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水滸傳》中的潘金蓮,馮小剛被潘金蓮告是否被冤枉?

水滸傳 潘金蓮 武松 西門慶 電力菜鳥 2017-03-26

淺析《水滸傳》中的潘金蓮,馮小剛被潘金蓮告是否被冤枉?

潘金蓮是中國知名度最高的典型形象之一, 可以說家喻戶曉。但真要解讀她, 卻發現水滸傳裡的潘金蓮, 《金瓶梅》裡的潘金蓮, 民俗裡的潘金蓮,與戲曲裡的潘金蓮, 並不是一個潘金蓮。究竟是一個潘金蓮, 還是四個潘金蓮, 這個問題值得探究。

淺析《水滸傳》中的潘金蓮,馮小剛被潘金蓮告是否被冤枉?

水滸傳是元末明初與三國演義同時出現的一部長篇白話小說, 寫梁山好漢聚義、招安、征戰、敗亡的過程, 乃英雄傳奇小說的代表作。這部小說在流傳的過程中, 遺留下眾多的版本, 大體可分為文繁事簡的繁本和文簡事繁的簡本兩個系統。繁本系統主要有一百回本、一百二十回本、七十回本 3種本子, 簡本系統主要有一百十回、一百十五回、一百二十四回本 3種本子。目前社會上流通的, 基本是繁本系統的幾種本子。在水滸傳繁本系統七十回本的第二十三至二十六回 (一百回本與一百二十回本為第二十四至二十七回 ), 寫的是發生在武松、武大郎、潘金蓮、西門慶之間的一段故事。清河縣人武松在陽谷縣景陽崗打虎成名, 被陽谷縣知縣參做步兵都頭, 巧遇在此挑賣炊餅的胞兄武大郎。不久, 武松奉命去東京公幹。武大郎的妻子潘金蓮, 經茶坊王婆撮合, 與破落戶財主西門慶勾搭成奸。小販鄆哥發現姦情, 告知武大。武大捉姦, 卻被西門慶打傷。王婆、西門慶、潘金蓮索性合夥鴆殺武大。武松出差回來, 從團頭何九叔等處探明真相, 乃殺嫂祭兄, 又在獅子橋下酒樓殺死西門慶, 遂去縣衙自首。知縣與東平府尹哀憐武松是一個仗義的好漢, 僅將其刺配二千餘里外,而將王婆判了剮刑。

淺析《水滸傳》中的潘金蓮,馮小剛被潘金蓮告是否被冤枉?

在中國文學作品中出現潘金蓮這個人物, 水滸傳是第一例。就是說, 潘金蓮作為文學形象, 其首創權歸水滸傳。現在來具體分析?水滸傳?是如何塑造潘金蓮這一文學形象的。水滸傳介紹潘金蓮出場, 是這樣一段文字:那清河縣裡有一個大戶人家, 有個使女, 孃家姓潘, 小名喚作金蓮; 年方二十餘歲, 頗有些顏色。因為那個大戶要纏她, 這女使只是去告主人婆, 意下不肯依從。那個大戶以此記恨於心, 卻倒賠些房奩, 不要武大一文錢, 白白地嫁與他。

頗有些顏色, 長得漂亮, 大戶動了邪念。但她不肯依從, 為什麼呢? 大概是嫌大戶年老, 但書中沒說。在那個時代, 主人收用使女而為通房丫環, 是社會慣例。《金瓶梅》中的龐春梅, 就被西門慶收用。此時的潘金蓮, 可能憑藉幾分姿色, 有一個嫁人成家過正常日子的理想, 所以她不願屈就大戶。在那個社會, 出身低賤的她, 哪裡會有實現理想的幸運! 結果是被大戶報復, 嫁給了身材短矮, 人物猥獕, 不會風流的?三寸丁谷樹皮武大郎。

潘金蓮的理想泡沫瞬間破滅。已為人婦的她,不可能再去實現理想。很快, 她經不住清河縣浮浪子弟的引誘, 為頭的愛偷漢子。水滸傳這幾回前後, 寫的都是武松, 潘金蓮只是個插曲, 不可能展開寫她, 何況水滸傳人物類型化、臉譜化的傾向還很鮮明呢。就這樣, 水滸傳幾乎開門見山地把潘金蓮釘上了愛偷漢子的淫婦恥辱柱。

這便是水滸傳中的潘金蓮, 一個出身低微,頗具姿色, 也有理想, 不甘低賤, 但不能自主, 被嫁非人, 心存不滿, 鍾情武松, 戲叔遭斥, 轉意西門, 被西門算計, 入王婆圈套, 鴆殺武大, 孤柱一擲, 獲得短暫的感情與生理的滿足, 落個身首異處和遺臭萬年的淫婦; 一個為自己活著, 被他人利用, 嫁人與偷情為其生命全部的悲慘女人; 一個附襯武松主傳, 沒被充分展開, 留下若干思考, 尚可二度創造的文學形象。水滸傳的潘金蓮, 尚只是勾姦夫害本夫一類醜惡社會現象的代表, 還算不上不朽的藝術典型。小剛導演被潘金蓮狀告,是不是有點冤枉呢?是不是又是故意蹭熱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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