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向“來淘寶”商標宣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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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雲南“來淘寶”公司註冊成功了“來淘寶女人街”等商標並使用,被阿里巴巴集團起訴。一審法院認為“來淘寶女人街“和”淘寶“並未構成近似商標,不支持阿里巴巴的訴訟請求,阿里巴巴不服,將“來淘寶”公司上訴至北京高院。

被告

雲南來淘寶商貿有限公司(簡稱來淘寶公司)是黃喜盛等人於2006年投資設立的公司。

在2012年,來淘寶公司出資在北京市通州區註冊成立了萬邦鼎尚公司,經營方式和範圍等與來淘寶公司相同。

來淘寶公司註冊的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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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雲南“來淘寶”公司註冊成功了“來淘寶女人街”等商標並使用,被阿里巴巴集團起訴。一審法院認為“來淘寶女人街“和”淘寶“並未構成近似商標,不支持阿里巴巴的訴訟請求,阿里巴巴不服,將“來淘寶”公司上訴至北京高院。

被告

雲南來淘寶商貿有限公司(簡稱來淘寶公司)是黃喜盛等人於2006年投資設立的公司。

在2012年,來淘寶公司出資在北京市通州區註冊成立了萬邦鼎尚公司,經營方式和範圍等與來淘寶公司相同。

來淘寶公司註冊的商標

“淘寶”向“來淘寶”商標宣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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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雲南“來淘寶”公司註冊成功了“來淘寶女人街”等商標並使用,被阿里巴巴集團起訴。一審法院認為“來淘寶女人街“和”淘寶“並未構成近似商標,不支持阿里巴巴的訴訟請求,阿里巴巴不服,將“來淘寶”公司上訴至北京高院。

被告

雲南來淘寶商貿有限公司(簡稱來淘寶公司)是黃喜盛等人於2006年投資設立的公司。

在2012年,來淘寶公司出資在北京市通州區註冊成立了萬邦鼎尚公司,經營方式和範圍等與來淘寶公司相同。

來淘寶公司註冊的商標

“淘寶”向“來淘寶”商標宣戰

“淘寶”向“來淘寶”商標宣戰

這些商標都已經被核准註冊。

來淘寶公司和萬邦鼎尚公司使用與“淘寶”字樣有關的行為主要分為以下幾種:

1

在一些分店中使用“來淘寶女人街”的 標識,其中“來淘寶”三個字體超大居中,“女人街”居側且字體較小。

2

在一些分店的小廣告上稱“淘寶女人街”有旺鋪出租等。

原告

阿里巴巴網絡公司於1999年6月28日註冊成立,2007年12月6日更名為阿里巴巴集團。

2008年,“淘寶”商標被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認定為“杭州市著名商標”。

2015年,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認定,阿里巴巴集團在第35類在線廣告、在通訊媒體上出租廣告空間、推銷(替他人)服務上註冊的第5626331號“淘寶”商標為馳名商標。

阿里巴巴公司註冊的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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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雲南“來淘寶”公司註冊成功了“來淘寶女人街”等商標並使用,被阿里巴巴集團起訴。一審法院認為“來淘寶女人街“和”淘寶“並未構成近似商標,不支持阿里巴巴的訴訟請求,阿里巴巴不服,將“來淘寶”公司上訴至北京高院。

被告

雲南來淘寶商貿有限公司(簡稱來淘寶公司)是黃喜盛等人於2006年投資設立的公司。

在2012年,來淘寶公司出資在北京市通州區註冊成立了萬邦鼎尚公司,經營方式和範圍等與來淘寶公司相同。

來淘寶公司註冊的商標

“淘寶”向“來淘寶”商標宣戰

“淘寶”向“來淘寶”商標宣戰

這些商標都已經被核准註冊。

來淘寶公司和萬邦鼎尚公司使用與“淘寶”字樣有關的行為主要分為以下幾種:

1

在一些分店中使用“來淘寶女人街”的 標識,其中“來淘寶”三個字體超大居中,“女人街”居側且字體較小。

2

在一些分店的小廣告上稱“淘寶女人街”有旺鋪出租等。

原告

阿里巴巴網絡公司於1999年6月28日註冊成立,2007年12月6日更名為阿里巴巴集團。

2008年,“淘寶”商標被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認定為“杭州市著名商標”。

2015年,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認定,阿里巴巴集團在第35類在線廣告、在通訊媒體上出租廣告空間、推銷(替他人)服務上註冊的第5626331號“淘寶”商標為馳名商標。

阿里巴巴公司註冊的商標

“淘寶”向“來淘寶”商標宣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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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雲南“來淘寶”公司註冊成功了“來淘寶女人街”等商標並使用,被阿里巴巴集團起訴。一審法院認為“來淘寶女人街“和”淘寶“並未構成近似商標,不支持阿里巴巴的訴訟請求,阿里巴巴不服,將“來淘寶”公司上訴至北京高院。

被告

雲南來淘寶商貿有限公司(簡稱來淘寶公司)是黃喜盛等人於2006年投資設立的公司。

在2012年,來淘寶公司出資在北京市通州區註冊成立了萬邦鼎尚公司,經營方式和範圍等與來淘寶公司相同。

來淘寶公司註冊的商標

“淘寶”向“來淘寶”商標宣戰

“淘寶”向“來淘寶”商標宣戰

這些商標都已經被核准註冊。

來淘寶公司和萬邦鼎尚公司使用與“淘寶”字樣有關的行為主要分為以下幾種:

1

在一些分店中使用“來淘寶女人街”的 標識,其中“來淘寶”三個字體超大居中,“女人街”居側且字體較小。

2

在一些分店的小廣告上稱“淘寶女人街”有旺鋪出租等。

原告

阿里巴巴網絡公司於1999年6月28日註冊成立,2007年12月6日更名為阿里巴巴集團。

2008年,“淘寶”商標被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認定為“杭州市著名商標”。

2015年,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認定,阿里巴巴集團在第35類在線廣告、在通訊媒體上出租廣告空間、推銷(替他人)服務上註冊的第5626331號“淘寶”商標為馳名商標。

阿里巴巴公司註冊的商標

“淘寶”向“來淘寶”商標宣戰

“淘寶”向“來淘寶”商標宣戰

本案的爭議焦點

1

“來淘寶女人街”、“來淘寶”、“LOTOBO”等字樣是否構成侵犯阿里巴巴集團的“淘寶”商標專用權

2

來淘寶公司名稱中含“淘寶”字樣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

二審法院認為

1

阿里巴巴集團的第3575306號“淘寶”文字商標及第5626331號“淘寶”文字商標均核准註冊在第35類推銷(替他人)等服務上,來淘寶公司及萬邦鼎尚公司的經營方式為出租商場鋪位給各個商戶,統一管理並收取租金,並使用“來淘寶女人街”等含被控侵權標識來招商宣傳、裝飾裝修等。

其中,“推銷(替他人)”服務的內容是:為他人銷售商品(服務)提供建議、策劃、宣傳、諮詢等服務,因此來淘寶公司及萬邦鼎尚公司使用被控侵權標識的方式與“淘寶”為使用在用一種或類似的服務上。

2

經查明,“淘寶”的商標通過廣泛地使用,在銷售類服務或推銷(替他人)服務上,已經具有極強的知名度,與阿里巴巴集團經營的服務建立起較強的關聯性,在此前提下,“來淘寶女人街”商標突出使用“來淘寶”,在公眾一般注意下,在銷售類服務上看到“來淘寶”更容易聯想到阿里巴巴集團的“淘寶”商標及對應服務,故造成混淆的可能,因此“來淘寶女人街”與“淘寶”商標構成了近似商標

3

阿里巴巴對來淘寶公司的“來淘寶女人街”商標提出無效宣告,雖然(2015)京知行初字第3333號行政判決書已經認定該商標與阿里巴巴公司的“淘寶”商標構成近似而被認定無效,但鑑於來淘寶公司已經對該判決提起上訴,故該判決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第6275603號“來淘寶女人街”文字商標仍屬於有效的註冊商標

本院不在本案中進行評判,待(2015)京知行初字第3333號行政判決書發生法律效力後當事人可另行起訴。

4

阿里巴巴的第3575306號“淘寶”文字商標註冊於2005年2月21日,來淘寶公司企業名稱註冊於2006年10月24日,來淘寶公司註冊的企業字號“來淘寶”與阿里巴巴公司的註冊商標“淘寶”僅一字之差,且來淘寶公司的企業字號使用在其經營的國內貿易、物資供銷等業務時,容易讓人認為該企業和阿里巴巴集團有關聯。

因此,來淘寶公司將阿里巴巴集團在先註冊的郵較高知名度的“淘寶”商標作為企業名稱一部分,容易造成相關公眾的混淆和誤認,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已經構成不正當競爭的情況。

5

要求來淘寶公司和萬邦鼎尚公司停止使用“來淘寶女人街”突出使用“來淘寶“的字樣,並要求來淘寶公司變更其企業名稱,變更後的企業名稱中不得使用”淘寶“二字。

阿里巴巴的商標維權

當“淘寶”遇到“來淘寶女人街”,兩個都是註冊商標,應該怎麼辦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在民事侵權訴訟中,法院並不能直接判決商標的有效性,因此在這類訴訟中,法院的應對要麼如本案一樣不做處理,要麼等商標有效性的行政訴訟判決生效後,再以該案的結果對民事侵權作出判決。

除了對“來淘寶女人街”商標宣戰,阿里巴巴集團為了自身商標的權利,還對許多構成近似的商標發出“宣戰聲明”。

比如像“傻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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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雲南“來淘寶”公司註冊成功了“來淘寶女人街”等商標並使用,被阿里巴巴集團起訴。一審法院認為“來淘寶女人街“和”淘寶“並未構成近似商標,不支持阿里巴巴的訴訟請求,阿里巴巴不服,將“來淘寶”公司上訴至北京高院。

被告

雲南來淘寶商貿有限公司(簡稱來淘寶公司)是黃喜盛等人於2006年投資設立的公司。

在2012年,來淘寶公司出資在北京市通州區註冊成立了萬邦鼎尚公司,經營方式和範圍等與來淘寶公司相同。

來淘寶公司註冊的商標

“淘寶”向“來淘寶”商標宣戰

“淘寶”向“來淘寶”商標宣戰

這些商標都已經被核准註冊。

來淘寶公司和萬邦鼎尚公司使用與“淘寶”字樣有關的行為主要分為以下幾種:

1

在一些分店中使用“來淘寶女人街”的 標識,其中“來淘寶”三個字體超大居中,“女人街”居側且字體較小。

2

在一些分店的小廣告上稱“淘寶女人街”有旺鋪出租等。

原告

阿里巴巴網絡公司於1999年6月28日註冊成立,2007年12月6日更名為阿里巴巴集團。

2008年,“淘寶”商標被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認定為“杭州市著名商標”。

2015年,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認定,阿里巴巴集團在第35類在線廣告、在通訊媒體上出租廣告空間、推銷(替他人)服務上註冊的第5626331號“淘寶”商標為馳名商標。

阿里巴巴公司註冊的商標

“淘寶”向“來淘寶”商標宣戰

“淘寶”向“來淘寶”商標宣戰

本案的爭議焦點

1

“來淘寶女人街”、“來淘寶”、“LOTOBO”等字樣是否構成侵犯阿里巴巴集團的“淘寶”商標專用權

2

來淘寶公司名稱中含“淘寶”字樣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

二審法院認為

1

阿里巴巴集團的第3575306號“淘寶”文字商標及第5626331號“淘寶”文字商標均核准註冊在第35類推銷(替他人)等服務上,來淘寶公司及萬邦鼎尚公司的經營方式為出租商場鋪位給各個商戶,統一管理並收取租金,並使用“來淘寶女人街”等含被控侵權標識來招商宣傳、裝飾裝修等。

其中,“推銷(替他人)”服務的內容是:為他人銷售商品(服務)提供建議、策劃、宣傳、諮詢等服務,因此來淘寶公司及萬邦鼎尚公司使用被控侵權標識的方式與“淘寶”為使用在用一種或類似的服務上。

2

經查明,“淘寶”的商標通過廣泛地使用,在銷售類服務或推銷(替他人)服務上,已經具有極強的知名度,與阿里巴巴集團經營的服務建立起較強的關聯性,在此前提下,“來淘寶女人街”商標突出使用“來淘寶”,在公眾一般注意下,在銷售類服務上看到“來淘寶”更容易聯想到阿里巴巴集團的“淘寶”商標及對應服務,故造成混淆的可能,因此“來淘寶女人街”與“淘寶”商標構成了近似商標

3

阿里巴巴對來淘寶公司的“來淘寶女人街”商標提出無效宣告,雖然(2015)京知行初字第3333號行政判決書已經認定該商標與阿里巴巴公司的“淘寶”商標構成近似而被認定無效,但鑑於來淘寶公司已經對該判決提起上訴,故該判決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第6275603號“來淘寶女人街”文字商標仍屬於有效的註冊商標

本院不在本案中進行評判,待(2015)京知行初字第3333號行政判決書發生法律效力後當事人可另行起訴。

4

阿里巴巴的第3575306號“淘寶”文字商標註冊於2005年2月21日,來淘寶公司企業名稱註冊於2006年10月24日,來淘寶公司註冊的企業字號“來淘寶”與阿里巴巴公司的註冊商標“淘寶”僅一字之差,且來淘寶公司的企業字號使用在其經營的國內貿易、物資供銷等業務時,容易讓人認為該企業和阿里巴巴集團有關聯。

因此,來淘寶公司將阿里巴巴集團在先註冊的郵較高知名度的“淘寶”商標作為企業名稱一部分,容易造成相關公眾的混淆和誤認,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已經構成不正當競爭的情況。

5

要求來淘寶公司和萬邦鼎尚公司停止使用“來淘寶女人街”突出使用“來淘寶“的字樣,並要求來淘寶公司變更其企業名稱,變更後的企業名稱中不得使用”淘寶“二字。

阿里巴巴的商標維權

當“淘寶”遇到“來淘寶女人街”,兩個都是註冊商標,應該怎麼辦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在民事侵權訴訟中,法院並不能直接判決商標的有效性,因此在這類訴訟中,法院的應對要麼如本案一樣不做處理,要麼等商標有效性的行政訴訟判決生效後,再以該案的結果對民事侵權作出判決。

除了對“來淘寶女人街”商標宣戰,阿里巴巴集團為了自身商標的權利,還對許多構成近似的商標發出“宣戰聲明”。

比如像“傻淘”:

“淘寶”向“來淘寶”商標宣戰

還有“擇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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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雲南“來淘寶”公司註冊成功了“來淘寶女人街”等商標並使用,被阿里巴巴集團起訴。一審法院認為“來淘寶女人街“和”淘寶“並未構成近似商標,不支持阿里巴巴的訴訟請求,阿里巴巴不服,將“來淘寶”公司上訴至北京高院。

被告

雲南來淘寶商貿有限公司(簡稱來淘寶公司)是黃喜盛等人於2006年投資設立的公司。

在2012年,來淘寶公司出資在北京市通州區註冊成立了萬邦鼎尚公司,經營方式和範圍等與來淘寶公司相同。

來淘寶公司註冊的商標

“淘寶”向“來淘寶”商標宣戰

“淘寶”向“來淘寶”商標宣戰

這些商標都已經被核准註冊。

來淘寶公司和萬邦鼎尚公司使用與“淘寶”字樣有關的行為主要分為以下幾種:

1

在一些分店中使用“來淘寶女人街”的 標識,其中“來淘寶”三個字體超大居中,“女人街”居側且字體較小。

2

在一些分店的小廣告上稱“淘寶女人街”有旺鋪出租等。

原告

阿里巴巴網絡公司於1999年6月28日註冊成立,2007年12月6日更名為阿里巴巴集團。

2008年,“淘寶”商標被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認定為“杭州市著名商標”。

2015年,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認定,阿里巴巴集團在第35類在線廣告、在通訊媒體上出租廣告空間、推銷(替他人)服務上註冊的第5626331號“淘寶”商標為馳名商標。

阿里巴巴公司註冊的商標

“淘寶”向“來淘寶”商標宣戰

“淘寶”向“來淘寶”商標宣戰

本案的爭議焦點

1

“來淘寶女人街”、“來淘寶”、“LOTOBO”等字樣是否構成侵犯阿里巴巴集團的“淘寶”商標專用權

2

來淘寶公司名稱中含“淘寶”字樣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

二審法院認為

1

阿里巴巴集團的第3575306號“淘寶”文字商標及第5626331號“淘寶”文字商標均核准註冊在第35類推銷(替他人)等服務上,來淘寶公司及萬邦鼎尚公司的經營方式為出租商場鋪位給各個商戶,統一管理並收取租金,並使用“來淘寶女人街”等含被控侵權標識來招商宣傳、裝飾裝修等。

其中,“推銷(替他人)”服務的內容是:為他人銷售商品(服務)提供建議、策劃、宣傳、諮詢等服務,因此來淘寶公司及萬邦鼎尚公司使用被控侵權標識的方式與“淘寶”為使用在用一種或類似的服務上。

2

經查明,“淘寶”的商標通過廣泛地使用,在銷售類服務或推銷(替他人)服務上,已經具有極強的知名度,與阿里巴巴集團經營的服務建立起較強的關聯性,在此前提下,“來淘寶女人街”商標突出使用“來淘寶”,在公眾一般注意下,在銷售類服務上看到“來淘寶”更容易聯想到阿里巴巴集團的“淘寶”商標及對應服務,故造成混淆的可能,因此“來淘寶女人街”與“淘寶”商標構成了近似商標

3

阿里巴巴對來淘寶公司的“來淘寶女人街”商標提出無效宣告,雖然(2015)京知行初字第3333號行政判決書已經認定該商標與阿里巴巴公司的“淘寶”商標構成近似而被認定無效,但鑑於來淘寶公司已經對該判決提起上訴,故該判決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第6275603號“來淘寶女人街”文字商標仍屬於有效的註冊商標

本院不在本案中進行評判,待(2015)京知行初字第3333號行政判決書發生法律效力後當事人可另行起訴。

4

阿里巴巴的第3575306號“淘寶”文字商標註冊於2005年2月21日,來淘寶公司企業名稱註冊於2006年10月24日,來淘寶公司註冊的企業字號“來淘寶”與阿里巴巴公司的註冊商標“淘寶”僅一字之差,且來淘寶公司的企業字號使用在其經營的國內貿易、物資供銷等業務時,容易讓人認為該企業和阿里巴巴集團有關聯。

因此,來淘寶公司將阿里巴巴集團在先註冊的郵較高知名度的“淘寶”商標作為企業名稱一部分,容易造成相關公眾的混淆和誤認,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已經構成不正當競爭的情況。

5

要求來淘寶公司和萬邦鼎尚公司停止使用“來淘寶女人街”突出使用“來淘寶“的字樣,並要求來淘寶公司變更其企業名稱,變更後的企業名稱中不得使用”淘寶“二字。

阿里巴巴的商標維權

當“淘寶”遇到“來淘寶女人街”,兩個都是註冊商標,應該怎麼辦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在民事侵權訴訟中,法院並不能直接判決商標的有效性,因此在這類訴訟中,法院的應對要麼如本案一樣不做處理,要麼等商標有效性的行政訴訟判決生效後,再以該案的結果對民事侵權作出判決。

除了對“來淘寶女人街”商標宣戰,阿里巴巴集團為了自身商標的權利,還對許多構成近似的商標發出“宣戰聲明”。

比如像“傻淘”:

“淘寶”向“來淘寶”商標宣戰

還有“擇寶網”:

“淘寶”向“來淘寶”商標宣戰

“阿哩球olib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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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雲南“來淘寶”公司註冊成功了“來淘寶女人街”等商標並使用,被阿里巴巴集團起訴。一審法院認為“來淘寶女人街“和”淘寶“並未構成近似商標,不支持阿里巴巴的訴訟請求,阿里巴巴不服,將“來淘寶”公司上訴至北京高院。

被告

雲南來淘寶商貿有限公司(簡稱來淘寶公司)是黃喜盛等人於2006年投資設立的公司。

在2012年,來淘寶公司出資在北京市通州區註冊成立了萬邦鼎尚公司,經營方式和範圍等與來淘寶公司相同。

來淘寶公司註冊的商標

“淘寶”向“來淘寶”商標宣戰

“淘寶”向“來淘寶”商標宣戰

這些商標都已經被核准註冊。

來淘寶公司和萬邦鼎尚公司使用與“淘寶”字樣有關的行為主要分為以下幾種:

1

在一些分店中使用“來淘寶女人街”的 標識,其中“來淘寶”三個字體超大居中,“女人街”居側且字體較小。

2

在一些分店的小廣告上稱“淘寶女人街”有旺鋪出租等。

原告

阿里巴巴網絡公司於1999年6月28日註冊成立,2007年12月6日更名為阿里巴巴集團。

2008年,“淘寶”商標被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認定為“杭州市著名商標”。

2015年,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認定,阿里巴巴集團在第35類在線廣告、在通訊媒體上出租廣告空間、推銷(替他人)服務上註冊的第5626331號“淘寶”商標為馳名商標。

阿里巴巴公司註冊的商標

“淘寶”向“來淘寶”商標宣戰

“淘寶”向“來淘寶”商標宣戰

本案的爭議焦點

1

“來淘寶女人街”、“來淘寶”、“LOTOBO”等字樣是否構成侵犯阿里巴巴集團的“淘寶”商標專用權

2

來淘寶公司名稱中含“淘寶”字樣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

二審法院認為

1

阿里巴巴集團的第3575306號“淘寶”文字商標及第5626331號“淘寶”文字商標均核准註冊在第35類推銷(替他人)等服務上,來淘寶公司及萬邦鼎尚公司的經營方式為出租商場鋪位給各個商戶,統一管理並收取租金,並使用“來淘寶女人街”等含被控侵權標識來招商宣傳、裝飾裝修等。

其中,“推銷(替他人)”服務的內容是:為他人銷售商品(服務)提供建議、策劃、宣傳、諮詢等服務,因此來淘寶公司及萬邦鼎尚公司使用被控侵權標識的方式與“淘寶”為使用在用一種或類似的服務上。

2

經查明,“淘寶”的商標通過廣泛地使用,在銷售類服務或推銷(替他人)服務上,已經具有極強的知名度,與阿里巴巴集團經營的服務建立起較強的關聯性,在此前提下,“來淘寶女人街”商標突出使用“來淘寶”,在公眾一般注意下,在銷售類服務上看到“來淘寶”更容易聯想到阿里巴巴集團的“淘寶”商標及對應服務,故造成混淆的可能,因此“來淘寶女人街”與“淘寶”商標構成了近似商標

3

阿里巴巴對來淘寶公司的“來淘寶女人街”商標提出無效宣告,雖然(2015)京知行初字第3333號行政判決書已經認定該商標與阿里巴巴公司的“淘寶”商標構成近似而被認定無效,但鑑於來淘寶公司已經對該判決提起上訴,故該判決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第6275603號“來淘寶女人街”文字商標仍屬於有效的註冊商標

本院不在本案中進行評判,待(2015)京知行初字第3333號行政判決書發生法律效力後當事人可另行起訴。

4

阿里巴巴的第3575306號“淘寶”文字商標註冊於2005年2月21日,來淘寶公司企業名稱註冊於2006年10月24日,來淘寶公司註冊的企業字號“來淘寶”與阿里巴巴公司的註冊商標“淘寶”僅一字之差,且來淘寶公司的企業字號使用在其經營的國內貿易、物資供銷等業務時,容易讓人認為該企業和阿里巴巴集團有關聯。

因此,來淘寶公司將阿里巴巴集團在先註冊的郵較高知名度的“淘寶”商標作為企業名稱一部分,容易造成相關公眾的混淆和誤認,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已經構成不正當競爭的情況。

5

要求來淘寶公司和萬邦鼎尚公司停止使用“來淘寶女人街”突出使用“來淘寶“的字樣,並要求來淘寶公司變更其企業名稱,變更後的企業名稱中不得使用”淘寶“二字。

阿里巴巴的商標維權

當“淘寶”遇到“來淘寶女人街”,兩個都是註冊商標,應該怎麼辦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在民事侵權訴訟中,法院並不能直接判決商標的有效性,因此在這類訴訟中,法院的應對要麼如本案一樣不做處理,要麼等商標有效性的行政訴訟判決生效後,再以該案的結果對民事侵權作出判決。

除了對“來淘寶女人街”商標宣戰,阿里巴巴集團為了自身商標的權利,還對許多構成近似的商標發出“宣戰聲明”。

比如像“傻淘”:

“淘寶”向“來淘寶”商標宣戰

還有“擇寶網”:

“淘寶”向“來淘寶”商標宣戰

“阿哩球oliball”:

“淘寶”向“來淘寶”商標宣戰

所以註冊商標前要更加註意自己的商標是否與一些大公司的商標構成近似,同時也可以學阿里巴巴這樣,註冊多類別的商標可以更好地保護自己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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