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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昆明8月29日電 (程浩)8月28日凌晨,兩名男子相約到雲南省昆明市恆隆廣場寫字樓進行跳傘活動,兩人從大樓66層跳傘跳下,其中1人傷重不治身亡。29日上午,人民網雲南頻道從昆明市公安局盤龍分局獲悉,目前,另一名跳傘人已被盤龍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據瞭解,28日6時許,昆明市公安局盤龍分局拓東路派出所接110指令到尚義街處警。民警趕到現場時,120急救人員正對躺在地上的一男子進行急救。民警隨即開展調查走訪工作,配合120急救人員將其送往醫院。
經公安機關查證,張某某(男,32歲,雲南昭通人)與鄭某某(男,41歲,陝西西安人)相約到恆隆廣場寫字樓進行跳傘活動,8月28日凌晨4時許,二人攜帶跳傘裝備驅車到恆隆廣場地下停車場,私自從消防通道爬到寫字樓66層跳傘,造成鄭某某嚴重受傷,後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張某某未受傷。
目前,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對違法人員張某某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公安機關提醒,極限運動必須在規定的區域或場地內進行,切不可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危害他人生命財產安全。
(責編:徐前、硃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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