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強化生產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保障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 時政 鄭州市信訪 2017-06-06

6月1日,記者從省食藥監局獲悉,為督促食品生產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保障公眾“舌尖上的安全”,該局制定了《河南省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目前已發佈實施。根據要求,食品企業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情況將納入食品安全信用檔案,並依法向社會公佈。

按照《規定》要求,食品生產企業應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對其原輔料購進、生產過程、產品檢驗和銷售去向等如實記錄,保證數據的真實、準確、完整和可追溯。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於產品保質期滿後6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規定》明確要求,食品生產企業應在原料控制、生產關鍵環節控制、檢驗控制以及運輸和交付控制等重要環節的關鍵崗位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對於未按規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企業,食藥監部門可對食品生產企業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約談情況和整改情況將記入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安全信用檔案

(來源:河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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