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公主,二十七歲才嫁人,墓誌銘記載一事,質疑正史

唐朝 唐德宗 新唐書 婚姻 劉秉光 2017-05-16

唐德宗李適有十一個女兒,《新唐書·諸帝公主》皆有記載。但是,這些記載太過簡略,如宜都公主,“下嫁殿中少監柳昱,薨貞元時”。

僅十二個字,就交代了宜都公主的一生,歐陽修等人可謂惜墨如金。

從《大唐故宜都公主墓誌銘並序》看,宜都公主死於貞元十九年(803年),享年三十二歲,推斷其生於大曆七年(722年)。貞元十二年(796年)冬,唐德宗將宜都公主許給和政公主(唐肅宗之女)的小兒子柳昱。貞元十四年(798年)六月,宜都公主正式出嫁,時年二十七歲,柳昱時年三十九歲。

這是一門政治婚姻,且親上加親,只是輩份有點亂了,這在唐朝司空見慣。不過,這裡面有個問題,唐朝公主一般十五、六歲嫁人,有的甚至十三、四歲就嫁人,宜都公主的婚事竟然拖到二十七歲,為何這麼晚才嫁人?

其實,晚嫁的不止宜都公主,如武則天時代,蕭淑妃的兩個女兒就很晚才嫁人,原因是她們被囚禁多年,被遺忘多年。宜都公主的情況與她們不同。

關於宜都公主晚嫁問題,史料無載。筆者分析,原因有三,其一,公主通常是政治聯姻的棋子,想找到合適人選不易;其二,公主嫁人後,要侍奉姑婆,身份轉換讓不少人難以接受;其三,個別公主崇信道教,延誤了出嫁。

宜都公主“韶惠之性,發於自然;孝敬之道,匪資外飾;佩服圖史,淑慎威儀;故得戚里稱賢,聖情種念”(《大唐故宜都公主墓誌銘並序》),其晚嫁可排除第二個因素。那麼,第一、第三個因素就不得不引起關注。

唐德宗是個非常關心公主和宗室女婚姻的皇帝。安史之亂後,大唐帝國兵戈混亂,不少公主、郡主、縣主出嫁成了問題。即位之初,唐德宗發現“公、郡、縣主不時降嫁,殆三十年,至有華髮而猶丱者”,於是下令“以時婚嫁”(《舊唐書·卷一百》),要求帝女、王女按時嫁人。然而,宜都公主例外,直到貞元十二年(796年)冬,婚事才有了著落。時年,宜都公主二十五歲,早過了嫁齡。

柳昱與宜都公主定下婚約,時年三十七歲,這個年紀按常理早已結婚生子;宜都公主有個年齡相仿的姐妹,封號為文安公主,她不願嫁人,選擇了做道士。結合以上兩個情況,筆者推測,宜都公主應早就有意於柳昱,又不願嫁別人,於是違抗皇命,借修道之故,迷惑父皇,決絕婚配,等待機會來臨。

從《柳昱墓誌銘並序》看,宜都公主婚後五年而死,柳昱比宜都公主晚死一年多,其死因有追念宜都公主的因素,也有“甫笄愛女,逾月系逝”的因素。甫笄,指女孩不滿十五歲,說明柳昱是二婚,前妻至少為他生下一女。宜都公主是在柳昱前妻死後,才嫁給柳昱的。為了心上人,她可以等,也可以做繼室。

二十七嫁人沒問題,但生孩子是個大問題,在醫療科學不夠發達的唐朝,這個年紀產子,凶險不可預測,至少會落下病根。從《柳昱墓誌銘並序》看,宜都公主為柳昱生下一女一子,宜都公主死的時候,“子未免懷,方期殤殪”,說當時兒子還很小,還要經常要大人抱著,蹣跚學步,不時跌倒,約週歲。

貞元十九年(803年)三月二十九日,宜都公主病逝,時年三十二歲。在愛妻去世、愛女夭折的雙重打擊下,次年(804年)八月二十一日,柳昱病逝,時年四十五歲,死後與宜都公主合葬。鑑於宜都公主所生的皇外孫女年幼,唐德宗“乃賻錢一百二十八萬、布帛五百”(《柳昱墓誌銘並序》)。

一百二十八萬錢,聽起來不少,但與義陽、義章二公主喪禮各花費四千萬錢相比,實在是少得可憐。數字,通常就能說明問題,宜都公主並不受唐德宗喜愛。這一點,從宜都公主死後沒有像義陽(魏國憲穆公主)、義章(鄭國莊穆公主)二公主改封,沒有加諡,也說明她在唐德宗心目中分量較低。

在《新唐書·諸帝公主》中,宜都公主在唐德宗十一個女兒中名列第十,似乎齒序較低,以至於誤導人們認為她是唐德宗的第十女。然而,出土的《大唐故宜都公主墓誌銘並序》《柳昱墓誌銘並序》給出了兩種不同答案。

《大唐故宜都公主墓誌銘並序》稱,宜都公主是唐德宗第五女;《柳昱墓誌銘並序》稱,宜都公主是唐德宗第四女。兩份墓誌銘前後相隔一年多,其中宜都公主墓誌出自朝廷官員之手,柳昱墓誌出自其侄子柳正儀之手,屬於當時人記當時事,可信度極高。歐陽修把宜都公主排在唐德宗諸女第十位,有誤。

墓誌銘的宜都公主齒序,讓人們對《新唐書·諸帝公主》產生質疑。筆者認為,歐陽修所列順序,應與公主受寵程度和封號諡號有關,而不是根據諸公主的年齡排列,如此撰史顯然不夠嚴謹,容易引起誤讀。至於宜都公主是唐德宗的第四女,還是第五女,筆者不敢妄斷,還需要新的考古發現。(劉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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