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萬悅集團CEO範業達:監管風口的區塊鏈革新形式

數字貨幣 區塊鏈 投資 IPO 美股 奔跑財經 2018-12-05

12月3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局長霍學文在“2018(第十七屆)中國企業領袖年會”演講中提到,“如果STO在北京開展活動,政府將視為同非法金融活動予以驅離。”這是國內監管機構首次對STO進行表態。

區塊鏈是如今最為火熱的技術趨勢,但同時也面臨著一些發展的困局。2017年9曰4日,ICO遭遇了打擊性的監管禁令,代幣融資被列入了違法的行列中。隨後,STO出現,一種新型融資方式誕生。正所謂,無規矩不成方圓。監管的走向對於發展中的區塊鏈行業尤為重要。如今,國內監管機構表態STO,站在監管風口的STO會何去何從呢?

奔跑財經(FinaceRun)特邀香港萬悅集團CEO範業達,就現如今區塊鏈行業監管風口下,如何看待證券化代幣發行(STO)進行了討論。

香港萬悅集團CEO範業達:監管風口的區塊鏈革新形式

(嘉賓介紹:範業達畢業於對外經貿大學,國際貿易專業,是一位職業經理人和投資人。2012年出任Dynamix Oil Industries FZCO CEO,在迪拜負責中東石油產品和油田鑽採的石油機械設備和化工材料的相關貿易。2014年出任香港萬悅集團CEO,負責石油公司的海外市場佈局和全球貿易。2017年專注於區塊鏈創業項目研究和加密貨幣投資,2018年開始投資STO相關基礎設施,投資案例包括,tZero,Bankours,Openfinance Network,Sharespost等等。)

如何看待監管風口下的區塊鏈

談到區塊鏈和監管,不得不提到的就是1CO。1CO的定義是指初始代幣發行,對應股票中1PO(首次公開募股)的概念。1CO由於其發行的是數字貨幣,而最初的監管對其的定義較為模糊。1CO項目對於市場有著較高的誘惑力,暴富神話的加持讓其變得氾濫而不堪。逐漸的1CO變成了暴力斂財的方式,而其所帶來的後果也是毀滅性的,區塊鏈整個行業受到了嚴厲的打擊。

範業達指出,1CO發行的項目始終是從一箇中心發出來的,而由這個中心發出來後,它便再也沒有其他的中心去監管它。1CO的根本在於它沒有在第三方監管下進行,在沒有具有執法和懲罰機制的政府監管下,就是沒有信用保障的。正是因為缺乏保障,項目方跑路、空氣幣氾濫,區塊鏈市場一片慘淡,哀鴻遍野。

最初接觸區塊鏈時,範業達也是受身邊同事影響,那時候的區塊鏈在範業達眼中與傳銷類似。但隨著真正的區塊鏈技術開始普及,範業達開始對區塊鏈進行深入的瞭解。原本金融學識出身的範業達結合其對貨幣和金融的長時間的經驗積累,發現區塊鏈技術所提出的分佈式記賬法是較為先進的技術方法,比傳統的複式記賬有很多先進的地方,要知道在現在的主流金融體系中,包括華爾街的金融體系都是以複式記賬為主。

正是發現了區塊鏈行業所存在的價值,範業達開始尋求一種安全合適的融資方式。他認為區塊鏈技術必然會為已有的商業模式帶來改變,可以為現有的經濟體提供一種解決方式,而對於監管,最好的監管還是國家。

STO的出現讓範業達看的了他等待已久的契機。

STO與監管密不可分

STO最開始使用的是美國。而其最早的應用領域是房地產,30年前美國開始嘗試資產證券化,用了30年的時間去適應和改進,如今,房地產資產證券化已經開始在美國實施。根據美國證券法顯示,在美國發行STO有兩種選擇 ,通過SEC註冊或符合相關一條或多條條例。最重要的一點,在2017年發佈的關於加密貨幣的公開聲明中,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表示,“發行證券必須遵守證券法律制度,無論證券發行方式如何變化。”

(拓展知識:在美國任何證券的發行和出售必須在證券委員會進行登記註冊或者根據註冊要求享有豁免資格。當發行方在滿足證券法規定的特定條件時,可以豁免SEC註冊(仍然需要接受監管),兼顧投資人利益保護和企業融資效率。無需註冊適用的條款主要有Regulation A+,Regulation D,Regulation S,和Regulation CF,豁免情形考慮因素主要集中在發行方和投資方資質(是否為合格投資人),募資金額上限,投資人數量,募資面向群體的範圍,限售等。Regulation A+相當於小型IPO(一級限額$20million,二級限額$50million)或者其他豁免註冊發行證券的替代品需要2年審計後的財務信息;Regulation D是主要的私募融資法規;Regulation S是監管面向海外投資人的法規,兩者都沒有募資上限,另外還有個眾籌模式的Reg CF(募資額度限制在$1.07million)通過選擇以上四個條款之一發行證券類通證,發行方將節約巨大的成本,但同時符合監管機構的合規規定。)

同時,納斯達克正在策劃籌備一個專用於代幣化證券的新平臺。納斯達克CEO也在CNBC(全球性財經有線電視衛星新聞臺)節目接受採訪時表示,納斯達克對於數字資產持有開放態度,將會考慮在未來提供數字資產交易。

範業達介紹說,在美國想進行STO必須先獲得SEC(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以及其他監管機構的許可。STO所發佈的是證券化通證。證券類的通證所代表的權益更偏向於傳統股權所代表的所有權和債權所代表的未來收益償還權,證券類通證的持有者會根據通證的具體定義,享有該區塊鏈組織的所有權、分紅權、未來收益償還權或投票權等,重要的是其發行和後續行為都需要依照法規受到證券監管部門的監管。

換而言之,證券型代幣具有像公司股份等傳統資產的功能和保護措施,同時又具備作為電子資產的優點。範業達表示,STO所表現的證券的數字化可以去除區域限制,讓同一支證券可以在不同的交易所流通,不對其本身證券產生影響,而且其數字貨幣的屬性更利於每一步交易的監管啊,監管更透明。

據瞭解在美國,STO所面對的必須是合格的投資人或投資機構,這本身就是監管限制的做法。同時SEC(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也會通過各種法律部門的監管和執行保護投資人,這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風險,是更利於項目的發展。

範業達介紹,區塊鏈本身是去中心化的,監管卻是中心化屬性,看似矛盾其實並非矛盾。STO所有的項目發起都是由一個信任中心發出的。就如同谷歌、Facebook、小米、阿里,發行證券都是基於其本身和納斯達克是信任的中心。而STO的發佈也是出自信任中心,這與其第三方監管並不衝突,STO依舊是去中心化的記賬方式。監管也是為了更好地推行去中心化項目。

香港萬悅集團CEO範業達:監管風口的區塊鏈革新形式

STO將何去何從

採訪最後,範業達還表示,區塊鏈技術會對原本的生產關係產生變動,這產生的會是一個優化。他說,STO是能夠創造更快、更具成本效益的金融工具,它從監管層面、項目的合規性、管理的時間和空間等方面都節省了大量的成本。單從在STO交易所相對於傳統的證券交易所的優勢來看,STO打破了區域甚至是國界的限制,可以做到短時間內全球資產的迅速流通。

範業達指出,STO所衍生的證券型通證交易平臺會對傳統證券交易所產生一定的影響,而政策監管必然會是STO發展的前提。但是流量仍是STO發展所要考慮的問題,STO的募資全球化,和交易的靈活化,使得交易所不再成為唯一的流量入口,但是對於監管來說,它只對標本國相應的法幣,是當下唯一的出口。所以STO的發展還在路上,需要監管和市場等多方面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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