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與偏見:被批的王朔,和批金的王朔


傲慢與偏見:被批的王朔,和批金的王朔


1

今天早上看到有人再次將王朔批金庸,金庸回王朔的文章發出來,很覺得好笑。

發文的人既然自稱從不看金庸,那他的觀點其實已經很明確,所以那一句“你們怎麼看”,就應是援引同道之意。

不看金庸,而厭金庸,這當然是你的權力,但若還非要厚此薄彼,拉贊助,亮優越感,這就很沒意思了。人家王朔好歹是看過,看不下去,才噹噹放炮,把金庸判為四大俗之一的。

先是不屑,後是看不下去,再只看一點,就給人判刑,這已經不妥,而始終不屑,不看,就跟著判刑,這顯然就是劊子手的行徑,只管殺人了。

王朔批金庸,未必全錯,但像他這樣的大作家,居然跟我這樣的小毛猴一樣,有些話完全不是站在文學批評的角度,這就也很沒意思。再加上他後面竟還要再來上一文,表示自己跟金庸無冤無仇,這就更加沒意思。

王朔判金庸為俗、大俗,那他就是雅、大雅,那麼他那四大雅是什麼呢?一是新時期文學,二是搖滾,三是北京電影學院的幾代師生,四是北京電視藝術中心的十年。

新時期文學和北影師生不好評說,但搖滾好像也不是很雅的種類,至少在以前不算很雅,而那北京電視藝術中心,當然就是那十年經常翻拍王朔作品的機構,這不就是咱家的意思嗎?

這如果再算上王朔是新時期文學的代表,王朔就更顯得是王婆一家,可是你讓我們這些既愛看你,也愛看金庸的人怎麼辦呢?我們到底算俗算雅?

只看你就雅?某媒體平臺還說天天看它就不缺零花錢,還能養老公了呢。

2

王朔批金庸,是從美國回來以後,他那時曾大放豪言,說是要連寫十部長篇,那聽上去就像他去了一趟美國,已經化身為一串豆角一般,太陽一晒,就噼裡啪啦。只可惜他後面只出了一本《看上去很美》,就漸漸看上去不美了。

小說的衛星沒有放出來,王朔不久就轉移陣地,開始在網上亮劍,那段時間,他批的並非只有一個金庸。魯迅、白巖鬆,那些個頭角崢嶸的人,他一個也不放過,那口氣,分明都是“我是你爸爸”的口氣。

王朔這些批評,如果換在他大紅大紫的時候,還可理解為痞氣側漏,而這偏偏出現在他風華不再的時候,自然難免會被人視為氣不順,有自我標榜、炒作之嫌。網上當年因他引發的那場很不文學的大論戰,卻就是這樣造成的。

王朔把文學批評引向了道德批評,大眾也還以道德評判,我們的事一般總會這樣終結。

那時的王朔,大概忘了他早年的遭遇了,他的批金,其實跟人家批他,都是一個路數:傲慢與偏見,以及靠批賺名利,養活一大家。

這算得是一種吆喝文化。有時候就好像說,你要是不夠漂亮的話,那就去抨擊別人好了。你把別人或世界說得很髒,那你在人們眼中就有了思想。

上世紀90年代初,王朔曾經參加過《小說界》在上海六大賓館之一的衡山賓館,舉行的一次授獎,那是他第一次獲獎。海派作家淳子曾說,離主席臺不遠的地方,圍著一圈上海作家,他們的中心是王安憶,他們並不去理會別省的作家,意思是把人家作了“外省人”的。

那場儀式完畢,竟沒有一個人向王朔祝賀,王朔嘿嘿笑著,天知道那是一種怎樣的冷落,怎樣的感覺。

當年的王朔曾經很尷尬,他也給中國文壇帶來了尷尬,93年隨著王朔現象的形成,文壇分成兩極,不管是批評還是讚賞,都曾那麼激烈。

這就像陳獨秀當年與林紓的白話、文言之爭一樣,陳獨秀表示絕不留討論餘地,林紓則呼籲“偉丈夫”出來把提倡白話文的人斬盡殺絕。這也像魯迅對國文的憤激一樣,青年人要不讀中國書,只讀外國書。這無非都是一個大背景下的需要,加各陣營的觀念、情感而已。

當時的王朔太火,你不關注不行,關注也不行,誇不是,批也不是,不說還好,一說就得有立場,就可能過,輕重都難掌握,說好說壞都會招致風波,那絕對是轉型期的一個大難題。

這其中最支持王朔的,無疑是王蒙。王蒙那篇《躲避崇高》,是當時的一篇著名頌文,因為他其時剛剛從一場筆墨官司中掙脫,卻又無法對簿公堂,所以有人曾說,他是借王朔澆心中塊壘。王老師其實是早不“崇高”了呢,他年紀雖大,卻與時代同步,都在消解某種過重的使命感。王朔帶給他的,是跟我們一樣的宣洩。

王蒙的文章發表於93年一月份,它就如首發一槍,引來了無數子彈。

中庸者認為這只是一種市民文化而已,不值得大驚小怪,他們只在文化類型背景下探討,而反對者則認為,這種調侃一切,嘲笑一切的態度,是在消解偽崇高的同時,也毫不猶豫地嘲弄人類的一切價值觀念。

他們不但把這稱為“曠野上的廢墟”、“玩文學的”、“寫字兒的”,也哀嘆中國文學,“比商品更商品了……一邊‘炒’,一邊投機”,是金錢化、利己化、實用化、世俗化等社會文化現象的集中體現。

還有人說:“他們(王朔筆下的人物)已經徹底失去了自尊,乾脆自卑到底成了無賴。這是他們的低劣素質和人性本能所決定的,不扳倒一切有價值的、尊貴美好的東西,他們怎麼能獲得心理平衡?”;“這隻能算作是一種卑下的孱弱的生命表徵。王朔正是以這種調侃的姿態,迎合了大眾的看客心理,正如走江湖的賣弄噱頭。”……

總之這場筆戰,真正圍繞的是崇高與庸俗、人文與商業、高雅與通俗,當時誰都沒贏。而現在,庸俗雖然仍舊在批,但崇高基本不講了,人文精神雖然仍在提倡,但商業基本也擁抱了,通俗文學、高雅文學就更不再是什麼大問題,所以照我看,這大概是王蒙和王朔贏了。

勝者為王。

3

王朔號稱“當代文壇的第一個個體戶”,他是既具有文學性,也商業氣息濃厚的,他的自覺與主動,有很多證明。

他海軍退役下海經商,倒騰過電器,開過飯館,具有一定的商業經驗,這種經歷使他很早就開始重視金錢,產生了新的價值觀念和文學觀念。對金錢的重視和對價值的消解,不僅存在於他的作品中,也存在於他的自述中,這一點他絕對不裝。

“79年我們幾個朋友一塊兒去廣州,倒磚頭式的那種錄音機……《橡皮人》裡寫了點兒這種經歷。到了廣州一看,小說誰看呀,78年那會兒小說已經很火了……”“那會兒動不動就轟動一個作家,動不動就轟動一個作家。可是我到下面一看,在金錢面前,全傻。我是個拜物狂,那種金錢的東西我很難拒絕,我看有錢比什麼都強。”

小說家在八十年代,是一個非常時髦的職業,那時的中國人,也正在既猶疑又急切地衝向票子,王朔的寫作,就是在這樣一種情況下開始的,他算是弄潮兒。而他經商失敗的那段經歷,就只有使他更加“逆反”。

“我經商完全失敗了,有段時間我們很拮据。北京有的飯館是吃完結賬,每在這種飯館吃飯我總要提心吊膽,生怕吃冒了錢當眾尷尬……後來,我們連快餐店也不大敢進了。沈旭佳是個馬大哈,什麼東西都丟,那年冬天,在北京展覽館劇場後臺洗澡,皮衣、手錶都讓人抱走了,從攤上買了件舊的短大衣穿上,臉灰灰的像個受氣包。我則穿著她練功穿的絨衣和破軍大衣滿處晃。兩個人都沒手錶,上街要看時間,就邊走邊歪頭去看行人甩擺的手腕。那時我真是一天只吃一頓飯,每天貓在家裡寫稿子,希望全寄託在這兒上了。”

一個有強烈的金錢慾望的人,還處在這種境況下,那他對寫作的企圖肯定是很特殊的。這再加上特殊的商業價值觀,蔑視一般精神價值的傾向,和獨特的個性,於是王朔就逐漸形成了自己的風格:

頑主加生意人,《一點兒正經沒有》、《千萬別把我當人》、《浮出水面》、《過把癮就死》……

書名就透著不羈、反價值、驚世駭俗,但王朔並不只是靠這個來吸引眼球的,他一般還有很明確的商業策劃。

“我的小說是衝著某類讀者去的。《空中小姐》、《浮出水面》還沒有做到有意識地這樣,它們吸引的是純情的少男少女。《頑主》這一類就衝跟我趣味一樣的城市青年去的,男的為主。後來又寫了《永失我愛》、《過把癮就死》,這是奔著大一大二女生去的。《玩的就是心跳》,是給文學修養高的人看的。《我是你爸爸》是給對國家憂心忡忡的中年知識分子寫的。《動物凶猛》是給同齡人寫的,給這幫人打個招呼。”“(《編輯部的故事》)跟《渴望》差不多,就想讓老百姓做個夢玩。《渴望》是給中年婦女看,《編輯部的故事》是給小青年看的。”“《編輯部的故事》毛病多了,從語言到結構,比不上二流小說……但是,就通俗的電視肥皂劇這種喜劇形式而言,它實在沒的可比,是第一把。”

針對不同的讀者、觀眾,不同的年齡、性別、心理、情感、口味,迎合大眾,打造商品,一會兒東方言情,一會兒好萊塢犯罪風,一會兒社會諷刺喜劇、情感劇、肥皂劇,這正是王朔貼近大眾,斬獲甚豐的主要原因。

當然,他也是足夠聰明,文采出眾的。他嘲弄社會,反叛價值,卻不對抗秩序,就是寫犯罪和黑社會,也是嘲弄色彩之下有溫情,有懲罰,有和解,這就使他不但不會招致讀者不滿,還能夠提供一種特別的宣洩和快感。

他贏得了讀者和觀眾,也就打敗了所謂的主流批評。

4

王朔生意經下的寫作,風格多變,內核不變(諷刺、調侃、消解、玩世不恭,但不超越大的價值尺度),他後來製造《渴望》,甚至還曾刻意學習這種情感劇的套路,使勁把能夠想象出的各種苦難都堆積到劉慧芳身上,以賺取大眾的眼淚,可見他這個頑主,其實是真誠、善良的。

商業的真誠和根本無法太壞的善良。

而至於他為什麼總要跟知識分子過不去,他也說的很明白。

“我沒念過什麼大學,走上革命的浪漫道路,受夠了知識分子的氣。這口氣難以下嚥,像我這種粗人,頭上始終壓著一座知識分子的大山。他們那無孔不入的優越感,他們控制著全部社會價值系統,以他們的價值觀為標準,使我們這些粗人掙扎起來非常困難。只有把他們打掉了,才有我們的翻身之日。而且打別人咱也不敢,‘雷公打豆腐,揀軟的捏’,我選擇的攻擊目標,必須是一觸即發,攻必克,戰必勝。”

這話雖是調侃,卻有很大的真實,不但有社會真實、王朔經歷的真實,也有他心態的真實,就像《一點正經沒有》裡劉會元說的那樣:“別人瞧不起咱也就算了……但咱不能自個瞧不起自個”。

“多餘的人”自有找平衡的方式,只不過認為這是要“扳倒一切有價值的、尊貴美好的東西”,以獲得心理平衡,這就過了。

只能說,王朔對別人的批評、批判,不那麼純粹,一旦在某種時候,上升到“卑劣的謾罵”,那就很可能動機可疑罷了。

當年“文化”和別人加於他的,他又加於“文化”和別人,這似乎說明,王朔成名之後,也有了某種優越感,敵人愛上敵人,他成了他原本反感的那種人。由被人俯視,到俯視別人,甚至還可能有別的動機,再加王朔小說跟他判定的四大俗:四大天王、成龍電影、瓊瑤劇、金庸武俠,其實都既很高卓,又都有很娛樂、通俗、商業的一面,所以大家誰說誰俗,誰瞧不起誰呢?

不同的類別,不同的功用,各有各的亮點,各有各的弊病,這不是關公戰秦瓊,就是自己打自己,這麼多年過去,還要再拿出來說,拿出來問,顯然不是不瞭解這段公案,王朔作品的性質,就是因為同樣的傲慢與偏見,做了套中人。


文 | 九鴉

圖 | 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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