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眾存款500餘萬元 男子獲刑8年

投資 法律 金融 石油 中國青年網 2017-06-08

大武口一男子假借投資入股合夥企業的名義,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最終由於經營不善資金鍊斷裂,導致50餘名投資人500餘萬元的投資款打了水漂。近日,大武口區人民檢察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將劉某某依法提起公訴後,經法院審理,劉某某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10萬元。

家住大武口的劉某某在炒貴金屬和原油的過程中由於資金短缺,產生了吸收他人資金自己操作以迅速致富的念頭。2015年6月,劉某某在石嘴山市註冊成立了公司,在未取得金融監管部門許可的情況下,通過招募員工發放宣傳單、召開理財講座等途徑向社會公眾宣傳投資,以月息9%至年息15%不等的高額回報為誘餌, 以發行理財產品的名義變相吸攬公眾存款,並以投資合夥企業的名義與投資人簽訂合夥協議,吸收了59人的資金528萬餘元,劉某某將吸收來的資金大部分用於炒貴金屬和原油。起初劉某某還能支付部分投資人的利息,後來由於劉某某判斷失誤,操作不當導致投資在原油和貴金屬上的資金大幅虧損,血本無歸。隨著資金鍊的斷裂,劉某某返還了部分利息,至今還有510萬餘元未歸還。投資人報案後,劉某某被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審查。

大武口區人民檢察院審查後認為,劉某某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達528萬餘元,擾亂金融秩序,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依法對其提起公訴,經依法開庭審理,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記者 宋文花 通訊員 周小龍)

檢察官提醒廣大群眾:投放資金一定要選取公信力強的單位,要自覺抵制高息誘惑,謹防非法集資,努力維護家庭、社會的和諧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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