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縣南唐狀元張確

宋朝 斑竹 李煜 畢沅 新浪三明 2017-05-21

●王曉暖 馮仁輝

文獻對三明轄境古代狀元的記述多有牴牾:《福建省志·教育志》記載,三明轄境歷代有三人考取了狀元,分別是南唐開寶元年(975年)沙縣人張確,宋熙寧三年(1070年)歸化人葉祖洽和宋慶元二年泰寧人鄒應龍;另據《三明市志》記載,三明轄境古代共出了五位狀元,分別是南唐開寶八年(975年)沙縣人張確,宋熙寧三年(1070年)泰寧人葉祖洽,宋慶元二年(1196年)泰寧人鄒應龍,宋紹興二十一年(1151年)將樂武狀元湯鶯,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寧化特賜狀元張顯宗。《福建省志·教育志》和《三明市志》共同明確的三明轄境古代狀元是張確、葉祖洽和鄒應龍三人。

張確,字號不詳,生卒年不詳,籍貫不詳,南唐開寶八年(975年)狀元。文獻關於南唐狀元張確的記載多不詳盡。

宋代李燾的《續資治通鑑長編·第一冊·卷十六》記載:“開寶八年,二月,戊辰……是月江南知貢舉,戶部員外郎伍喬放進士張確等三十人。自保大十年開貢舉,訖於是歲,凡十七榜,放進士及第者九十三人,九經一人。此據十國紀年。王師已至城下,而貢舉猶不廢。李煜誠不知務者,故特書之。”開寶八年,宋師兵臨城下,李煜照常開科取士,張確以第一名登科,狀元及第,是南唐末代狀元。《十國春秋·卷十七·南唐三·後主本紀》記載:“舉國皆知亡在旦暮,而光政副使張洎猶謂北師已老,將自遁去,後主益甘其言,晏然自安,命戶部員外郎伍喬於圍城中放進士孫確等三十八人。一作張確。”

明代黃仲昭的《八閩通志·卷五十二·選舉·延平府·宋》記載:“開寶八年,乙亥,南唐張確榜。張確,第一人,沙縣人。”另據清代畢沅的《續資治通鑑·卷八·宋紀八》記載:“開寶八年(遼保寧七年)……二月……是月江南知貢舉,戶部員外郎伍喬放進士張確等三十人。自保大十年開貢舉,訖於是歲,凡十七榜。”又據《福建通志·第五十四冊·福建選舉志》記載:“開寶八年,張確榜。張確,沙縣人。”《延平府志·卷十九·選舉二》:“開寶八年,張確榜。張確,第一人。”由此,我們可以知道張確是南唐末代的狀元。張確在開寶八年(975年)中狀元,當時南唐已奉宋正朔,故史籍中多記載他為宋代狀元。因此,張確於開寶八年(975年)中狀元,這是沒有疑問的。而《沙縣誌》記載“南唐保大三年(945年)張確榜‘第一人’即狀元”,實則不然。

關於張確的籍貫,福建以外的史書沒有記載,而福建地方誌中均記載其為沙縣人。沙縣民間至今還流傳著關於狀元張確的傳說。傳說很久以前,吳早山(今沙縣高橋村附近的一座山)住著一戶張姓人家。一天夜裡,張家婦人做了一個夢,夢見一隻玉燕飛投入懷。早上醒來後覺得這個夢很奇怪,於是找人解夢。解夢的人說:“玉燕投懷,將生貴子。”果然,張家生了個男孩,取單名確。少年張確聰穎好學,文章蜚聲鄉里。後來,張確高中狀元。消息傳到家鄉,正逢村裡建橋,鄉親因張確高第而取“高”為橋名和村名。張確在朝做了幾十年宰相,告老還鄉時,皇帝賜他一把湘妃竹金扇,扇面畫為金魚嬉水圖。後來,在沙縣高橋鎮上,凡有婚嫁喜慶的人家,常貼這樣兩副對聯:“扇賜金魚文仕第,夢佔玉燕相臣家。皇帝殿上金魚賜,吳早山下玉燕投。”張確雖確有其人,但事多虛構。張確是南唐末代的狀元,有信史為據,沒有疑問。而張確的籍貫,除了福建地方誌外,目前沒有其他更多的史料證明他就是沙縣人,說其籍貫為沙縣證據似乎不夠充分,至於張確出仕經歷,一般史籍均無記載,僅嘉靖版《沙縣誌》提及張確登科及第後“可授文林郎,守祕書省校書郎。”

史志典籍中關於南唐狀元張確的記載寥寥無幾,這與五代時期不重視狀元有關。當時並無“狀元”這一稱謂,而且當時考取第一名的人也並不像後世的狀元一樣擁有很高的榮耀,因此,這期間產生的狀元大多湮沒無聞。張確於開寶八年(975年)中狀元,此時南唐早已淪為北宋的附庸,宋師兵臨城下,南唐朝不保夕,是年十一月南唐滅亡。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和五代其他的狀元一樣,張確也湮沒無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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