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駕回家竟主動報警“求帶走”與妻子吵架想去監獄“醒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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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子晚報訊(通訊員 徐瑜益 記者劉瀏)“我要報警!我酒駕了快抓我進去”2019年5月6日一早, 太倉市公安局接到了一個特殊的舉報電話,電話那頭男子自稱酒後開車,“你們來看我車還是熱的呢,還可以調監控看。”醉駕入刑八年多來,酒後駕車者見了警察,就像老鼠見了貓,唯恐避之不及,而這名男子竟自導自演了“請求”警察將其帶走的鬧劇。

酒駕既已僥倖回到家中,換做一般人定然不敢聲張,舉報人卻為何“自投羅網”?為了解疑,民警火速前往男子住處。剛到小區門口,便看到一對男女在大吵大鬧,女子還拼命地把男子往小區裡面拽。看到警車的男子立馬招手示意,掙脫女子跑向民警,“是我剛剛報了警,我酒駕了,快把我抓進去!”

民警見男子一身酒氣,便對其進行呼氣酒精測試,顯示結果為227mg/100ml。隨後男子為進一步證實自己酒駕,還拉著警察到了自己車旁,“你看這車頭還是熱的,我真是酒駕了,不信你們可以去調監控記錄!”最終,該男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警方帶回派出所接受進一步訊問。

派出所內,漸漸酒醒的男子交代了事情的全部經過。該男子名叫小晨,是太倉某酒吧員工。5月5日晚,他在上班期間喝了一瓶洋酒和五瓶啤酒,直到凌晨3點酒吧關門。由於酒意上頭,小晨便沒打算回家,直接在車裡睡著了。6日早上7點,小晨的妻子見其一夜未歸,大發雷霆,在電話裡大吵起來,並催促其趕緊回家。尚未酒醒的小晨經此一鬧,頓時怒火上頭,發動汽車直接向家裡開去。

然而一進家門,迎面而來的是又一場無休止的家庭紛爭——妻子責備丈夫只顧喝酒不顧家人,丈夫埋怨妻子不懂自己,不知體貼。小晨母親聽聞後,讓他先去睡覺, 等清醒了再說,沒想到藉著酒勁,小晨一氣之下大喊道:“這個家我一刻都呆不下,要我清醒不如讓我去監獄裡面清醒!”於是便有了文章開頭的那通舉報電話。

小晨因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雖有自首情節,但仍須承擔危險駕駛的刑事責任。6月20日,太倉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危險駕駛罪對小晨提起公訴。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小晨拘役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拿到判決結果的小晨這才回過神來,後悔自己當時不該衝動之下醉酒駕車,不僅破壞了家庭和諧,還因此事丟了工作。冰冷的鐵窗雖最終讓小晨清醒過來,但這清醒的代價著實太大。無論是什麼原因,無論是什麼心態,都請尊重生命安全,遵守法律法規,杜絕酒後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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