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之狼—高盛3

史蒂文·溫伯格 金融 阿秀兒呀 2019-04-30
華爾街之狼—高盛3

今天來看一下高盛的血液:“合夥人制度,打造高盛帝國”。足以想象,這個合夥人制度對於高盛來說是非常重要的。那麼為什麼它會有這麼大作用呢?

合夥人制度,顧名思義就是由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合夥人共同擁有公司、共享公司利潤的制度。高盛最開始的兩個合夥人就是親家,這點我們都非常容易理解,做生意最開始都是夫妻店或者是親戚朋友搭幫一塊。高盛的特別之處還在於創辦50年之後,公司的合夥人清一色都還是這兩大家族自己的人,所有的業務都是在取得合夥人一致同意之後才開展的。可能你會覺得奇怪,企業管理學不是都說了,裙帶關係是公司發展壯大的大忌嗎?在解釋之前,我們必須要搞清楚一點:高盛所在的行業非常特殊,既不是生產製造行業、也不是生活消費類行業,而是高度依託“關係”而衍生的金融服務類行業,它沒有工廠、沒有產品,提供的都是看不見、摸不著的服務,這就必須以親情為紐帶,建立在高度熟人化的關係網絡中。高盛最開始的幾十年,所承接的業務幾乎都是合夥人自己帶來的關係。

真正讓高盛的裙帶關係轉變為合夥人制度的是溫伯格。溫伯格是第二位來自高盛創始家族之外的合夥人,他對合夥人制度進行了兩項關鍵的改革:第一是讓更多創始家族之外的精英人才成為合夥人,只有這樣才能吸引更優質的人才。第二是實行獎金留存制度,這是什麼意思呢?在溫伯格之前,高盛每年年底都會根據當年的收入對合夥人進行分紅,這是華爾街的慣例,每家金融機構都是這麼做的。但這樣做的問題就是,合夥人們收入增加了,但是公司卻沒有辦法積累資本,資金不雄厚就沒辦法開展更大的業務、賺更多的錢。看到了這個弊端之後,溫伯格就實行了改革,把每年領獎金,變成了退休或者離開的時候,一次性拿走一大筆豐厚的獎金。雖然每年可用的錢少了,但是把大家的錢聚在一起可以賺更多的錢,在高盛工作的都是聰明人,哪個方法收益更大他們一看就清楚。

當然,溫伯格這麼做還有一個重要目的,就是讓大家以公司的利益為最高利益,減少不同部門之間的內耗。不論是哪個部門賺到的錢,都會彙總到公司的資金池,最後是站在公司層面按功行賞,部門之間的內耗自然會少很多。

溫伯格並沒有對高盛家族式的合夥人制度進行全盤改革,其中好的一面被很好地繼承下來,尤其家族觀念是高盛文化的重要部分。在高盛,合夥人要儘可能參與到員工的生活大事中,比如出席婚禮慶典等,而且還得早早到場,這樣才能確保融入到下屬的生活裡,並且要展現自己的社交能力,能跟員工的親戚朋友們打成一片才行。所以高盛合夥人出席員工家庭活動的次數比其他公司多得多,融洽的氛圍很大程度上促進了團隊的合作。

這種合夥人制度在高盛還產生了一個獨特的現象:雙巨頭。在高盛,並不崇尚明星銀行家,更多是鼓勵團隊協作、共同應對壓力。因此在高盛的很多部門都是兩位最高領導者,所以上世紀50年代高盛出現了共同執掌公司、享有相同股票份額和話語權的兩位最高領導人。這兩位老闆共同執掌高盛35年,見證了高盛從美國投行成長為全球頂級的金融機構,他們甚至還選擇了另外一對搭檔來接班,其中一位就是後來的美國財長魯賓。

不過合夥人制度也不是萬能的。時代在變化,金融市場也在發生鉅變,高盛的競爭對手們紛紛改制上市,高盛成了華爾街最後一個堅持不上市的公司。看到競爭對手們通過在資本市場獲得大量資金,進行全球擴張、激進地拓展新業務,高盛的合夥人們感到了危機,最終在在1999年將延續了一百三十多年的合夥人制改為上市必需的股份制公司。

但這並不意味著高盛合夥人制度的終結。高盛的高明之處就在於將傳統的合夥人制度和現代上市公司管理制度進行了很好的結合,比如相互制衡的權力體系、問責制度、無所不在的家族文化體系,這些都被很好地延續下來,避免了上市之後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等帶來的公司治理問題。對於高盛的員工來說,成為合夥人依然是極具誘惑、而且非常榮耀的事情。所以在高盛,每兩年一次的合夥人選舉比總統大選都要隆重。合理的晉級規則、充分的上升空間,都是高盛引入股份制之後沒有造成精英流失的重要原因。

說到這裡我們總結一下,高盛獲得巨大成功的第三個祕訣,也是最容易被今天的企業管理層和公司人借鑑學習的一點:讓員工成為公司的合夥人,成為公司的主人,他們能夠分享公司成長壯大的收益,自然願意承擔公司面臨的壓力和風險,與公司共進退。而今天很多的企業領導者都存在一個困惑:為什麼我待員工不薄,關鍵時刻他們沒有一個能替我抗事。作者認為,這是因為你可能給了員工高於市場價格的薪水,但是他卻依然不是公司的主人,憑什麼能要求他像要求你一樣為公司犧牲和付出。沒有人會像愛護自己的車一樣愛護一輛租來的車,就算是輛瑪莎拉蒂也不例外,所以也沒有員工會像老闆一樣為公司殫精竭慮,除非這個公司他也有一份。

這一點說得容易,做到很難。高盛之所以能夠貫徹到位,除了因為百年的積澱, DNA 裡都是合夥人制度的烙印之外,高盛的老闆們早就計算過了,他們的業務額都是以10億美元為單位,而公司員工卻是以個體為單位,一個員工的好壞就可能影響至少10億美元的生意。所以他們不僅要費盡心思挖到行業頂級的精英人才,也要想盡辦法讓他們留下來為公司所用,合夥人的那點權利和獎金,與他們所創造的價值相比,簡直就是不值一提。任何公司,說到底最值錢的都是人。想通這一點,你就能夠理解合夥人制度為何能夠使高盛基業長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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