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傳》中孫二孃的人肉包子,宋代真的出現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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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滸傳》中孫二孃的人肉包子,宋代真的出現過嗎?

在《水滸傳》裡,有一道非常著名、但是大家並不怎麼喜聞樂見的食物——人肉包子。

這道食物的版權是誰的,我們不太清楚,但是它的烹飪者名叫孫二孃,烹飪地點在孟州城外不遠的十字坡,這個地方今天也叫孟州。

根據小說裡的記載,這道食物就是把胖子的肉剔下來冒充黃牛肉(還好我只是微胖),剁碎了裹在麵粉裡面蒸熟了吃。

至於味道好不好,我們不太清楚,不過衛生肯定不過關,因為武松第一次去吃(相當於抽檢),就吃出了一根卷卷的毛髮……

雖然武松已經從都頭的位置上下來了,但是還是保持了一個刑偵愛好者的好奇心,用計找到了孫二孃包子店的真相:他們確實是用蒙汗藥麻翻過往的客人,把肉剔下來做成包子餡。

有時候我就在想,施耐庵和羅貫中寫這麼一個情節,是為了增加小說的驚悚程度瞎編的,還是有歷史依據呢?

眾所周知,我的主業是讀宋史。所以,我可以負責任地告訴大家,官方的史書上,確實有類似的記載。

這個記載出現在《宋史·宋綬傳》,不過主角不是宋代名臣宋綬,而是他的侄兒,宋昌言,事情大約發生在仁宗朝。

宋昌言雖然是因為宋綬的緣故蔭補入仕,但是他還是有點真本事的,也算得上是一個刑偵專家。他在澤州(今山西晉城市澤州縣)當刑偵隊長的時候,破獲了一起殺人案,就被調到河陰(今河南滎陽)去當發運判官。

宋昌言從澤州出發去河陰,過了濟源快到河陰的時候,他發現路邊有不少屍體。

在那個年代,路邊有屍體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畢竟那時候的社會保障制度很差。但是宋昌言以一個偵探的直覺發現了一個很奇怪的問題:有不少屍體身上的肉,都被人割去了。

宋昌言看到這種情況,心裡嘀咕了一下,鄙視濟源的官員太懶政,既不收屍,也不追查,就任由這些屍體跟這兒擺著嚇人。

等到了滎陽上班之後,宋昌言還沒忘記這件事兒,越想越不對,就開始悄悄在河陰城裡明察暗訪。

查來查去,還真被他查出了一件大案:河陰城裡有六個人,專門殺人賣人肉,竟然做這門生意做了十多年了。宋昌言順藤摸瓜,直抄這六個人的老窩,還在他們家裡找到了七個綁著的活人。

這六個人的人肉是用什麼方式銷售的,書上沒說,但是我們可以肯定一點:在宋代是不能公開銷售人肉的。

所以,這些人肉肯定是經過加工,至於怎麼加工,我也不知道,不過從我這個廚藝愛好者的角度來看,剁成肉末可能是最好的掩飾方法。

也就是說,北宋仁宗年間,在離北宋的政治經濟中心東京開封不到一百公里的縣城裡,真有人把賣人肉當成一門生意來做。

現在問題來了,這麼一家違法犯罪的肉鋪(或者餐館),為什麼能夠在縣城裡做成十年老店?

《宋史》裡也給出了明確的解釋:縣城裡的官吏在為他們充當保護傘。

宋昌言將這些盤根錯節的關係都挖了出來,一併嚴懲之,也算是為這起大案畫上了一個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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