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領養孩子成騙錢幌子 一福利院員工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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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南省湘潭市福利院工作的王某,竟打著幫收養人領養孩子的幌子,先後共計詐騙26人134萬餘元。近日,王某被湘潭市嶽塘區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批准逮捕。

債臺高築起邪念

今年44歲的王某,是湖南省湘潭市福利院的正式工作人員。

“我比較愛慕虛榮、貪圖享樂,透支消費後走上這條路,最終釀成今天的苦果。”據王某本人交代,2009年他辦理了自己的第一張信用卡,因為平時花錢大手大腳,這張信用卡的額度很快就被刷爆,於是開始用自己的名義以及前妻的名義辦理多張信用卡,額度最高的有9萬元。一直到2014年,王某都是用拆東牆補西牆的方式,以卡養卡。

後來,王某自己申請信用卡失敗之後,就找人代辦信用卡,哪怕要加收15%的手續費。2015年小額貸款公司開始興起,為了彌補信用卡的虧空,王某就開始到小額貸款公司辦理貸款,先後向10多家小額貸款公司貸款,2017年下半年又開始接觸高利貸,最終債臺高築。

王某賣掉自己的房子也未能償還鉅額利息和本金,在無力還款的情況下,他起了邪念,開始從虛構幫忙辦理收養小孩的詐騙方法入手,在2018年4月至2019年6月期間,謊稱自己可以幫忙為他人辦理收養小孩手續的業務,前後共計詐騙26人134萬餘元。

多人入局遭矇騙

“您好,我在微信群看到您發消息說湘潭市福利院有小孩可以領養,現在還可以嗎……”這是湘潭縣青山橋計生辦工作人員肖某前段時間經常接到的電話。這一切都源於一次工作上的往來,她結識了王某。

為了幫助需要收養小孩的人,肖某不僅自己在微信上發佈消息,還發動身邊的人發佈收養小孩的信息。在她的介紹下,共計有11個人通過王某在湘潭市福利院收養小孩。

“我一直以為湘潭市福利院裡有正常的小孩可以收養,王某在收養孩子的手續上應該是合法的,之所以會有費用,也是其聲稱福利院需要支付一筆撫養費給送過來的人,另外辦理收養手續也需要費用,怎麼也沒想到他會藉此來騙取他人錢財。”肖某向承辦檢察官講述。經審查,王某騙取另外15人錢財的手法也同樣如此,讓被害人誤以為所付錢款是正常花費。

東窗事發食惡果

“喂,王某,收養小孩的手續辦好沒有?不行的話你把錢退給我吧,我不收養了。”這是其中一名被害人譚某打電話給王某的講話內容。

從今年5月開始,王某便陸陸續續接到多人的催促電話,此時的他按照正常程序並不能辦理好收養手續,當然他也並沒有打算去辦理收養手續,於是就一直以各種藉口拖延,然而紙包不住火,譚某等人經多次催促未果後於今年6月30日向湘潭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報案。7月1日,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王某被抓獲歸案。

“王某因為當時債臺高築,為了騙取被害人的錢財,他向被害人承諾只需3個月即可幫助辦好收養小孩手續,其實在這個時間內王某是完全辦不到的。”承辦檢察官介紹。

“根據法律規定,收養福利院兒童的收養人只要具備收養法規定的條件和提供相應的資料即可申請,國家已取消收養登記收費。”檢察官告訴記者,王某因外債較大,為了騙取被害人錢款,讓被害人誤以為他有能力在湘潭市福利院辦理收養孩子的手續,但王某的職責是後勤科負責人,負責的事項與收養手續無關,且單位其他工作人員以及領導均不知情。王某沒有具體幫忙去辦理收養手續,而是將取得的財物用於歸還個人債務,主觀上非法佔有的目的明確,因而涉嫌詐騙罪。該院於近日對王某以涉嫌詐騙罪依法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之中。

檢察官提醒,福利院是國家、社會及團體為救助社會困難人士及孤兒等提供愛心服務的場所,一些犯罪分子抓住收養人迫切想要領養孩子的心理,騙取錢財,廣大群眾要樹立防範意識,收養人應通過正規程序辦理收養手續,謹防上當受騙。(張吟豐 龔玲 郭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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