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永年:怎樣閱讀《舊唐書》和《新唐書》

唐朝 新唐書 黃永年 中國歷史 讀書 善本古籍 2018-12-15
黃永年:怎樣閱讀《舊唐書》和《新唐書》黃永年:怎樣閱讀《舊唐書》和《新唐書》

黃永年先生是著名的史學家、文獻學家。他的《唐史史料學》結合自己的治史心得,有重點且深入淺出地介紹了史料的源流、價值和使用方法,對唐史學者十分實用,對普通讀者也不無啟迪。

怎樣閱讀《舊唐書》

黃永年:怎樣閱讀《舊唐書》和《新唐書》

《舊唐書》既有很高的史料價值,而且紀傳體內容又較全面,因此有志研究唐史者必須以此書為主,認真閱讀,打好堅實基礎。這裡提出一些系統閱讀《舊唐書》的方法和建議,供讀者參考。

(1)先讀列傳,不要一上來就讀全書最前面的本紀。因為本紀雖重要,但只記簡單的事實,沒有寫出事實的過程以及前因後果,只有骨架而沒有血肉。先讀本紀既抓不住頭緒,又加深不了印象,因此不如先讀列傳。

列傳除後面的類傳和四裔傳外,文武顯貴官即政治舞臺上的重要人物都是按時代編排的,可以分單元來閱讀,如把高祖、太宗時代的人物作為一單元,高宗、武后、中宗時代的人物作為一單元,睿宗、玄宗時代的人物作為一單元,等等。在閱讀每一單元的列傳時,可時常查對一下本紀,弄清時間和事件順序,還要注意在類傳如外戚、宦官、良吏、酷吏等傳中找到同一時期的人物一起閱讀。

由於同一事件會在相關的許多人傳中都有記載,只是詳略程度、敘述角度不同,這樣,讀完一個時期的列傳,就會對較大的事件留下深刻的印象,同時也掌握了記載某事哪條史料最詳最可信據,便於日後研究時利用。然後,再將這一時期的本紀仔細閱讀一兩遍,以本紀為綱整理一下閱讀列傳所獲得的豐富史實,形成條理清晰、全面系統的認識。接著便可以進入下一個單元的閱讀。

(2)有區別地閱讀志。志有其特殊性,牽涉到各方面的典章制度和各種專業知識。就《舊唐書》來說,職官志、地理志、食貨志最為重要。官制、地理幾乎每篇列傳都遇到,必須把這兩種反覆通讀,並隨時翻檢查閱。但職官志裡的官制職掌只是規定如此,實際其權力之大小常隨政治鬥爭而有變化,讀列傳時應加以注意,用實例來豐富職官志的內容。食貨志則是集中講財政經濟,研究唐代財政首先要通讀,同時在讀列傳時注意搜輯這類事例。

刑法志是唐代的法制史,經籍志是書目,和類傳裡的儒學傳、文苑傳都是研究學術史的好資料,也都應該通讀。禮儀志牽涉到原始宗教信仰和南北朝時期最盛行的三《禮》之學,在這兩方面沒有基礎不易真正讀懂,一般瀏覽即可。輿服志對研究唐代服飾者宜精讀,並結合出土文物進行研究,否則只需瀏覽。

天文志、歷志講天文、曆法,沒有這方面知識者無法讀懂,翻翻知道其中寫些什麼就可以,不必浪費精力。五行志是用“天人感應”學說記載災異,如果排除迷信成分,所記水旱災、蟲災、地震等倒是有用的史料,應該瀏覽。

(3)閱讀的同時就進行研究,這樣既易產生興趣,又易讀得深入。可以先從記述史事的矛盾入手,作一些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的考辨工作。由於《舊唐書》本紀多出於實錄,列傳多出於行狀、家傳,而此人的行狀、家傳與彼人的又互不相謀,再加上各種途徑的採訪,《舊唐書》本身講同一件事就往往有出入,有矛盾。此外《新唐書》、《通鑑》以及其他記載和《舊唐書》之間還互有矛盾。

當然,有些矛盾是無關緊要的,或很容易解決的,如《舊唐書》卷五一高宗廢后王氏傳,先說王皇后和蕭良娣被廢后,武后“令人皆縊殺之”,後面又說武后把他倆“截去手足,投於酒甕……數日而卒”,人哪能死兩次呢?很明顯,後者是採自傳聞,而且太不近事理,當系武后的反對派編造以甚其惡。

至於無關緊要的小矛盾更到處可見,既無關緊要,就不必浪費精力去考證,考證應放在關係重大的事情上。如貞觀二十三年唐太宗臨死之前,據《舊唐書》本紀,在位的宰相只剩下長孫無忌、褚遂良。死後第二天,皇太子高宗方增加於志寧、張行成、高季輔三人為宰相。據卷七八張、高的列傳,卻在太宗死前就做了宰相。本紀源出實錄,任命宰相這樣的大事所紀年月一般不會有差錯,《新唐書》卷六一宰相表也全同《舊唐書》本紀,《舊唐書》張、高傳應是根據行狀、家傳而出了差錯。一般宰相早當一年遲當一年無關緊要,但在這裡卻說明了一個重要史實:長孫無忌是太宗的妻兄,又是和太宗一起發動玄武門之變的首要人物,褚遂良資歷淺,是靠檢舉揭發他人有功而被不次升擢的,都是太宗極端親信的私黨。只讓這樣的私黨當宰相,說明太宗晚年的用人圈子已越來越縮小,而高宗上臺後必然要千方百計去掉先皇的這兩個私黨,以維護自己的權力,長孫無忌、褚遂良後來被貶殺有其必然性,並非高宗聽信了武后才這麼做。這樣的考證才對揭示歷史真相有幫助。

還有些被有意歪曲了的史實也需要作考證,如高祖的太子建成、四子元吉在《舊唐書》的多數地方被說得毫無功勞,《新唐書》、《通鑑》等書也是如此,這顯然是玄武門之變後史官秉承太宗的意旨歪曲偽造了歷史,如《舊唐書》太宗本紀講平定東都後只說太宗帶了人馬凱旋,卷六七李傳說“太宗為上將,李為下將”帶人馬凱旋,故意抹掉元吉的名字,但事實上元吉是在這次戰役中立了大功的,當李世民分兵去對付竇建德時,元吉就承擔了包圍洛陽、鉗制王世充的重任,使李世民無後顧之憂。這個事實在《舊唐書》元吉傳裡透露了出來,《通鑑》卷一八九據柳芳《唐歷》寫凱旋時的情況也作“世民被黃金甲,齊王元吉、李世等二十五將從其後”,可見一手終難掩天下目,只要仔細鉤稽,被歪曲了的歷史一定程度上還是可以恢復本來面目的。

除了考辨史實外,還可以選擇專題進行較深入的研究。這樣在研究中熟悉史料、駕馭史料,將會產生最佳的閱讀效果。

怎樣閱讀《新唐書》

黃永年:怎樣閱讀《舊唐書》和《新唐書》

弄清楚新舊《唐書》的優劣,自然知道要以閱讀《舊唐書》為主,因為《舊唐書》保存的史料較為原始,不像《新唐書》那樣大肆改竄過。而《新唐書》則不應孤立地從頭到尾讀,應該結合《舊唐書》來讀,也就是說,在讀《舊唐書》的同時用《新唐書》來對勘補充。說具體點:

(1)《新唐書》本紀由於學《春秋》,講書法,求簡,弄得字數不到舊書本紀的三分之一,而且失去了實錄的原來面貌,當然不能作為主要依據,而必需依據實錄的節本舊書本紀。不過舊書本紀既是實錄的節本,在去取上不可能十分精當,有些有用的史料會被舊書本紀棄去不錄。而撰修新書時舊書所利用的高祖到武宗以前的實錄仍存在,可以被新書本紀所利用。因此從高祖到武宗以前新書本紀比舊書本紀多出的條目當是出自實錄,可用來補舊書本紀的不足。

至於武宗以下,修舊書時無實錄可憑,而新書的編修官宋敏求卻補撰有武宗以下六世實錄一百四十八卷(《郡齋讀書志》未著錄,《直齋書錄解題》起居注類著錄,但今輯本《解題》文字有脫誤,不足據,《宋史》卷二○三藝文志編年類則作武宗二十卷,宣宗三十卷,懿宗二十五卷,僖宗三十卷,昭宗三十卷,哀帝八卷,合一百四十三卷),可作為撰修新書武宗以下本紀的依據。宋敏求“家藏書三萬卷,皆略誦習,熟於朝廷典故”(《宋史》本傳),所補實錄在史料採擇上自有勝於舊書武宗以下本紀之處,因此武宗以下本紀不能以舊書為主,要新、舊並用。

新書本紀有時增出條目,有時還糾正舊書本紀的錯誤。如僖宗廣明元年黃巢攻佔長安後,官軍反撲,唐弘夫等曾一度突入長安,為黃巢殲滅,其事舊書本紀記於中和二年二月,宋補《僖宗實錄》、新書本紀則為中和元年四月(《通鑑》從後者,見卷二五四並《考異》),今據當時身在長安的韋莊所寫的《秦婦吟》,證實宋《錄》和新書本紀是正確的。這類事例尚多,讀本紀時必須注意。

(2)《舊唐書》十一個志,《新唐書》十三個志,即將《舊唐書》的禮儀、音樂二志併為禮樂志,新增儀衛、選舉、兵三志,另將舊書的輿服志改名車服志、職官志改名百官志、經籍志改名藝文志,歷、天文、五行、地理、食貨、刑法六志的名稱則一仍舊書。

撰寫這十三個志,確實花了很大的氣力,《十七史商榷》說新書的志和表在全書中最佳是不錯的,它不是像列傳那樣把舊書列傳的文字壓縮一下,有時再添加點史料就成為新傳,而是全部另起爐灶,不僅新創立的三個志,和舊書名目相同或相當的十個志也都徹底重新寫過。

這十個志在內容上和舊書出入最大的是藝文志,舊書經籍志只記到開元時,新書藝文志則記到唐末,因此查考唐人的著作主要用藝文志。地理志則新書較舊書也有很多增損,舊志總序說“今舉天寶十一載地理”,河北道末也說“今記天寶承平之地理”,但記州縣沿革時仍間或提到元和、長慶、大中、景福以至天覆、天祐時的情況,新志據《十七史商榷》卷七九“天祐”條推測,“敘各道疆域則以開元十五道為正,敘戶口則以天寶為正,敘州郡建置沿革則以天祐為正”,但實際上出入仍很多。史念海撰《兩唐書地理志互勘》(分載《禹貢半月刊》第三卷二至六期及第九期),可供閱讀新、舊兩地理志時參考。

舊書職官志開頭有自高祖到肅宗至德時職官的增損沿革,有正從九品上下階的職事官、散官、勳官、爵的名目和所作的解釋,新書百官志則概行刪削,而寫了一大段宰相制度和翰林學士制度的沿革,這些都很有用,都應細讀,其他職官名稱及職掌的大框框雖無甚出入,所述細節及所附加的小注仍多異同損益,也可互相校勘補充。

新書食貨志較舊書增多一卷文武官祿米、職分田、公廨田、俸料錢等制度沿革的記述,其他記述則兩志互有詳略,亦間有異同,如租庸調製“非蠶鄉則輸銀十四兩”之說就僅見於新志。新書禮樂志樂的部分將舊書音樂志所載樂章全部刪去,禮的部分則按吉、賓、軍、嘉、凶五禮次序全部重寫。此外新書車服、歷、天文、五行、刑法五志和舊書也均有詳略異同,都得同時參考閱讀,不宜偏廢。

至於新書新增的三個志,選舉志寫得還算好,和其他記述唐代選舉的文獻相比較,《通典》選舉典只講到盛唐,《唐會要》選部、貢舉二門所錄原始史料雖多,也苦於零散而無條理,新書選舉志則對將近三百年的始末沿革大體講出了個頭緒,而且所講又是關係到唐代政治和社會變革的大事,應該認真閱讀。

兵志講唐代兵制、馬政,當然也是大事,《唐會要》所錄兵制史料太零散,《通典》兵典又只講戰例不講制度沿革,新書增加兵志自很有必要。可惜志中議論多而條理並不清楚,史料也不夠充實,如說“唐有天下二百餘年,而兵之大勢三變,其始盛時有府兵,府兵後廢為彍騎,彍騎又廢而方鎮之兵盛矣”,就和事實不甚相符,彍騎在唐代兵制演變中並不佔重要地位,而節度使的部隊來源於“健兒長住邊軍”這點,在兵志中竟完全沒有提到,直到唐長孺撰寫《唐代軍事制度之演變》才予以解決(唐文原載1948年12月《武漢大學社會科學集刊》,呂思勉《隋唐五代史》第二○章第九節已擇要引用),可見這個兵志實在不能令人滿意。當年新書的編修官呂夏卿就另行撰寫《兵志》三卷,見《郡齋讀書志》衢本卷六雜史類,可惜沒有流傳下來。唐長孺則另撰有《唐書兵志箋正》四卷(1957年由科學出版社出版),引用大量文獻,對新書兵志的史料來源作了考索,對其中的錯誤作了糾正,是閱讀新書兵志、研究唐代兵制的必備參考書。

新書新增的還有個儀衛志,可供研究儀仗服飾參考,不必細讀。

(3)《舊唐書》無表,《新唐書》恢復了《史記》、《漢書》有表的老傳統,編撰了宰相、方鎮、宗室世系、宰相世系四種表。這種所謂“旁行斜上”的表當然無從通讀,只能粗粗地翻一遍,知道表裡有點什麼,以後需要時去查。

這四種表中,宰相表是繼承《漢書》百官公卿表製作的,按年記載某月某日宰相的任免,有姓名和具體職稱,宰相一格下面還附有三師、三公各一格,記載三師、三公的任免,以後有表的紀傳體史幾乎都仿照此格式編制宰輔表(《宋史》、《明史》)、宰相表、三公表(《元史》)以至七卿表(《明史》),來表明中央執政者之任免遞嬗。不足之處是唐代的宦官從玄宗開元時起已成內朝權力之執掌者,成為和外大臣宰相併稱的內大臣,新書沒有編制個詳細的宦官表,把重要的內職如內侍監、樞密使、左右神策中尉等按年月日姓名錶列出來(舊書宦官傳、新書宦者傳所傳的人總嫌太少,不能完全說明問題)。

另外,翰林學士後來也有“內相”之稱,比徒有虛銜的三師、三公重要得多,新書也沒有在宰相表裡給它增加一格位置。這些可能是修新書時沒有考慮到,也可能是史料缺乏,不像宰相任免有實錄、本紀可資依據。現在新書的宰相表和本紀是大體相同的,但使用時也要隨時參閱本紀包括舊書以注意其有無違異。

方鎮表是根據中晚唐藩鎮割據的特殊情況編制的,並溯源到盛唐,分別各個藩鎮,按年詳記其沿革,包括名稱的增損更易和管區的盈縮,把紛如亂絲的藩鎮割據初步清理出頭緒,研究唐史尤其研究中晚唐史檢讀有關節度使的列傳時要隨時參考這個方鎮表。不過這個表所記沿革“與舊地誌所列至德後四十七使及杜氏《通典》州郡門皆有互異處”(《十七史商榷》卷八三“方鎮表與他家互異”條),和《唐會要》卷七八“節度使”所記也有出入,使用應該注意。這個表的缺點是沒有把各鎮歷任節度使的姓名列上,直到近代吳廷燮撰作《唐方鎮年表》才彌補了這個缺陷。

宗室世系表和宰相世系表性質相同,不過宗室世系表是就李唐宗室分房表列世系,宰相世系表是按任職的先後分別列出各姓宰相的先世後裔,每一格列一代,如第二格為第一格之子、第三格為第一格之孫則二表相同。我國自魏晉時代士族地主興起以來,社會上即重視門閥譜牒,《隋書》經籍志在史部專門設立了“譜系”這個類目,著錄了許多帝王譜、百家譜、某氏某家譜,到唐代士族地主雖日見衰敗,講門閥、修譜牒之風還未完全消歇,舊書經籍志和新書藝文志裡都有譜牒類著錄了前代以及唐人所編撰的大量譜牒書,因此新書編制這兩個世系表既有必要,也有足夠的資料作為憑藉。

現在唐人所編撰的譜牒書除林寶《元和姓纂》外都失傳了,因此這兩個世系表就更可寶貴,和《元和姓纂》有同樣的價值,可供研究唐代顯貴人物的家族關係以及考證是否士族抑庶族之用。缺點是這一家族中必須有人做過宰相才能名列宰相世系表,沒有人做宰相的家族世系在這個表裡就無從查考。再一點是當時因為講究門閥,偽造世系給自己拉些闊祖宗的事情也屢見不鮮,世系表和《元和姓纂》以及出土的唐人墓誌上所載世系往往有出入,就有出於偽造的可能,這點在利用世系表時也需要注意。

(4)《新唐書》的列傳從史料來講有三種情況。一種情況是完全根據《舊唐書》列傳節略改寫,這就專讀舊傳即可,引用時也只能引用舊傳而絕對不能引新傳,因為儘可能引用比較原始的史料是從事科研撰寫論文必須遵循的原則。

一種情況是新傳承用舊傳,但另外增添了一些史料,有時增添的史料還比較多,有時根據別的史料來寫和舊傳有所不同,《陔餘叢考》卷一二開頭一條的標題就說“新書列傳內所增事蹟較舊書多二千餘條”,《叢考》這一條以及《廿二史札記》卷一七“新書增舊書有關係處”、“新書增舊書瑣言碎事”諸條還列舉了新傳增添史料的大量實例。此外清人沈炳震《新舊唐書合鈔》中用新傳來增補舊傳之處也可參考。問題是新傳所用的這些新史料是從哪裡來的,《廿二史札記》卷一七“新書立傳獨詳處”條曾指出“劉晏、李泌、陸贄、李絳、高駢、高力士六傳所增於舊書幾至倍蓰,蓋劉晏傳則本於陳諫所論劉晏之功有二害二利也,李泌傳則本於李繁所作《鄴侯家傳》也,……陸贄傳則本於《宣公奏議》也,李絳傳則本於蔣偕所撰遺事七篇也,高駢傳則本於郭廷誨《廣陵妖亂志》也,高力士傳則本之《巫山記》也(案:當作《高力士外傳》),亦可見景文采輯之勤矣”。當然可以查考者還不止這幾個傳,如新書安祿山傳就很明顯抄自姚汝能的《安祿山事蹟》,其他也最好再能考出一些,因為史料來源不同,其可信程度也不相同,如《安祿山事蹟》、《高力士外傳》和《陸宣公奏議》等固都可信,李繁所作《鄴侯家傳》則新書繁傳已說“言多浮侈不可信”,只是“掇其近實者著於傳”,其實“近實”與否還不是出於修新傳者主觀臆斷,因此使用有關李泌史料時寧相信舊傳而不應隨便用新傳。

還有一種情況是舊書無傳而新書增添的傳,為數極多……以上是據錢大昕《廿二史考異》卷四一“新唐書目錄”條所開列,再加以訂補的一個單子(錢氏所列頗有遺漏,尤以附傳為多,因為有的附傳文字不多,且未提行,統計時很容易被忽略),抄在這裡供讀者使用。這些傳裡的史料絕大多數是不見於《舊唐書》的,其來源前人只找到很少一些(見《廿二史考異》同條),大部分應是和《舊唐書》中晚唐列傳一樣根據私家傳、狀、譜牒或採訪所得,其價值不亞於中晚唐舊傳,應該配合有關的舊傳仔細閱讀。(文/黃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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