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救兵︱樂天瑪特竟售“三無”大米 十倍賠償沒商量

食品安全 樂天瑪特 法律 農業 合肥司法行政 2017-03-31

前段時間,小韓在樂天瑪特購買價值8070元的大米。回到家,小韓發現,所購大米既沒有配料也沒有營養成分表,就連生產許可證……都沒有!小韓向當地食藥監局投訴。

搬救兵︱樂天瑪特竟售“三無”大米 十倍賠償沒商量

大司兄要為這位買家“不(gan)怕(yu)事(wei)兒(quan)”的態度點贊

食藥監局認定,該商場在經營此種大米時,未建立並遵守查驗記錄制度、出廠檢驗記錄制度;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生產經營無標籤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標籤、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規定。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並作出行政處罰。

搬救兵︱樂天瑪特竟售“三無”大米 十倍賠償沒商量

權威認定已經來了,依法索賠還會遠嗎?

商家已經因此受到行政處罰,可小韓屯的8000多塊的大米要怎麼辦?至少要應該能退去吧?

大司兄想說,遇到無良商家,記住:有法律這個救兵,千萬別慫!

搬救兵︱樂天瑪特竟售“三無”大米 十倍賠償沒商量

隨後,小韓狀告樂天瑪特,要求判令樂天瑪特退回8070元貨款,並賠償80700元。

一錘定音,必須的!

根據食品安全法,小韓要求樂天瑪特退還貨款並支付十倍貨款損失的賠償金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銷售者是否因涉案食品受到行政處罰並不影響對被上訴人的民事賠償。

法院審理認為,原告小韓在被告樂天瑪特購買商品並支付貨款,被告向其交付商品並開具發票,能夠認定原、被告之間形成買賣合同關係,該買賣合同關係合法有效,應受法律保護。涉訴大米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規定,銷售者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故原告關於返還貨款並支付價款十倍賠償金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

必讀!十倍賠償和三倍賠償

消費者維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最常見的主要有兩種情形,一種是消費者認為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依據食品安全法,消費者可主張十倍索賠;另一種是消費者認為商家構成欺詐,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可主張三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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