉅額虧損

杭州新勝達投資有限公司是發行人控股股東,持有發行人74.56%的股份。新勝達投資目前主要從事實業投資業務,除控股發行人以外,還以46.5%股權比例控股勝達集團有限公司。

新勝達投資2017年虧損12.0164億元、2018年1-6月虧損1.7354億元。而新勝達投資持有46.5%的勝達集團,主要從事股權投資業務,2018年1-6月淨利潤405萬元、2017年度淨利潤4088萬元。

2、申報前多次同一控制人下重組

為增強資產的獨立性和完整性,減少關聯租賃,發行人2016年至2017年進行了一系列以將發行人生產經營相關的土地、房產納入體內為目的的資產重組,包括:

(1)、大勝達受讓了控股股東新勝達投資的位於杭州蕭山經開區的一塊土地、房產。

(2)、子公司江蘇大勝達受讓了控股股東間接控制的鹽城兆盛100%股權,間接將江蘇大勝達生產經營所涉及的土地、房屋納入發行人體內。

(3)、子公司勝銘紙業受讓了控股股東間接控制的九浪山100%股權,間接地將勝銘紙業生產經營所涉及的土地、房產納入體內。

(4)、2018年3月,發行人受讓了控股股東控制的永常織造100%股權,間接將大勝達彩印廠、預印廠生產經營所涉及的土地、房產納入發行人體內。

為突出主營業務、避免同業競爭,實際控制人分別於2017年2月、3月將其持有的與紙包裝行業相關的資產重組進入發行人,包括勝銘紙業25%股權、愛迪爾45%股權。愛迪爾主要從事煙標、彩盒包裝業務、盈利能力較好。

此外,為利於主營業務突出,集中資源發展主營業務,發行人於2017年2月剝離了與紙箱業務存在較大差異的造紙業務相關資產,即將原持有的雙勝紙業99.06%股權轉讓予勝達集團。雙勝紙業主要從事造紙業務,2015年、2016年雙勝紙業造紙收入佔發行人主營業務收入的23.92%、14.08%,其毛利率分別為4.09%和2.44%,虧損較多。而發行人紙箱業務報告期各期均穩定在20%以上。報告期內雙勝紙業的業務流程、盈利能力、成本構成與發行人主要從事的瓦楞紙、紙板業務存在較大的差異,剝離雙勝紙業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發行人的部分財務指標波動。

3、是境外上市的紅籌迴歸企業

發行人於2010年啟動了美國上市計劃,設立了美國上市相關的境外紅籌架構。

2010年4月8日,實際控制人方氏家族通過其控制的Shengda (Group)Holdings Ltd以反向收購的方式收購了美國場外櫃檯交易系統的一家掛牌公司實現了借殼上市,後於2010年12月轉板至美國納斯納克證券交易所,股票代碼為CPGI。

美國上市主體CPGI於2015年5月啟動了私有化退市計劃,方氏家族通過設立Yida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億達國際)作為私有化收購實施主體,以換股方式收購了CPGI的90.76%的股份,後通過CPGI與收購特殊目的公司吸收合併的方式收購了公開市場剩餘9.24%的股份。上述私有化交易完成後,CPGI從納斯達克退市。截至招股書籤署日,發行人境外紅籌架構已拆除,境外紅籌架構涉及的主體除Wealthcharm Investments Limited(創富投資)外均已註銷。

(六)發審會議詢問的主要問題

1、發行人原搭建紅籌架構在美國上市,其後私有化並拆除紅籌架構擬境內上市。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歷次權益變動是否涉及境內繳稅義務,相關當事人是否已按規定繳納稅款,發行人是否已履行代扣代繳義務;(2)在紅籌架構搭建、存續和解除過程中,是否符合外商投資及外匯的相關管理規定,發行人及其實際控制人是否存在被行政處罰的風險;(3)美國退市過程的合法合規性,是否存在潛在糾紛;(4)2016年進行大額分紅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5)2016年、2018年對相關房產及土地進行評估增值入賬的合理性,是否存在通過評估虛增資產情形,發行人股份公司改制過程的合規性;(6)重慶睿慶的股權結構、實際控制人情況,2017年3月增資入股發行人的背景、原因,增資價格的公允性,與Prime link Investment Limited私有化借款是否屬於一攬子交易,是否存在利益輸送情形。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發行人實際控制人下屬關聯企業較多;報告期內發行人與關聯方之間存在採購、銷售、租賃以及資產重組、合作研發等多項關聯交易。請發行人代表:(1)結合關聯方企業所屬產業板塊特點、技術門檻、產品替代和未來發展規劃等,說明關聯方是否存在同業競爭,發行人業務鏈條是否完整、獨立;(2)結合主要關聯方報告期內的經營情況和主要財務數據,說明是否存在關聯方為發行人分擔成本、費用的情形;(3)說明報告期內主要關聯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公允性,審議程序的合規性,未來規範關聯交易及防範資金佔用的相關內控制度和措施是否健全、有效;(4)說明2017年發行人將子公司雙勝紙業轉讓給雙燈紙業的原因及合理性,當前未處置雙燈紙業資產的原因,未來的處置計劃,轉讓前後與雙燈紙業(含雙勝紙業)採購原紙交易的公允性,轉讓後雙燈紙業原紙業務微利和虧損的原因,與同行業公司情況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轉移發行人成本、費用的情形。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3、報告期內,發行人收入穩步增加,但毛利率和淨利潤均存在一定波動。請發行人代表:(1)結合報告期內的產銷量、單位售價的波動情況、主要客戶的變化情況等,說明收入增長的可持續性;(2)結合報告期內的產能利用率情況、原材料價格波動情況和價格傳導機制,以及對單位成本的影響等,說明毛利率變動的原因及合理性;(3)說明2018年、2019年一季度收入同比增長但淨利潤同比持續下滑的原因,目前的經營環境是否存在重大不利變化,影響利潤持續下滑的因素是否已消除,預計2019年上半年淨利潤同比增長的依據是否充分。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二、宏和電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基本信息

公司主營中高端電子級玻璃纖維布的研發、生產和銷售。

公司前身有限公司成立於1998年8月,2016年9月2日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目前總股本7.9億股。公司註冊地為上海浦東。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員工總數625人。

(二)父女倆為實際控制人,系王永慶兒子、孫女

公司控股股東為遠益國際,持有公司83.34%的股份。遠益國際是BVI宏和註冊在香港的全資子公司。

公司實際控制人為王文洋先生及其女兒王思涵(Grace Tsu Han Wong)女士。王思涵通過公司的四家境外股東直接持有公司10.57%的股份。

王文洋為中國臺灣籍,擁有美國國籍。王思涵為英國籍。

(三)業績持續增長

2015年、2016年、2017年及2018年1-6月,公司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6.19億元、6.77億元、7.79億元及4.19億元,實現扣非歸母淨利潤分別為7227萬元、11743萬元、16335萬元及8027萬元。


臺灣“經營之神”王永慶之子控制的企業IPO過會!

(四)募投項目

公司擬發行不超過2.63億新股,募資8億餘元。募資用途為三個項目:年產6000萬平方米電子級玻璃纖維布項目、年產4200萬米特殊複合材料用玻璃纖維布項目、新建研發中心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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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關注點

1、原材料供應商、客戶雙集中

公司產品電子布的主要的原材料為超細、極細電子紗,由日本、美國等少數原材料廠商主導。報告期內,公司從前五名原材料供應商的採購額佔同期原材料採購總額的比例均超過90%。

電子布主要用於覆銅板的生產,而覆銅板行業為資金、技術密集型產業,集中於規模比較大的企業集團。報告期內,公司向前五大客戶銷售總額佔當期營收的比重均超過70%。

2、 除2名獨立董事外,董事、監事、高管均來自臺灣

公司6名非獨立董事、1名獨立董事、3名監事、3名高管(均為公司董事)均來自臺灣。

3、 實際控制人正在百慕大、香港提起遺產訴訟

王文洋於2013年4月8日向百慕大最高法院提訴請求五位被告應將信託所持有之王永慶之資產返還予全體繼承人,資產包含間接持有之南亞塑膠、臺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臺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以及設立登記在中國大陸與其他地區的私人公司與其他資產。

王文洋於2013年6月10日於香港高等法院以王永慶之遺產管理人身份,提訴主張四位被告所持有之資產是王永慶遺產,請求被告將資產返還予全體繼續人。相關資產位於中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包括:位於大陸之飯店(已出售)、船運公司、鋼鐵公司、電廠及廈門長庚醫院之股份。

(六)發審會議詢問的主要問題

1、報告期內發行人營業收入與淨利潤變動幅度不相一致,2018年主要產品單價略有下降。請發行人代表:(1)說明2018年度主要產品售價特別是極薄布和超薄佈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未來主要產品價格變動趨勢,是否存在進一步下降的風險;(2)說明極薄布和超薄布領域其他主要競爭對手產能、市場份額等情況,以及報告期極薄布和超薄佈下遊終端市場產品市場銷量變化情況,發行人報告期極薄布和超薄布的產量增長是否與行業變動情況相匹配;(3)說明報告期各期末應收賬款及佔營業收入比例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與發行人收入變化相匹配,壞賬準備計提是否充分;(4)說明2016年3月發行人實際控制人之一的王文洋先生控制的企業增資入股公司是否適用股份支付,會計處理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5)結合貿易政策、下游需求、客戶及產品結構、主要產品單位售價和成本變化等方面說明2019年一季度經營業績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與同行業公司變化趨勢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導致發行人持續經營存在重大不利變化的情形,相關信息披露是否充分。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發行人主要產品為中高端超薄、極薄電子布,主要原材料分別為超細、極細電子紗,極細紗主要向日本、美國等少數原材料廠商採購。請發行人代表:(1)結合超細、極細電子紗目前全球的市場容量、主要供應商分佈及產能情況、同行業公司的採購區域等,說明發行人向日本日東紡和美國AGY公司採購集中度較高是否符合行業慣例,是否對日本日東紡和美國AGY公司存在依賴;(2)說明發行人與上述兩家供應商的合作背景,兩家供應商是否與發行人及其關聯方存在關聯關係;(3)結合採購數量和單價的變化說明向上述兩家供應商2018年採購金額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4)結合定價機制說明自2017年開始極薄、超薄布銷售價格大幅提升情況下,上述主要紗種採購價格卻保持穩定或存在一定程度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3、發行人報告期內綜合毛利率高於同行業公司,2018年度毛利率出現下滑。請發行人代表:(1)結合發行人在所處行業產業鏈中的地位、市場競爭、技術研發水平、定價機制、客戶構成等說明報告期內毛利率水平高於國內外任何一家同行業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2)對比同行業公司報告期內毛利率相對較為穩定的情況,說明發行人2018年毛利率出現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結合下游產品需求變化、訂單情況、市場競爭、採購價格波動等方面分析毛利率是否面臨進一步下滑的可能性;(3)結合各產品單位售價與同類產品市場平均售價對比,說明自2017年起售價大幅提升是否與市場價格趨勢保持一致,主要產品各報告期價格漲幅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4)主要產品極薄布的單位直接材料成本2018年度下降而其他產品單位直接材料成本報告期內呈現持續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單位直接人工成本2017年度下降而其他產品單位直接人工成本報告期內呈現持續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4、發行人報告期內存貨中原材料佔比較大,2018年年末庫齡半年以上存貨餘額佔比較高。請發行人代表:(1)結合生產週期、價格波動、庫存水平等方面,說明2017年末原材料餘額大幅增長的原因及合理性;(2)庫齡半年以上存貨餘額的明細構成情況,BC1500的極細紗結存較多庫齡較長的原因及合理性,相關存貨存貨跌價準備是否計提充分;(3)發行人相關原材料按照庫齡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各階段跌價準備計提比例的依據是否充分,與同行業存貨跌價準備政策是否一致,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5、南亞塑膠是發行人實際控制人王文洋之父親王永慶創立的臺灣上市公司,王文洋多名兄弟姐妹在南亞塑膠持股並任職,南亞塑膠部分主營業務與發行人相同。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如發行人實際控制人及其親屬取得南亞塑膠或南亞塑膠股東股權,南亞塑膠是否與發行人構成同業競爭,發行人實際控制人擬採取的相關解決措施及其有效性;(2)發行人與南亞塑膠相同產品的供應商、客戶是否存在重疊的情形,是否存在為發行人代墊費用、承擔成本的情形。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三、中國衛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一) 基本信息

公司主營業務為衛星空間段運營及相關應用服務,主要應用於衛星通信廣播。是我國境內唯一擁有商用通信廣播衛星資源的衛星運營企業,被工信部列為國家一類應急通信專業保障隊伍。公司秉承“以國為重、以人為本、以質取信、以新圖強”的核心價值觀。

公司下屬亞太衛星是一家香港上市公司,運營管理著4顆通信廣播衛星,主要在境外市場開展空間段運營服務。報告期內,公司境外業務收入佔營收的比例分別為38.91%、41.58%和39.97%,境外業務佔比較大。

公司前身有限公司成立於2001年11月,年月日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目前總股本36億股。公司註冊地為北京海淀區。

(二)控股股東、實控人為航天科技

航天科技直接持有公司88.59%的股份,並通過下屬單位火箭研究院、五院合計間接持有公司11.2%的股份。

航天科技是國務院直屬中央企業,成立於1999年6月29日,註冊資本200億元。

(三)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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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資用途

公司擬發行新股不超過4億股,募資12.8億元,用於兩個項目:中星18號衛星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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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發審會議詢問的主要問題

1、發行人報告期各期實現主營業務收入上漲,營業利潤持續下滑,5G應用場景的不斷豐富將給光纖通信帶來巨大的市場需求,加大了衛星通信的競爭壓力。請發行人代表:(1)結合不同類型產品服務量增長和價格變動等因素說明營業收入增幅持續收窄、營業利潤連續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2)結合5G應用的推廣、光纖通信與衛星通信服務產業競爭格局、行業終端資費的降價需求與態勢、衛星空間資源的緊缺度、發行人服務產品類別及技術儲備、核心競爭力現狀,說明發行人是否面臨競爭加劇、供給過剩或整體持續衰退的情況,未來持續成長性是否受限;(3)說明毛利率低於同行業公司亞洲衛星的原因與合理性,衛星轉發器使用率的計算方法,其變化與毛利率變化的趨勢和幅度是否一致;(4)說明境外業務毛利率水平高於境內業務毛利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不同轉發器使用率變化對毛利率的影響幅度;(5)結合發行人未來3年經營發展規劃,說明是否面臨毛利率、營業利潤繼續下滑的風險,發行人如何保持競爭優勢、未來業務發展空間和持續盈利能力。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報告期內發行人向航天科技下屬單位採購衛星、運載火箭、衛星轉發器使用權等,關聯採購佔比較高,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關聯交易佔比較高且持續存在的必要性及合理性;(2)關聯方報告期內銷售給無關第三方的交易價格、利潤率以及國內外衛星、火箭等市場服務定價情況、發行人購買產品價格的公允性;(3)交易雙方市場化商業談判的具體方式,產品交付的方式、過程、雙方對風險轉移和質量保證期約定,交易雙方在產品設計、生產、投射、測試、後續運營的風險轉移和分擔方式,發行人承擔風險和損失的情況及原因,是否符合國際和行業慣例;(4)已發生關聯交易的決策過程是否與公司章程等相關規章制度相符,發行人如何採取有效措施確保關聯交易定價的公允性,關聯交易相關內部控制是否建立健全並有效執行;(5)上述關聯交易採購是否影響發行人的經營獨立性、是否構成對控股股東的依賴;(6)發行人目前正在實施和未來三年擬實施的關聯採購安排、減少關聯交易的措施是否具備可行性,關聯交易對發行人財務及獨立性的影響程度。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3、衛星資產是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主營業務成本以衛星資產的折舊費為主。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主要衛星資產的入賬成本構成,將火箭等採購成本計入衛星資產而不是一次性計入發射成本是否符合行業慣例,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的資產定義;(2)衛星發射後至轉固前各環節工作的時間節點,在軌測試完成後轉固的時點是否和同行業可比公司一致,報告期是否存在提前或延期轉固的情形;(3)主要衛星資產的折舊年限,確定依據是否充分,與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異及原因,是否存在隨意變更折舊年限調節成本費用的情形;(4)各期末是否均對所有衛星資產進行減值測試,歷次減值測試中依據的假設,關鍵參數和方法是否存在明顯不一致的情況,減值準備計提是否充分。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4、印度尼西亞是發行人最大的出口國家,報告期各期印尼電信均為發行人第一大客戶。請發行人代表:(1)結合印度尼西亞市場競爭環境、衛星資源的服務貿易政策、發行人競爭地位、報告期印度尼西亞業務對發行人的影響,說明印度尼西亞業務的穩定性與可持續性,是否對發行人的可持續經營構成重大不確定性影響;(2)結合發行人與主要客戶簽署合同的具體流程、時點、期限和方式等說明主要客戶2019年內到期後續籤的可能性,是否存在導致發行人客戶穩定性和可持續性的重大不利變化;(3)結合合同關鍵條款說明發行人境內外主要客戶在合同期限、定價、款項結算等方面是否存在較大差異及原因。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5、香港上市公司亞太衛星為發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境內業務主要由發行人開展,境外業務主要由亞太衛星開展。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與亞太衛星相互提供衛星轉發器寬帶資源的主要原因,具體方式及定價政策;(2)與亞太衛星在客戶上重疊的具體原因,亞太衛星源於境內客戶中國教育電視臺和中國電信集團衛星通信有限公司的業務收入超過發行人的原因及合理性;(3)與亞太衛星的業務是否獨立,是否存在利益衝突或競爭關係,是否建立了相應的協調解決機制、措施及相關內控制度;(4)本次上市信息披露及承諾與亞太衛星在香港聯交所的信息披露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損害亞太衛星投資者利益的情形。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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