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是目前所知慢性非傳染性疾病中併發症種類最多的一種疾病,而且大部分併發症都是各家保險公司核心重大疾病理賠的範圍,顯然將既有風險排除在外也是保險公司管理風險的重要舉措,也因此糖尿病成為重疾險購買的大忌。
一般一旦確診是糖尿病,基本就和普通的重大疾病保險無緣了。
糖尿病是目前所知慢性非傳染性疾病中併發症種類最多的一種疾病,而且大部分併發症都是各家保險公司核心重大疾病理賠的範圍,顯然將既有風險排除在外也是保險公司管理風險的重要舉措,也因此糖尿病成為重疾險購買的大忌。
一般一旦確診是糖尿病,基本就和普通的重大疾病保險無緣了。
當然事情沒有絕對,妊娠期糖尿病就是一個例外。
妊娠期糖尿病分為兩類
一類是糖尿病人懷孕,這種其實應該叫糖尿病合併妊娠。
糖尿病是目前所知慢性非傳染性疾病中併發症種類最多的一種疾病,而且大部分併發症都是各家保險公司核心重大疾病理賠的範圍,顯然將既有風險排除在外也是保險公司管理風險的重要舉措,也因此糖尿病成為重疾險購買的大忌。
一般一旦確診是糖尿病,基本就和普通的重大疾病保險無緣了。
當然事情沒有絕對,妊娠期糖尿病就是一個例外。
妊娠期糖尿病分為兩類
一類是糖尿病人懷孕,這種其實應該叫糖尿病合併妊娠。
一類是妊娠期才出現糖尿病而之前是沒有的,這種才是真正的妊娠期糖尿病。
有醫學統計,在糖尿病孕婦這一群體中,超過 80%的比例屬於“妊娠期糖尿病”,也就是說之前並沒有得過糖尿病,而是懷孕之後才出現糖尿病的表現。而患妊娠期糖尿病孕婦的比例約為2-3%。
糖尿病是目前所知慢性非傳染性疾病中併發症種類最多的一種疾病,而且大部分併發症都是各家保險公司核心重大疾病理賠的範圍,顯然將既有風險排除在外也是保險公司管理風險的重要舉措,也因此糖尿病成為重疾險購買的大忌。
一般一旦確診是糖尿病,基本就和普通的重大疾病保險無緣了。
當然事情沒有絕對,妊娠期糖尿病就是一個例外。
妊娠期糖尿病分為兩類
一類是糖尿病人懷孕,這種其實應該叫糖尿病合併妊娠。
一類是妊娠期才出現糖尿病而之前是沒有的,這種才是真正的妊娠期糖尿病。
有醫學統計,在糖尿病孕婦這一群體中,超過 80%的比例屬於“妊娠期糖尿病”,也就是說之前並沒有得過糖尿病,而是懷孕之後才出現糖尿病的表現。而患妊娠期糖尿病孕婦的比例約為2-3%。
糖尿病孕婦對母嬰的影響都非常巨大,不但會增加孕婦將來糖尿病的患病機率,嚴重的還會增加妊娠期高血壓的發病率、影響到胎兒的發育,甚至引起流產。
妊娠糖尿病與普通糖尿病在發病機理上略有區別。
妊娠糖尿病與普通糖尿病在發病機理上的區別
妊娠糖尿病與孕期體內的激素水平的變化有關。主要表現在各種胰島素抵抗激素分泌量增多,使胰島分泌更多的胰島素來維持糖代謝的正常狀態,當孕婦的胰腺代償能力不足時,就會造成孕婦糖代謝異常,即引起糖尿病。
糖尿病是目前所知慢性非傳染性疾病中併發症種類最多的一種疾病,而且大部分併發症都是各家保險公司核心重大疾病理賠的範圍,顯然將既有風險排除在外也是保險公司管理風險的重要舉措,也因此糖尿病成為重疾險購買的大忌。
一般一旦確診是糖尿病,基本就和普通的重大疾病保險無緣了。
當然事情沒有絕對,妊娠期糖尿病就是一個例外。
妊娠期糖尿病分為兩類
一類是糖尿病人懷孕,這種其實應該叫糖尿病合併妊娠。
一類是妊娠期才出現糖尿病而之前是沒有的,這種才是真正的妊娠期糖尿病。
有醫學統計,在糖尿病孕婦這一群體中,超過 80%的比例屬於“妊娠期糖尿病”,也就是說之前並沒有得過糖尿病,而是懷孕之後才出現糖尿病的表現。而患妊娠期糖尿病孕婦的比例約為2-3%。
糖尿病孕婦對母嬰的影響都非常巨大,不但會增加孕婦將來糖尿病的患病機率,嚴重的還會增加妊娠期高血壓的發病率、影響到胎兒的發育,甚至引起流產。
妊娠糖尿病與普通糖尿病在發病機理上略有區別。
妊娠糖尿病與普通糖尿病在發病機理上的區別
妊娠糖尿病與孕期體內的激素水平的變化有關。主要表現在各種胰島素抵抗激素分泌量增多,使胰島分泌更多的胰島素來維持糖代謝的正常狀態,當孕婦的胰腺代償能力不足時,就會造成孕婦糖代謝異常,即引起糖尿病。
保險公司對於這類情況首先做的是區分原因,對於糖尿病合併妊娠的患者顯然會按照糖尿病人對待,因此拒保是最常見的結論。而對於真正的妊娠期糖尿病,因其特殊性則會審慎對待。因為懷孕期間時期無法判斷糖尿病類型及預後,保險公司不敢輕易下決定,否則可能對雙方不公平。
對於懷孕期間確診,仍在懷孕當中的媽媽們,一般會採取延期的方式,等待生產後再根據其實際血糖檢測結果和病史情況做重新的評估處理。
糖尿病是目前所知慢性非傳染性疾病中併發症種類最多的一種疾病,而且大部分併發症都是各家保險公司核心重大疾病理賠的範圍,顯然將既有風險排除在外也是保險公司管理風險的重要舉措,也因此糖尿病成為重疾險購買的大忌。
一般一旦確診是糖尿病,基本就和普通的重大疾病保險無緣了。
當然事情沒有絕對,妊娠期糖尿病就是一個例外。
妊娠期糖尿病分為兩類
一類是糖尿病人懷孕,這種其實應該叫糖尿病合併妊娠。
一類是妊娠期才出現糖尿病而之前是沒有的,這種才是真正的妊娠期糖尿病。
有醫學統計,在糖尿病孕婦這一群體中,超過 80%的比例屬於“妊娠期糖尿病”,也就是說之前並沒有得過糖尿病,而是懷孕之後才出現糖尿病的表現。而患妊娠期糖尿病孕婦的比例約為2-3%。
糖尿病孕婦對母嬰的影響都非常巨大,不但會增加孕婦將來糖尿病的患病機率,嚴重的還會增加妊娠期高血壓的發病率、影響到胎兒的發育,甚至引起流產。
妊娠糖尿病與普通糖尿病在發病機理上略有區別。
妊娠糖尿病與普通糖尿病在發病機理上的區別
妊娠糖尿病與孕期體內的激素水平的變化有關。主要表現在各種胰島素抵抗激素分泌量增多,使胰島分泌更多的胰島素來維持糖代謝的正常狀態,當孕婦的胰腺代償能力不足時,就會造成孕婦糖代謝異常,即引起糖尿病。
保險公司對於這類情況首先做的是區分原因,對於糖尿病合併妊娠的患者顯然會按照糖尿病人對待,因此拒保是最常見的結論。而對於真正的妊娠期糖尿病,因其特殊性則會審慎對待。因為懷孕期間時期無法判斷糖尿病類型及預後,保險公司不敢輕易下決定,否則可能對雙方不公平。
對於懷孕期間確診,仍在懷孕當中的媽媽們,一般會採取延期的方式,等待生產後再根據其實際血糖檢測結果和病史情況做重新的評估處理。
告知保險公司在懷孕期間患有糖尿病。那麼,保險公司的核保決定,一般是需要進一步的詢問及收集資料,瞭解原本有沒有患有糖尿病。
1、如果此前便患有糖尿病,則按照糖尿病處理,壽險加費或拒保,重疾拒保、醫療險拒保。
糖尿病是目前所知慢性非傳染性疾病中併發症種類最多的一種疾病,而且大部分併發症都是各家保險公司核心重大疾病理賠的範圍,顯然將既有風險排除在外也是保險公司管理風險的重要舉措,也因此糖尿病成為重疾險購買的大忌。
一般一旦確診是糖尿病,基本就和普通的重大疾病保險無緣了。
當然事情沒有絕對,妊娠期糖尿病就是一個例外。
妊娠期糖尿病分為兩類
一類是糖尿病人懷孕,這種其實應該叫糖尿病合併妊娠。
一類是妊娠期才出現糖尿病而之前是沒有的,這種才是真正的妊娠期糖尿病。
有醫學統計,在糖尿病孕婦這一群體中,超過 80%的比例屬於“妊娠期糖尿病”,也就是說之前並沒有得過糖尿病,而是懷孕之後才出現糖尿病的表現。而患妊娠期糖尿病孕婦的比例約為2-3%。
糖尿病孕婦對母嬰的影響都非常巨大,不但會增加孕婦將來糖尿病的患病機率,嚴重的還會增加妊娠期高血壓的發病率、影響到胎兒的發育,甚至引起流產。
妊娠糖尿病與普通糖尿病在發病機理上略有區別。
妊娠糖尿病與普通糖尿病在發病機理上的區別
妊娠糖尿病與孕期體內的激素水平的變化有關。主要表現在各種胰島素抵抗激素分泌量增多,使胰島分泌更多的胰島素來維持糖代謝的正常狀態,當孕婦的胰腺代償能力不足時,就會造成孕婦糖代謝異常,即引起糖尿病。
保險公司對於這類情況首先做的是區分原因,對於糖尿病合併妊娠的患者顯然會按照糖尿病人對待,因此拒保是最常見的結論。而對於真正的妊娠期糖尿病,因其特殊性則會審慎對待。因為懷孕期間時期無法判斷糖尿病類型及預後,保險公司不敢輕易下決定,否則可能對雙方不公平。
對於懷孕期間確診,仍在懷孕當中的媽媽們,一般會採取延期的方式,等待生產後再根據其實際血糖檢測結果和病史情況做重新的評估處理。
告知保險公司在懷孕期間患有糖尿病。那麼,保險公司的核保決定,一般是需要進一步的詢問及收集資料,瞭解原本有沒有患有糖尿病。
1、如果此前便患有糖尿病,則按照糖尿病處理,壽險加費或拒保,重疾拒保、醫療險拒保。
如果客戶告知孕期患有糖尿病,通常需要查體(空腹血糖+糖化血紅蛋白)確認目前血糖情況,是否患有糖尿病。如果客戶能提供孕前的體檢報告,交叉對比,會更有利於核保員的判斷。對於僅為妊娠期發生糖尿病的被保險人,一般壽險、重疾、醫療險均可標準體承保。
如果產後半年,血糖無法恢復正常,就必須考慮線下多家保險公司同時投保,還是有機會承保的。
為什麼會這麼處理呢?因為妊娠期糖尿病將來患2型糖尿病的機會增加,所以被保險公司要求提供完整報告或被要求再次體檢的,也是正常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