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二審不涉及“王老吉”商標權屬問題

北京商報訊(記者李振興)就最高人民法院退回加多寶與廣藥集團“王老吉”侵權案發回重審一事,7月2日,廣州白雲山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白雲山”)發佈關於“王老吉”商標法律糾紛訴訟結果的進展公告稱,本次案件系商標侵權糾紛,不涉及到“王老吉”系列商標權屬爭議問題,不影響本次交易的交割。

在公告中,白雲山表示,案件處在二審階段。最高人民法院撤銷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014)粵高法民三初字第 1 號民事判決,發回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重審。上訴人白雲山控股股東廣藥集團、廣東加多寶、浙江加多寶、加多寶中國、福建加多寶、杭州加多寶司、武漢加多寶預交的二審案件受理費予以退回。涉案金額為一審被告賠償一審原告的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共計人民幣 14.4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白雲山在公告中表示,本次案件系交割日之前已經存在,廣藥集團與白雲山約定對於因交割日前已經判決生效但後續因抗訴等原因改判的訴訟或者已經裁決生效但後續被撤銷裁決的仲裁或者已經撤訴但後續重新起訴等法律糾紛產生的成本、收益、損失均由廣藥集團自行承擔和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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