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詢三十六法

書法 歐陽詢 藝術 文化 書法密碼 書法密碼 2017-08-26

排疊:字欲其排疊疏密停勻,不可或闊或狹,如“壽”、“藁”、“畫”、“竇”、“筆”、“麗”、“羸”、“爨”之字,“系”旁、“言”旁之類,《八訣》所謂“分間布白",又曰“調勻點畫”是也。高宗《唱法》所謂“堆垛”亦是也。

避就:避密就疏,避險就易,避遠就近,欲其彼此映帶得宜。又如“廬”字,上一撇既尖,下一撇不當相同;“府”字一筆向下,一筆向左;“逢”字下“辶”拔出,則上必作點,亦避重疊而就簡徑也。

頂戴:字之承上者多,惟上重下輕者,頂戴,欲其得勢,如“曡”、“壘”、“藥”、“鸞”、“驚”、“鷺”、“鬐”、“聲”、“醫”之類,《八訣》所謂斜正如人上稱下載,又謂不可頭輕尾重是也。

穿插:字畫交錯者,欲其疏密,長短、大小勻停,如“中”、“弗”、“井"、“曲"、“冊"、“兼"、“禹"、“禹"、“爽"、“爾"、“襄"、“甬"、“耳"、“婁"、“由"、“垂"、“車"、“無"、“密"之類,《八訣》所謂四面停勻,八邊具備是也。

向背:字有相向者,有相背者,各有體勢,不可差錯。相向如“非"、“卯"、“好"、“知"、“和"之類是也。相背如“北"、“兆"、“肥"、“根"之類是也。

偏側:字之正者固多,若有偏側、欹斜,亦當隨其字勢結體。偏向右者,如“心"、“戈"、“衣"、“幾"之類;向左者,如“夕"、“朋"、“乃"、“勿"、“少"、“厷"之類;正如偏者,如“亥"、“女"、“丈"、“父"、“互"、“不"之類。字法所謂偏者正之,正者偏之,又其妙也。《八訣》又謂勿令偏側,亦是也。

挑¤:字之形勢,有須挑¤者,如“戈"、“弋"、“武"、“九"、“氣"之類;又如“獻"、“勵"、“散"、“斷"之字,左邊既多,須得右邊¤之,如“省"、“炙"之類,上偏者須得下¤之,使相稱為善。

相讓:字之左右,或多或少,須彼此相讓,方為盡善。如“馬"旁、“糹"旁、“鳥"旁諸字,須左邊平直,然後右邊可作字,否則妨礙不便。如“羉[上無四]"字,以中央“言"字上畫短,讓兩“糹"出;如“辦"字,其中近下,讓兩“辛”出;如“鷗”、“鶠”、“馳"字,兩旁俱上狹下闊,亦當相讓;如“嗚"、“呼”字,“口”在左者,宜近上,“和"、“扣"字,“口”在右者宜近下,使不防礙,然後為佳,此類嚴也。

補空:如“我”、“哉"字,作點須對左邊實處,不可與“成"、“戟”、諸“戈',字同。如“襲”、“闢',、“餐',、“贛',之類,欲其四滿方正也,如《醴泉銘》“建"字是也。

覆蓋:如“寶”、“容”之類,點須正,畫須圓明,不宜相著,上長下短。

貼零:如“令"、“今"、“冬"、“寒"之類是也。

粘合:字之本相離開者,即欲粘合,使相著顧揖乃佳,如諸偏旁字“臥”、“鑑”、“非”、“門”之類是也。

捷速:如“鳳"、“風”之類,兩邊速宜圓¤,用筆時左邊勢宜疾,背筆時意中如電是也。

滿不要虛:如“園"、“圃”、“圖"、“國”、“回"、“包"、“南”、“隔”、“目”、“四"、“勾”之類是也。

意連:字有形斷而意連者,如“之”、“以"、“心"、“必”、“小”、“川"、“州”、“水”、“求"之類是也。

覆冒:字之上大者,必覆冒其下,如“雲"頭、“穴"、“宀”、“榮字頭”頭,“奢”、“金"、“食"、“夅”、“巷”、“泰”之類是也。

垂曳:垂如“都”、“鄉”、“卿”、“卯”、“夅"之類,曳如“水"、“支”、“欠"、“皮"、“更”、“辶”、“走"、“民”、“也"之類是也。

借換:如《醴泉銘》“祕”字就“示”字右點,作“必"字左點,此借換也。《黃庭經》“¤”字,“¤”字,亦借換也。又如“靈,,字,法帖中或作“¤”、或作“小",亦借換也。又如“蘇”之為“蘓”、“秋”之為“秌",“鵝”之為“¤[上我下鳥]”,為“¤[左鳥右我]”之類,為其字難結體,故互換如此,亦借換也,所謂東映西帶是也。

增減:字有難結體者,或因筆畫少而增添,如“新"之為“¤”、“建”之為“¤”,是也。或因筆畫多而減省,如“曹"之為“¤”、“美”之為“¤"。但欲體勢茂美,不論古字當如何書也。

應副:字之點畫稀少者,欲其彼此相映帶,故必得應副相稱而後可。如“龍”、“詩"、“讐”、“轉”之類,必一畫對一畫,相應亦相副也。

撐拄:字之獨立者,必得撐拄,然後勁可觀。如“可"、“下”、“永"、“亨"、“亭"、“寧"、“丁”、“手"、“司"、“卉',、“草"、“矛”、“巾”、“千”、“予”、“於”、“弓”之類是也。

朝揖:凡字之有偏旁者,皆欲相顧,兩文成字者為多,如“鄒”、“謝”、“鋤”、“儲”之類,與三體成字者,若“讐”、“斑”之類,尤欲相朝揖,《八訣》所謂迎相顧揖是也。

救應:凡作字,一筆才落,便當思第二、三筆如何救應,如何結裹,《書法》所謂意在筆先,文向思後是也。

附離:字之形體,有宜相附近者,不可相離,如“形”、“影”、“飛"、“起”、“超”、“飲”、“勉”,凡有“文”、“欠”、“支"旁者之類,以小附大,以少附多是也。

回抱:回抱向左者如“曷"、“丐"、“易"、“¤"之類,向右者如“艮"、“鬼"、“包"、“旭”、“它"之類是也。

包裹:謂如“園"、“圃”打圈之類四圍包裹者也;“向"、“尚",上包下,“幽"、“凶"、下包上;“匱”、“匡",左包右;“旬"、“匈",右包左之類是也。

卻好:謂其包裹鬥湊不致失勢,結束停當,皆得其宜也。

應接:字之點畫,欲其互相應接。兩點者如“小"、“八"、“忄"自相應接;三點者如“糹"則左朝右,中朝上,右朝左;四點如“然"、“無"二字,則兩旁二點相應,中間接又作灬亦相應接;至於丿、\[捺]、“水"、“木"、“州"、“無"之類亦然.

小成大:字以大成小者,如“門",“辶”下大者是也。以小成大,則字之成形及其小字,故謂之小成大,如“孤"字只在末後一“\[捺]",“寧”字只在末後一“]",“欠”字一拔,“戈"字一點之類是也。

小大成形:謂小字大字各字有形勢也。東坡先生曰:大字難於結密而無間,小字難於寬綽而有餘,若能大字結密,小字寬綽,則盡善盡美矣。

小大大小:《書法》曰,大字促令小,小字放令大,自然寬猛得宜。譬如“日"字之小,難與“國"字同大,如“一"字“二"字之疏,亦欲字畫與密者相間,必當思所以位置排布,令相映帶得宜,然後為上。或曰:“謂上小下大,上大下小,欲其相稱。"亦一說也。

左小右大:此一節乃字之病,左右大小,欲其相停,人之結字,易於左小而右大,故此與下二節,著其病也。

左高右低左短右長:此二節皆字之病。不可左高右低,是謂單肩。左短右長,《八訣》所謂勿令左短右長是也。

褊:學歐書者易於作字狹長,故此法欲其結束整齊,收斂緊密,排疊次第,則有老氣,《書譜》所謂密為老氣,此所以貴為褊也。

各自成形:凡寫字欲其合而為一亦好,分而異體亦好,由其能各自成形故也。至於疏密大小,長短闊狹亦然,要當消詳也。

相管領:欲其彼此顧盼,不失位置,上欲覆下,下欲承上,左右亦然。

已上皆言其大略,又在學者能以意消詳,觸類而長之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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