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臺28條政策措施推動工業穩增長調結構

投資 金融 基金 市場營銷 東南網 2017-04-18

東南網4月17日訊(本網記者 林先昌)今日下午,福建省經信委組織召開媒體通氣會,對2017年工業穩增長調結構政策進行解讀。

日前,省政府印發了《關於促進2017年全省穩增長調結構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措施》),為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工業持續穩定增長,加快產業升級,研究制定出臺了28條政策措施,共有八個方面。

會上認為,出臺的措施具有強化政策導向、擴大各地自主權、加大財政專項資金轉移支付力度、設立績效獎勵等特點。八個方面包括:鼓勵企業擴大生產、幫助企業開拓市場、在加大企業融資服務、支持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改造、促進管理提升、進一步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等。

在鼓勵企業擴大生產方面,《措施》提出繼續實施調峰生產用電獎勵,對直供區省級製造業龍頭企業、高成長企業1月1日至6月30日每日7∶00-8∶00和21∶00-23∶00的用電量給予0.2元/千瓦時獎勵;對躉售縣省級製造業龍頭企業、高成長企業和符合條件的工業增長點項目企業1月1日至6月30日延長用電谷時段3小時為每日21∶00至次日8∶00,相應縮短用電平時段等。《措施》還提出對高成長企業建設投資項目參照省重點項目管理,享受相關政策等。

在幫助企業開拓市場方面,《措施》重點支持各地組建營銷聯盟、產業聯盟,開展各種“手拉手”活動,促進產品銷售。提出推進服務型製造,加快大中型製造業企業主輔分離,培育一批服務型製造示範企業和公共服務平臺。

在加大企業融資服務方面,《措施》提出將支持市、縣屬有關單位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產融合作政銀企對接,切實協調解決重點企業、重點項目融資需求;支持發展融資租賃公司,推廣融資租賃服務模式;推動技改基金資金到位,加快基金投放速度,並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有市場、有訂單但暫時出現資金困難的企業,切實做到不抽貸、不壓貸,用好無還本續貸、循環貸款等政策;發揮小額貸款公司作用。

在支持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改造方面,《措施》提出對技術改造項目完工的企業進行獎勵,對符合相關規定的企業,以企業技改項目完工投產前一年對財政貢獻地方留成部分為基數,從完工投產當年起連續三年,按企業對財政貢獻地方留成增量部分的40%實行獎勵。同時,組織實施技術創新重點項目,加快培育製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對企業研發投入進行分段補助,對被評為工信部製造業單項冠軍示範(培養)企業給予一次性100萬的獎勵,評為省級製造業單項冠軍示範企業給予一次性50萬的獎勵。

在促進管理提升方面,《措施》提出引導中小企業向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新穎化發展,對經認定的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適當獎勵;加強平臺載體建設,鼓勵建設標準化、規範化的小型微型創業創新基地,提高國家級、省級示範基地獎勵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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