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東坡用兩首絕命詩打動了宋神宗,多讀書果然有用

蘇東坡用兩首絕命詩打動了宋神宗,多讀書果然有用

蘇軾因為“烏臺詩案”受到牽連,被關進大牢。

烏臺詩案發生於元豐二年(1079年),時御史何正臣上表彈劾蘇軾,奏蘇軾移知湖州到任後謝恩的上表中,用語暗藏譏刺朝政,御史李定也曾指出蘇軾四大可廢之罪。這案件先由監察御史告發,後在御史臺獄受審。所謂“烏臺”,即御史臺,因官署內遍植柏樹,又稱“柏臺”。柏樹上常有烏鴉棲息築巢,乃稱烏臺。也戲指御史們都是烏鴉嘴。所以此案稱為“烏臺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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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軾在大牢裡,一關就是3個多月,幾次瀕臨死境。審訊者常對他通宵辱罵,境況無比悽慘。御史臺的幾個惡官必欲置蘇軾於死地而後快,準備把新法反對派一網打盡。因此,案子審結後,監察御史舒亶奏請將司馬光、範鎮、張方平、李常和蘇軾另外五個朋友一律處死。

御史們喪心病狂,蘇軾危在旦夕。朝中正直人士則紛紛上書,仗義相救。已罷相退隱的王安石上書說:“安有聖世而殺才士乎?”連身患重病的曹太后也出面干預,勸神宗皇帝不可開此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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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等待最後判決的時候,蘇軾的兒子蘇邁每天到監獄給父親送飯。由於不能見面,所以父子倆早已暗中約好:平時只送蔬菜和肉食,如果有死刑判決的消息,就改送魚,以便蘇軾早做準備。

一天,蘇邁因銀錢用盡,需出京告貸,便將為父親送飯一事委託朋友代勞,卻忘記把暗中約定的事告訴朋友。偏巧那個朋友給蘇軾送去了一條薰魚。蘇軾一見,以為死期將近,悲慟中,給胞弟蘇轍寫下訣別詩兩首。

其一:聖主如天萬物春,小臣愚闇自亡身。百年未滿先償債,十口無歸更累人。是處青山可藏骨,他年夜雨獨傷神。與君今世為兄弟,更結來生未了因。

其二:柏臺霜氣夜悽悽,風動琅璫月向低。夢繞雲山心似鹿,魂飛湯火命如雞。額中犀角真君子,身後牛衣愧老妻。百歲神遊定何處?桐鄉應在浙江西。

第一首是寫給弟弟蘇轍的:身逢盛世,身為微臣的自己卻愚蠢地自蹈死地。中年殞命,算是提前償還了前生的孽債,但是一家老少十多口人,從此就要拖累弟弟來撫養了。一死何足道哉,到處的青山都可以埋葬骨骸,只是當年與弟弟相約夜雨對床的盟誓再也無法實現,此後夜雨瀟瀟的時刻,子由只能獨自傷心了。但願與子由世世代代都做兄弟,把未了的因緣付諸來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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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首是寫給妻兒的:月光西沉,凜冽的霜氣使御史臺牢獄更加陰風慘慘,簷角上的琅璫在風中叮噹作響。夢中那顆嚮往自由的心依然像鹿一樣的奔向雲山,可是現實中的自己已命在旦夕,好像面臨著滾湯烈火的雞。眼前浮現出孩子們的身影,他們個個額角豐盈,面相非凡,真是自己的好兒子。老妻與自己同甘共苦十多年,可惜平生沒有什麼積蓄,身後只能讓她獨受貧苦了。他希望自己死後埋葬在浙西一帶,來補償生前對杭、湖百姓的深深的眷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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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成,獄吏按規矩立即呈交神宗皇帝。

宋神宗讀到這兩首絕命詩,不禁折服。他本就欣賞蘇軾的才華,並沒有將其處死的意思,只是想借此挫挫他的銳氣。加上太祖趙匡胤早就定下誓約,除叛逆謀反罪外,一概不殺大臣。

神宗遂下令對蘇軾從輕發落,貶為黃州團練副使。

這個芝麻小官,也就相當於現在的縣武裝部副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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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種說法更慘,說是相當於現在的民間自衛隊副隊長。總之,官職卑微,又不準擅自離開。蘇軾精神寂寞,窮愁潦倒,不可言狀。不過也正是這種境遇下,蘇軾撰詩並手書了《寒食帖》,寫蒼涼之情,訴惆悵孤獨之苦,通篇書法起伏跌宕,氣勢奔放,被稱為“天下第三行書”。

絕命詩救了自己一命,淒涼慘況又激發了詩人的曠世情懷。世間事,真是難以捉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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