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22年前,他爬窗盜竊持電熨斗打死一女子

22年前的5月20日深夜,浙江玉環人侯傳良和朋友打完牌後發現,自己輸得連給兒子買奶粉的錢都沒有了,很是鬱悶。打牌散場後,他一個人在街上晃盪,不知不覺走到了坎門街道松樹腳——這一帶是他租住多年的地方,他對這裡的環境非常熟悉。

經過駱某家時,他發現駱某家一樓側面的小窗戶半掩著,剛好夠一個人進入。他知道,駱某家是這一帶比較有錢的人家,開了一家加工廠,駱某的丈夫經常出差,家中一般都只有駱某一人。手頭正缺錢的侯傳良起了邪念,從窗戶爬了進去。

死刑!22年前,他爬窗盜竊持電熨斗打死一女子

進入駱某家後,侯傳良發現駱某正在床上沉睡,房間沙發上有個黑色手提包。侯傳良拿走了包中的2000餘元現金。然後,他看到駱某的手上戴著個金手鐲,貪念又生。不料,在取金手鐲時,駱某被驚醒,尖叫反抗。

為了防止駱某的喊叫聲驚動他人,侯傳良捂住駱某口鼻,並用床旁的電熨斗敲打其頭部,並強行擼下駱某身上佩戴的金手鐲、金項鍊。因害怕駱某甦醒後報案,侯傳良又持電熨斗敲打其頭部,扼勒其頸部、捆綁其四肢,後逃離現場。

當時已是深夜,沒有人看到侯傳良在駱某家周圍出現。等家人發現的時候,駱某已經死亡。

這一年,駱某年僅31歲,她的孩子只有9歲。

這一年,侯傳良的兒子出生,母親生病欠下了外債,一家老小的生活都靠他一人。

20多年噩夢纏身

案發後,公安機關雖然在案發現場提取到了痕跡,但因技術條件所限,當時並沒能鎖定凶手。

在此後的20多年裡,侯傳良搬過家,當過三輪車伕、工廠小工、保安隊長……但因身負血債,這20多年裡他每天都擔驚受怕,常年被噩夢糾纏。

死刑!22年前,他爬窗盜竊持電熨斗打死一女子

與此同時,侯傳良的生活習慣也悄悄發生了改變:他把生活圈縮小,除了工作,基本不與過去好友來往;至於那個“可怕”的松樹腳,他再也沒有去過了;酒、賭博全都戒了,暴躁的脾氣也收斂了,幾乎從不跟別人有口舌之爭。

“以前會喝白酒,但那之後再也不喝了,我怕喝醉了把事情‘抖’出來。另外,我再也不跟人家吵架了,怕萬一打起來被派出所抓了,把自己暴露……”侯傳良解釋了自己性情變化的真實原因。

2018年5月,公安機關再次對命案積案進行梳理,並用新技術鎖定了這起命案的真凶。由於此時距案發的1997年已過去21年,超過了20年的追訴時效,在報請最高檢核準後,案件的追訴工作得以啟動。

模擬實驗求證作案細節

但是,事情畢竟過去了20多年,怎樣以客觀的證據還原真相?侯傳良是否就是22年前潛入駱某家中痛下殺手的真凶?辦理此案的浙江省台州市檢察院的檢察官們在心裡畫著問號。

被告人所稱的作案工具,是否就是放在駱某床頭的電熨斗?駱某頭面部的創口,能否與電熨斗反覆擊打造成的創傷吻合……為了還原真相,辦案檢察官諮詢專家,和法醫姜曉宇一起購買豬皮,並輾轉尋找,最終在網上購買22年前的同款二手電熨斗。

隨後,檢察官組織模擬實驗,擊打用豬皮包裹的模擬頭部,比對二者的創口形態特徵。通過實驗,他們得以識別和解讀在案的客觀性證據,印證了法醫的檢驗報告和被告人侯傳良供述的作案細節。

死刑!22年前,他爬窗盜竊持電熨斗打死一女子

5月28日上午,侯傳良涉嫌搶劫、故意殺人案開庭審理,台州市檢察院檢察長孔璋出庭支持公訴,台州市中級法院院長王中毅擔任審判長。這是司法體制改革以來,台州市級檢法“兩長”第一次同庭履職。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侯傳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當場使用暴力強行劫取他人財物,情節嚴重;為防罪行暴露又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故意殺人罪。檢察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其一人犯有二罪,依法予以並罰。其犯罪手段殘忍,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予以嚴懲。

其辯護人有關侯傳良犯罪動機、目的並非十分惡劣的意見不能成立,其餘所辯意見符合客觀事實,但因侯傳良罪行極其嚴重,故請求對侯傳良從輕處罰的意見不予採納。因被告人侯傳良的犯罪行為造成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經濟損失,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並視被告人侯傳良的實際履行能力予以確定。

被告人請求法庭對自己嚴懲

法庭上,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侯傳良表示沒有異議,當庭認罪,並請求法官對自己嚴懲。在人前掩藏了20多年的他,此時站在被告人席上,終於得以從噩夢中解脫。

“被害人年輕的生命被殘忍剝奪,年幼的兒子從此失去母愛,丈夫遭受喪妻之痛,被害人父母白髮人送黑髮人,被害人父親直至去世,也沒能看到殺害女兒的凶手被繩之以法。不僅如此,被告人的行為對自身家庭也是極大的傷害……”

“由於各種原因,本案的審判足足遲到了22年,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正義終究得到了實現。”

“法律必須被信仰,當被告人搶劫殺人的那一刻,就註定了把自己引向不歸路。所以本案也警醒世人,每一名公民都要知法、懂法、守法,要發自內心地信仰法律。”

……

死刑!22年前,他爬窗盜竊持電熨斗打死一女子

檢察長孔璋在庭審上的法治教育觸動人心,法理情理交融,旁聽群眾一片唏噓,侯傳良更是深深地低下了頭。

“謝謝檢察機關為我們主持公道。”庭審結束後,被害人家屬握著孔璋的手,淚水奪眶而出。

6月11日上午,台州市中級法院依法對被告人侯傳良搶劫、故意殺人一案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法院判決,被告人侯傳良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胡某等三人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十萬元。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