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源:十項措施防治校園暴力

時政 西寧晚報社 2017-06-28

本報通訊員 羅紅梅

為深入貫徹落實教育部、公安部等九部委聯合印發的《關於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精神,日前,湟源縣政府辦印發《湟源縣防治中小學生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十項措施》,有效防治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問題,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十項措施主要有:成立防治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工作領導小組,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明確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形成共同防治、齊抓共管的治理體系;建立健全校園欺凌、暴力責任制,將學校每個相關崗位的責任細化,明確防範責任,實行防範校園欺凌暴力目標責任管理;利用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專題教育;強化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嚴禁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認真摸排和及時處理髮現的苗頭性問題,堅持“鎖門教學”的閉校制度等常態做法,實現校園欺凌“零發生”;多部門聯合積極開展校園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合力治理校園周邊環境,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定時收集並處理舉報投訴信息,每週召開一次分析研判會,建立清單,採取有效措施及時化解,防止事態發展;加強校園巡查制度,在特定時間對學校易發生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場所進行巡查,嚴防管制刀具、危險物進入校園;建立上下聯通的校園欺凌防範機制;加強校園警務室建設,做到警務標誌明顯,物防設備齊全,保安配備到位,編印防治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校本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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